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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8家IPO获受理,今年至今获受理共49家
梧桐树下V· 2025-06-19 11:52
IPO受理概况 - 6月16日至18日共新增8家IPO获受理 其中上交所科创板3家(上海超导 兆芯集成 芯密科技) 深交所创业板1家(春光集团) 北交所4家(隆源股份 华达通 艾克姆 固力发)[1] - 截至6月18日2025年三大交易所累计受理49家IPO 其中北交所29家占比59% 上交所13家 深交所7家[2] 上海超导(科创板) 主营业务 - 专注高温超导材料研发生产 产品应用于可控核聚变 超导电力 大科学装置等领域 全球领先的高温超导材料生产商[3] 股权结构 - 无控股股东 第一大股东精达股份持股18.15% 前两大股东合计持股33.3% 董事会9名董事无单一股东控制[4]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收2.4亿元(YoY+187%) 扣非净利润5641.92万元(2023年亏损565万元) 研发投入占比从45.8%降至14.21%[5][6] -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81.93% 中科院为第一大客户贡献30.26%收入[8][9][10] 募资计划 - 拟募资12亿元全部用于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生产基地项目[11] 隆源股份(北交所) 主营业务 - 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供应商 产品覆盖发动机系统 新能源三电系统等 客户包括博格华纳 台全集团等[13] 股权结构 - 实控人林国栋 唐美云夫妇合计控制98.53%股份[15]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收8.69亿元(YoY+24%) 扣非净利润1.12亿元 毛利率从32.43%降至26.29%[16][17] -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77.59% 博格华纳贡献33.76%收入[19][20] 募资计划 - 拟募资6.1亿元主要用于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生产项目[21] 春光集团(创业板) 主营业务 - 软磁铁氧体磁粉生产商 延伸至磁心 电子元器件等产品[23] 股权结构 - 实控人韩卫东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控制55.52%表决权[24]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收10.77亿元(YoY+16%) 扣非净利润9275万元 研发投入占比稳定在4.2%-4.7%[25][26] - 客户分散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仅17.61%[28][29] 募资计划 - 拟募资7.5亿元用于智慧电源磁电材料等项目[30] 华达通(北交所) 主营业务 - 石化尾气循环利用企业 产品包括液态二氧化碳 干冰 高纯氢等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32]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收3.42亿元(YoY+17%) 扣非净利润6678万元 毛利率稳定在40%左右[34][35] 募资计划 - 拟募资2.65亿元用于高纯氢生产线扩产[39] 兆芯集成(科创板) 主营业务 - 高端通用处理器设计商 产品包括"开先"桌面处理器和"开胜"服务器处理器[62]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收8.89亿元(YoY+60%) 但扣非亏损10.65亿元 研发投入占比高达91.44%[64][65] - 客户高度集中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96.04%[67][68] 募资计划 - 拟募资41.69亿元用于新一代处理器研发[69] 芯密科技(科创板) 主营业务 - 半导体级全氟醚橡胶密封件供应商 产品用于半导体设备密封[71]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收2.08亿元(YoY+59%) 扣非净利润6309万元 研发投入占比10.76%[73][74] -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77.06% 客户A贡献21.9%收入[76][77]
唯万密封推2亿收购全控上海嘉诺 标的并表首年业绩承诺完成率173%
长江商报· 2025-06-11 07:29
收购交易概述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 04亿元收购上海嘉诺密封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 交易完成后持股比例将从51%提升至100% [1] - 此前2024年3月公司已完成对上海嘉诺51%股权的收购 作价2 13亿元 标的整体估值保持5 02亿元 增值率102 63% [1][3] - 两次收购采用相同估值基准 未重新评估 扣除分红后标的100%股权评估值为4 18亿元 [3] 标的公司业绩表现 - 上海嘉诺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 56亿元 净利润7466 01万元 扣非净利润7184 26万元 超额完成首年业绩承诺(4150万元) 完成率达173% [1][5] - 2025年前5个月标的实现营业收入1 47亿元 净利润3036 81万元 截至5月末资产总额3 78亿元 净资产2 15亿元 [5] - 标的与公司业务协同性强 专注于油气装备、工程机械等密封件细分领域 与公司现有液压气动密封产品形成互补 [2] 并购协同效应 - 收购将强化市场布局优势 丰富密封材料技术及产品类型 拓宽销售渠道覆盖更多工业装备领域 [2][6] - 整合后可增强规模采购优势降低成本 优化库存管理系统减少积压风险 提升管理运营效率 [6] 财务影响 - 上海嘉诺并表后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达7 16亿元(同比+97 02%) 净利润5317 14万元(同比+43 35%) [1][5] - 2025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 81亿元 净利润2477 42万元 同比增速达26 92%-54 62% [6] - 对比收购前2022-2023年 公司营收增速从-17 11%/6 69%显著提升 净利润结束连续两年下滑趋势(2023年3709万元) [5]
海南发展拟收购电商宠物公司网营科技51%股权;*ST龙宇收监管工作函|公告精选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09 22:56
并购重组 - 海南发展拟以4.38亿元现金收购电商宠物公司网营科技51%股权 网营科技为品牌电商服务商 覆盖电商全平台+全链路服务 是宠物赛道头部企业 [1] - 唯万密封拟以2.04亿元自有资金收购上海嘉诺剩余49%股权 交易完成后将实现100%控股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 - 天准科技联合多方收购苏州矽行4%股权 其中天准科技支付2500万元获取1.62%股权并承担出资义务 交易后持股比例升至13.45% [3] 增减持 - 博思软件董事肖勇计划减持不超过165万股 占总股本0.22%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 - 佳禾智能股东文曜投资拟减持不超过376.5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1% 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5] - 新金路7位董事及高管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总股本0.0775%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 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6] 风险事项 - *ST龙宇收到上交所监管函 要求其在退市整理期内履行回购义务并每日披露进展 公司承诺落实相关要求 [7][8] - *ST鹏博股票自6月1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预计6月30日终止上市 期间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9] - 瑞丰高材董秘赵子阳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 调查不涉及公司股票交易及日常经营 [10]
