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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2-25 23:52
土地出让公告核心摘要 -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块总土地面积达64,867平方米 全部规划为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均为40年 [1][9]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 编号兰陵-2026-01地块位于开发区朱村 土地面积12,548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377万元 挂牌起始价377万元 容积率要求≥1.0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10% [1] - 编号兰陵-2026-02地块位于开发区孤山屯村 土地面积3,892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117万元 挂牌起始价117万元 容积率要求≥1.0 建筑密度≥45% 绿地率≤10% [1] - 编号兰陵-2026-03地块位于新兴镇前大窑村 土地面积13,009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391万元 挂牌起始价391万元 容积率要求≥1.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1] - 编号兰陵-2026-04地块位于新兴镇后大窑村 土地面积10,035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302万元 挂牌起始价302万元 容积率要求≥1.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1] - 编号兰陵-2026-05地块位于新兴镇后大窑村 土地面积15,364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461万元 挂牌起始价461万元 容积率要求≥1.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1] - 编号兰陵-2026-06地块位于新兴镇前大窑村 土地面积10,019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301万元 挂牌起始价301万元 容积率要求≥1.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1] - 该6幅地块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1] 竞买资格与申请流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的除外 [2] - 申请人需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出让文件并按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 [2] - 申请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 须在申请书中说明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和成立时间等内容 [2] 交易时间与竞价安排 - 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时至2026年3月13日17时 逾期不予受理 [2] - 挂牌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时至2026年3月16日9时 [2] - 本次出让实行网上交易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 - 挂牌截止时如有多个竞买人报价 系统将转入询问期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 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行网上限时竞价 [3] 资格审查与后续事项 - 本次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 竞得人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 持包括竞买申请书 营业执照副本 出价记录等10项材料到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 [5] -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6] - 竞得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 或资格审核通过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将被撤销竞买资格 没收50%的竞买保证金 最高不超过起始价的20% 且竞得结果无效 [7]
沂水县CB-2025-140301号、CB-2025-1205号、CB-2025-14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2-02 01:16
土地出让公告核心信息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1 (CB-2025-1403)**: 位于庐山高科园、永宁河路以东、普陀山路以南,出让面积46,69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系数不小于45%,绿地率不大于15%,起始价1,424.58万元,竞买保证金1,424.58万元 [1] - **地块2 (CB-2025-1205)**: 位于庐山高科园、永固河路以东,出让面积14,79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起始价451.37万元,竞买保证金451.37万元 [1] - **地块3 (CB-2025-1407)**: 位于沂城街道石良村,出让面积10,09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系数不小于55%,绿地率不大于15%,起始价351.38万元,竞买保证金351.38万元 [1] - 以上3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房权证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注销废止 [1] 地块使用条件与产业要求 - **地块1 (CB-2025-1403)**: 指定用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投资强度不低于12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2万元/亩,新上项目单位产值能耗标准不高于0.507吨标准煤/万元 [2] - **地块2 (CB-2025-1205)**: 指定用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新上项目单位产值能耗标准不高于0.805吨标准煤/万元 [3] - **地块3 (CB-2025-1407)**: 指定用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投资强度不低于14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新上项目单位产值能耗标准不高于0.458吨标准煤/万元 [3] - 所有地块均需执行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包括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等 [2][3] -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需立即停止施工并保护,第一时间告知文物主管部门 [3] 竞买资格与申请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可单独或联合申请 [4] - 存在用地和规划方面违法违规单位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禁止报名,在本县域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其关联方不得参加竞买 [5] - 申请人须在沂水注册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5] - 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28日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出让文件并提交申请 [5] - 若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开发,需在申请书中说明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和成立时间 [5] 交易流程与时间安排 -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15时,足额缴纳并经系统确认后方具报价资格 [6] - 挂牌时间为2026年2月21日9时至2026年3月2日15时,实行网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7] - 挂牌截止时如有多个竞买人报价,系统将转入询问期,愿意继续竞价的将进入网上限时竞价 [7] 资格审查与后续事项 - 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指定材料到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成交确认书》 [8] - 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9] - 竞得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将撤销资格,没收50%的竞买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起始价的20%),竞得结果无效,地块重新挂牌出让 [1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31 06:53
公司近期土地获取决策与执行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7日召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控股孙公司参与地块竞买的议案 [1] -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控股孙公司合肥工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通过挂牌方式,取得了合肥市肥西县FX202555-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 土地出让合同核心条款 - 地块位于合肥市柏堰社区中心,出让面积为4,031.7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1] -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2,建筑密度不低于35%,绿地率介于10%至20%之间 [1] - 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1,693,331元,全部由控股孙公司工投高新自筹资金解决 [1] - 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期限为2026年1月23日前,需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人民币1,693,331元 [1]
邯郸市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新浪财经· 2025-12-25 09:01
土地收储公告核心信息 - 邯郸市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收储两宗国有建设用地 [1] - 收储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邯郸市肥乡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 [1] - 收储程序基于区政府安排及土地权属公司的申请 [1] 被收储土地详情 - 第一宗土地权属人为邯郸市肥乡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 - 第一宗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23)肥乡区不动产权第0016419号 [1] - 第一宗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1] - 第一宗土地证载面积与收储面积均为3211.90平方米 [1] - 第二宗土地权属人同样为邯郸市肥乡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 - 第二宗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23)肥乡区不动产权第0014341号 [1] - 第二宗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1] - 第二宗土地证载面积与收储面积均为3692.68平方米 [1] - 两宗土地合计收储总面积为6904.58平方米 [1] 收储相关程序与时间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25日 [1] - 公告要求对土地权属、抵押或查封有异议的相关当事人需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联系邯郸市肥乡区土地储备中心 [1] - 逾期未提出异议将被视为无异议 [1] - 公告提供了联系电话8556530及联系人杨先生、张先生 [1]
2025年12月重点城市土拍一览 西安本月共计15宗地出让
搜狐财经· 2025-12-05 11:06
