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乐种业(83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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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乐种业(831087)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3 20:32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3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3] 持股转让规则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0]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1]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11] 减持披露要求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区间不超3个月[14][15]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15][16] 其他规定 - 上市前等时间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4] - 买卖前通知董秘核查提示风险[14] - 减持完毕或期满报告披露结果[16] - 协议转让按交易所要求办理[15] - 股份被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变动及时报告披露,权益分派除外[17] - 保证申报数据及时准确完整[17]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委托解除[17] - 董秘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17] - 董秘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7]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并罚款[19] - 造成重大影响免除职务并赔偿[20] - 触犯法律移交司法机关[2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解释[20] - 与法规冲突按规定执行修订[20]
秋乐种业(8310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23 20:32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 报告义务 - 5%以上股份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报告义务人[5] - 重大事项出现时当日报告并报书面材料[8] - 不确定是否重大信息当日报董事会秘书[9] 后续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及时分析判断并启动相应程序[9] - 证券部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报告义务人[9] 责任追究 - 未履行报告义务公司将追究责任[12]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且负责解释[14]
秋乐种业(8310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23 20:32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8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表 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平等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证券代码:831087 证券简称:秋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5-085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 ...
秋乐种业(8310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7-23 20:32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3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5] - 会议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除[6] - 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含委托)会议才有效,表决一人一票[7] - 审议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记录保存至少十年[7][10]
秋乐种业(83108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23 20:32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关联人[7] 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关联法人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超0.2%且超300万,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方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超2%且超3000万,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15] 交易授权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关联法人交易低于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2%或低于300万,授权总经理决定[14]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表决回避规则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未回避的其他人员有权要求其回避[18][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和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秋乐种业(8310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23 20:32
制度制定 - 2025年7月23日公司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信息公告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二日内公告相关信息[8] 工作交接 - 离任人员应在离任生效后五日内完成工作交接[9] 股份转让限制 - 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2] 义务与承诺 - 忠实义务在辞职或任期届满后二年内有效[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承诺、核查进展并披露未履行承诺[14]
秋乐种业(83108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3 20:32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3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占用定义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经营性源于关联交易,非经营性指无对价资金使用[5]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直接主管责任人[10][11] 处理措施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关联方股份[11] - 董事会怠职,相关主体有权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备、披露[15] 清偿规定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需合规[12][13] 审议表决 - 董事会、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宜,关联董事、股东需回避表决[11][12] 资金管理 - 公司与关联方货币资金支付按流程管理,独立董事定期检查[11] 信息披露 - 发生资金占用应及时披露,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12]
秋乐种业(8310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23 20:32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3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更名[2] 人员设置 - 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4] 任职资格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经验[6] 任免规则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0]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辞职报告董事会收到生效[10][11]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11] 其他规定 - 保证任职期间参加相关培训,违法违规担责[8]
秋乐种业(8310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3 20:32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3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10] - 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0] 管理工作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7][9] - 管理渠道和方式包括信息披露等多种方式[9]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8] 责任人与机构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2] - 证券部是日常工作机构[12][13] 工作职责与要求 - 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13] - 工作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4] - 需为证券部提供信息披露等支持[15] - 要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15] - 开展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5] 纠纷解决与制度生效 - 纠纷可协商,不成可诉讼[17]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
秋乐种业(83108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23 20:32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2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证券代码:831087 证券简称:秋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5-079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股权、不动产、单独或 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及其他长、短期投资、委托理财等。包 括公司进行的全部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所进行的对外投资行为,必须遵守本制度。公司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