“嘉”速优化营商环境!德资密封巨头新厂投产!
搜狐财经· 2025-06-06 23:21
公司动态 - 德克迈特德氏封密封(上海)有限公司新厂房在上海希望智能制造产业园开业 新厂房使用面积达5260平方米 [1] - 新厂房投用标志着企业供应链能力全面升级 将强化科德宝Xpress®快速交付服务 可实现快速交付高质量车削密封件 包括原型件、小批量定制件和备件 [3] - 新厂房通过优化空间布局与智能化设施投入 提升运营效率 以更高效能力服务本地市场需求 [3] 公司背景 - 公司为德国科德宝密封技术集团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 深耕马陆镇超十年 服务全球40多个工业细分领域 [3] - 公司提供覆盖高端定制与工业标准件的全场景密封解决方案 [3] 产业环境 - 上海希望智能制造产业园占地104亩 集研发、生产、仓储及完善配套于一体 已吸引西门子、协微、德容等一批领军企业集聚 [5] - 马陆镇以"1+N+X"招商服务机制为牵引 打造高质量产业载体 形成高端制造与科技创新融合的全周期产业发展生态圈 [5] - 嘉定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营商环境8.0版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1][5]
密封科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14 19:2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总则 -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 [1][2] - 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设立 [2]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5] 职责权限 -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股权激励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7][8]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8]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需半数以上委员提议 [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1] - 考核程序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交述职报告、工作组提供绩效资料、委员会会议考核 [13] - 会议记录需由委员签名并提交董事会秘书保存 [17] 附则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修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 细则与后续法规冲突时按新规执行并及时修订 [21]
密封科技: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5-14 19:20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包括有偿或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1] - 财务资助行为涵盖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1]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财务资助决策均受本办法约束[1] - 六种情形被认定为实质性财务资助,包括在主营业务范围外提供资产资助、为他人承担费用、资产使用权费用明显低于行业水平等[1] 审批权限 -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且需及时披露信息[2] - 三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2] - 对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可豁免前两条规定,但子公司其他股东不得包含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方[2] - 禁止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时若其他股东按比例同等资助可例外[2]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 审议要求 - 董事审议前需了解资助协议内容、资金用途、审批程序等事项[3] - 需核查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财务指标、资信情况及与公司关联关系[3][4] - 需评估风险防范措施,如担保方履约能力,并掌握公司累计资助金额及逾期情况[4] - 董事需对资助合规性、合理性、被资助方偿还能力及担保有效性作出审慎判断[4] - 提供资助后12个月内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已收回资助除外)[4] 后续管理 - 出现被资助对象逾期还款或担保方财务困难等情形时需及时采取措施[4] 附则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后生效[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并修订本办法[5] - 本办法解释及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5]
密封科技: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14 19:20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规范性,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确保财务报告公允反映财务状况,且不得干扰审计机构独立性[1] 责任主体与差错认定 - 董事、高管、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若因未勤勉尽责导致年报重大差错,需按制度追责[2] - 年报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错误/遗漏、业绩预告重大差异等六类情形,涵盖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公司制度的行为[2]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标准 - 重大会计差错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的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审计值5%以上,或直接影响盈亏性质,或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3][4] - 差错更正需遵循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披露准则,董事会秘书需汇总资料并提交董事会审议[4]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差错处理 - 会计报表附注或其他披露存在重大错误/遗漏时,需及时补充更正公告,董事会秘书负责调查原因并提交董事会审议[5] 责任追究原则与形式 - 追责遵循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等四项原则,区分直接责任与主要责任,董事长、董秘、财务负责人分别承担相应主责[3][6] - 从重处理情形包括主观恶意、阻挠调查等,从轻处理包括主动纠错、不可抗力等[6][7] - 追责形式涵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可附带经济处罚,结果纳入年度考核[7]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半年报差错追责参照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处理[8]
密封科技: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14 19:20