西安市土地市场集中供应概况 - 2025年12月,西安市及西咸新区集中推出多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涉及住宅、商住、商业、商务金融、体育场馆等多种用地类型 [2][5][6] - 西安市12月集中挂牌出让11宗商住用地,总面积达469.37亩,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16时 [2] - 同日,西安市另推出5宗地块集中挂牌,合计出让面积104.13亩,涵盖住宅商服、商务金融、体育场馆及商业用地 [5] -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同期推出1宗住宅用地,面积为39.945亩 [6] - 蓝田县亦有一宗住宅用地挂牌,净用地面积54.870亩 [8] 主要地块区域与规划特征 - 12月供地主要分布在莲湖区、未央区、经开区等区域,主城地块占比较高 [4] - 11宗商住用地中,体量最大的为WY9-5-211地块,面积85.362亩,最小的为JK3-21-126地块,面积28.46亩 [4] - 容积率方面,JK2-4-36地块以5.0为最高,LH10-2-36地块以4.88次之 [4] - 新推出的5宗地块分布聚焦于幸福林带板块、经开区及航天基地三大核心区域 [5] -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住宅用地容积率要求为FAR ≤ 1.5 [7] - 蓝田县住宅用地规划容积率≤2.5,且要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85909.98平方米,并需配建不小于5540平方米的配套服务面积 [8] 土地交易关键节点与规则 - 西安市11宗商住用地网上挂牌期限为2025年12月1日9时至12月12日16时 [3] - 西安市5宗地块网上挂牌期限为2025年12月15日9时至12月26日16时,竞买保证金支付截止为12月24日16时 [5][6] -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地块网上挂牌期限为2025年12月17日9时至12月26日16时,竞买保证金支付截止为12月24日16时 [7] - 蓝田县地块网上挂牌期限为2025年12月16日9时至12月29日16时,竞买保证金支付截止为12月25日16时 [9] - 上述地块出让原则均按“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 [6] 具体地块信息详述 - 莲湖区LH8-1-231地块面积32.077亩,用途商住,容积率1.2≤R≤2.3 [3] - 未央区WY9-5-211地块面积85.362亩,用途商住,容积率1.2≤R≤2.5 [3] - 新城区XC4-9-158地块面积20.475亩,用途商务金融,容积率1.2≤R≤5.0 [5] - 经开区JK2-8-16-2地块面积37.812亩,用途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容积率1.2≤R≤2.5 [5] - 航天基地HT01-25-87-3地块面积22.451亩,用途体育场馆,容积率≤0.87 [5] -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XXQH-WB05-29地块面积26629.96平方米(折合39.945亩),起始价17976万元,竞买保证金8988万元 [7] - 蓝田县610122002017GB00117地块起始价2900万元,竞买保证金1450万元,并要求竞得人无偿移交配套幼儿园等公建设施 [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地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行政协议纠纷起诉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案件已由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尚未开庭[1] - 案件事由源于2019年12月31日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原告已按约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税费 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符合法律规定项目地块的义务[1] 具体诉讼请求 - 请求解除双方于2019年12月31日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 - 请求被告收回未能顺利开发的地块部分 并向原告返还对应的土地出让金人民币3.6148亿元[2] - 请求被告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7.1283亿元 该损失以应返还的土地出让金3.6148亿元为基数 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 自2020年4月22日起暂计至2025年9月15日[2] - 请求被告赔偿已缴纳的税金人民币1463.98万元及配套费人民币738.07万元 并承担本案诉讼费[2] 公司披露状态与影响评估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3] - 公司认为本次诉讼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正当法律举措 对日常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1][4] -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其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1][4]
大悦城控股子公司武汉地悦因行政协议纠纷起诉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财经网· 2025-12-04 11:03
诉讼背景 -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地悦因行政协议纠纷起诉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1] - 纠纷源于2019年12月31日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宗地编号为P(2019)130号的地块 [1] - 子公司已按约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税费,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符合法律规定的地块 [1] - 项目地块持续被压占,经多次催告与沟通未果后提起诉讼 [1] 诉讼核心诉求 - 请求解除双方于2019年12月31日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 请求判令对方收回未能顺利开发的地块部分,并向子公司返还对应的土地出让金人民币3.6亿元 [2] - 请求判令对方赔偿子公司损失共计人民币7.13亿元 [2] - 请求判令对方赔偿子公司已缴纳的税金共计人民币1464万元 [2] - 请求判令对方赔偿子公司已缴纳的配套费共计人民币738.07万元 [2] - 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对方承担 [2]
大悦城子公司起诉武汉市蔡甸区资建局 涉3.6亿元土地出让金及超7亿元损失索赔