总则 - 公司制定本细则旨在保护股东利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征集投票权定义为享有征集权的组织或个人以公开方式向股东发出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要约行为[1] - 征集投票权必须采用无偿方式进行[1]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 可征集投票权的主体包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1] - 董事会征集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公告决议,独立董事需全体一致同意[2] - 股东可单独或联合方式征集投票权[2] 征集方式及内容 - 征集人须就股东会全部表决事项统一征集投票权,股东需将全部事项投票权委托同一征集人[2] - 征集人和股东对公示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禁止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2] - 征集须以公开方式进行,需制作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及授权委托书,并在指定媒体刊登[3][4] 征集投票权报告书要求 - 报告书需包含征集人声明、基本情况、征集目的、具体方案(对象/时间/程序)、表决事项提案人及相互关系说明[4] - 需披露征集人与公司董事、高管、主要股东及表决事项间的利害关系[4] - 征集人须明确每项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及理由,并可要求被征集人与其意见一致[4] 授权委托书格式 - 委托书需设计明确投票格式,征集人可要求被征集人与其投票态度一致或允许自主选择[5] - 需列示所有表决事项及投票选项,对临时提案需提供具体指示[5] - 选举董事的委托书须列出所有候选人姓名并按累积投票制执行[5] 委托书生效条件 - 委托书需与被征集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等)及股东名册核实后生效[6][7] - 文件需在股东会召开前48小时送达征集人委托的律所或公证机关进行见证[7] - 征集人需携带经见证的委托书及公证书出席股东会[7] 股东会执行 - 征集人出席股东会需提供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等)及被征集人委托文件[8] - 会议结束后,委托书原件等资料由公司存档,与会议记录一并保存[8] 附则 -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修订,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9] - 细则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并及时修改细则[9]
密封科技: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14 19:20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记行为 [2]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由《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界定,与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衔接 [2]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承担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知情人登记及报送,需对档案真实性签署书面确认 [3] - 证券部执行日常管理,董事会秘书缺位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职责 [5] - 所有部门及个人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对外报送材料需经部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双重审核 [6] 保密管理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禁止买卖公司证券、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 [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将重大事项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若市场出现异动需立即通知公司或监管部门 [8] - 公司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禁止交易告知书等方式明确知情人责任 [10] 知情人登记流程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形成至披露全环节记录知情人姓名、职务、知悉时间/地点/方式等14项信息,并向深交所报备 [11][14] - 股东、中介机构、重组交易方等需配合填写知情人表格,行政管理部门接触需按"一事一记"原则登记 [12]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决策方式,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 [13] 监督与处罚措施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交易行为,发现违规需2日内报送处理结果 [16] - 违规行为将面临内部处分(警告至解除劳动合同)及外部追责(民事赔偿至刑事责任) [17][18] - 中介机构、5%以上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需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18] 制度适用范围与执行 - 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影响参股公司需同步执行本制度 [19]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修订需经董事会批准 [21][23] - 知情人档案需保存至少10年,固定知情人(如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采取一次性报备 [14][15]
密封科技: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14 19:20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设立背景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旨在适应战略需求,提升ESG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 [1] - 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3] - 委员由董事会、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并召集会议 [5]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任,失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6] 职责权限 - 定期研究公司经营目标和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建议 [8] - 对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交易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8] - 研究公司可持续发展及ESG政策、目标、策略及实施情况,提出建议 [8] - 审阅并提交ESG相关披露文件,包括年度ESG报告 [8] - 关注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监督ESG工作实施 [8] 议事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任何委员提议召开 [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 [11]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13] - 委员需对会议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14] 其他规定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15]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施行,修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16]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