经济观察报· 2025-12-03 20:59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大悦城控股子公司武汉地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案件已获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受理 [1] - 案件涉及行政协议纠纷,案号为(2025)鄂0114行初136号 [1] - 截至公告日,此案尚未开庭审理 [4] 诉讼事由与合同背景 - 诉讼源于2019年12月31日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鄂WH(CD)-2019-00044),武汉地悦受让宗地编号为P(2019)130号的地块 [2] - 武汉地悦已按约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税费,但蔡甸区资建局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地块 [2] - 项目地块持续被压占,武汉地悦多次催告、沟通未果 [2] 具体诉讼请求 - 请求解除2019年12月31日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 请求判令蔡甸区资建局收回武汉地悦未能顺利开发的地块部分,并返还对应的土地出让金人民币3.6亿元 [2] - 请求判令蔡甸区资建局赔偿武汉地悦损失共计7.1亿元 [2] 涉事子公司股权背景 - 原告武汉地悦具有武汉国资背景,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3] - 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国资委持有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3]
涉7宗地21万平方米!惠州惠城区拟10.5亿回购存量土地
南方都市报· 2025-12-02 19:36
政府土地回购行动概况 -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近期公示拟收回收购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总面积为21.3万平方米 涉及收购资金总额约10.5亿元 [1][3] - 此次行动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开展 [1] - 这是惠城区继今年1月底回收5宗(23.8万平方米)土地后 又一次集中回购行动 [3] 回购地块详情与分布 - 7宗地块分布于水口青塘湖及高新科技产业园等片区 [3] - 所有地块均在2021年至2023年间通过挂牌竞得 但至今未开发 [3] - 地块归属于4家公司 其中惠州市惠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3宗 惠州市鑫慧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及2宗 惠州市高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惠州市科实汇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涉及1宗 [3][4] 回购地块具体信息与价格 - **惠州市惠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3宗商住用地 总面积约7.56万平方米 拟回收总价约8.33亿元 相当于原拿地价格的88折 [3][4] - 地块包括水口青塘湖JD-122-12号地块(面积30652.17平方米 拟收回价格33487.31万元) 水口中心区09-02地块(面积16521.21平方米 拟收回价格18536.3376万元) 水口中心区09-07地块(面积28439.91平方米 拟收回价格31312.44万元) [2][3][4] - 该3宗地于2022年7月由相关联合体以底价3.795亿元和9.965亿元竞得 [4] - **惠州市鑫慧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及2宗文体、商住用地 总面积约0.85万平方米 拟回收总价约0.89亿元 为原拿地价的86-88折 [3][4] - 地块包括鹿岗片区01单元LG01-01-02地块(面积3799平方米 拟收回价格3909.171万元)和03单元LG03-04-10地块(面积4709平方米 拟收回价格4993.6967万元) [2][4] - **惠州市高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及1宗工业地块(水口青塘湖片区JD-117-14地块 面积76103平方米) 拟回收价格约0.73亿元(7294.3888万元) [2][3][4] - **惠州市科实汇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及1宗工业地块(鹿岗片区LG01-01-01地块 面积52623平方米) 拟回收价格约0.52亿元(5184.2万元) [2][3][4]
2025年11月重点城市土拍预告 西安11月土拍供应集中在西电片区和西咸新区
搜狐财经· 2025-11-05 19:15
全国土地供应概览 - 20个重点城市计划出让169宗含宅土地,起拍总价达889亿元 [1] - 本月计划出让的土地中,底价超过100亿元的城市为上海和北京 [1] - 单日出让金额超50亿元的城市为上海,计划在11月24日进行相关出让,起拍价169.11亿元 [1][4] 主要城市土地出让详情 - **上海**:11月24日出让9宗地,起拍价169.11亿元,规划建筑面积55.26万平方米 [4] - **北京**:共有3批次出让,分别为11月4日(19.04亿元)、11月19日(31.93亿元)和11月25日(57.21亿元),合计起拍价超100亿元 [1][4] - **福州**:共有3批次出让,其中11月20日出让10宗地,起拍价44.30亿元,为单批次较高值 [4] - **成都**:出让活动频繁,共涉及6个日期,其中11月20日出让7宗地,起拍价27.35亿元,规划建筑面积67.95万平方米 [4] - **杭州**:11月25日出让3宗地,起拍价43.32亿元;11月27日出让2宗地,起拍价21.57亿元 [4] - **苏州**:11月12日出让3宗地,起拍价26.35亿元 [4] 西安西电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 作为西安五大重点城市更新片区之一,此次推出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1宗经营性用地和8宗产业用地 [5] - 核心商住地块LH11-4-159占地面积70.484亩,容积率2.3,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108,075.67平方米 [6] - 核心商住地块LH11-4-19占地面积63.850亩,容积率2.5,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106,417.25平方米 [6] - 项目包含大量公服配套建设,如18班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集中绿地、消防站、公交场站及多条市政道路 [7] - 宗地竞得人须同步建设5处公服配套和3条市政道路,并在项目首期竣工前完成,建成后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8] 西安产业用地供应 - 本次供应的8宗产业用地均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应,对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有明确要求 [10] - 产业用地不得改变用地性质,地上建构筑物不得分割转让,若违反规定将由政府收回 [11] - 高陵区供应规模较大,例如宗地8(GB00011)面积120亩,规划建筑面积在88,000至160,000平方米之间 [10]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住宅用地 - 沣东新城推出2宗住宅用地,地块编号分别为FD3-8-32和FD3-8-35 [12] - 地块FD3-8-32面积53,920.8平方米,起始价89,350万元;地块FD3-8-35面积29,922.19平方米,起始价49,980万元 [12] - 两宗地容积率要求均在2.0至2.5之间,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