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83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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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远洋(83317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6-03 00:00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119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据此召开本次股 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 ...
国航远洋(833171)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3 00:00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086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福州办公室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毛祥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
国航远洋(833171)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3 00:00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置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独立董事[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工作细则相关 - 2025年5月29日董事会通过修订细则[2] - 职责含研究战略规划等并提建议[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国航远洋(83317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6-03 00:00
制度审议 - 公司2025年5月29日董事会会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3]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提前5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独董,全体同意可不受限[5] 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董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独董行使特别职权经会议过半数同意,聘中介机构及时披露[6] 其他事项 - 独董会议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其他事项[7]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由董秘保存不少于10年[8] - 制度修改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0]
国航远洋(83317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03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于2025年6月3日生效实施[22][23] 工作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10]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0] - 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交流[10] 会议要求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或总裁一般应出席[11]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会后及时编制并披露活动记录[11]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12]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 经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14]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19] 其他措施 - 公司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建立工作机制[15] - 公司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电话并责成专人接听[17]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派专人接待上门来访投资者并建立来访档案[17] - 主动来访媒体采访需提前将计划报董事会秘书审核[17] - 公司应与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7] -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培训[18] - 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北交所报告[19]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和数据库[19]
国航远洋(8331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6-03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3]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属知情人范围[11] 档案管理 - 重大事项时按规定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含登记表、自查报告等[8][14] - 登记表应包含相关信息,档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14][20] 管理要求 - 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知情人需配合报送[13] - 重大事项要制作进程备忘录,自查买卖情况并追究违规责任[16][19]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1]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制度[21]
国航远洋(83317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03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5月29日公司通过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3] 人员管理 - 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派出人员应按程序更换[8] 财务报告 - 子公司按月、季、年向公司递交财务报表及报告[18] 决议提交 - 子公司需在相关会议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情况[21] 项目报告 - 子公司在建工程等投运后15天内书面提交达产达效报告[21]
国航远洋(8331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03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5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需股东会审议[2]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考核管理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7] 薪酬发放 - 不同人员薪酬领取方式不同,绩效工资发放时间有别[9][10] - 年终奖金等经审议批准后发放,专项奖金按制度核发[10] 其他规定 - 薪酬为税前金额,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12] - 环境变化可变更考核和调整薪酬,报有权机构批准[14]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6]
国航远洋(8331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03 00:00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信息披露原则与范围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7]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及时披露临时报告,需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董事会发布[11] 信息披露平台与时间 - 信息应在北交所业务系统发布,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规定平台且内容一致[12]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情形时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13]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24]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拟实施送股等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25] 业绩快报与预告 - 业绩快报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同比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需说明原因[30]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30]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除担保、资助外)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5] - 交易(除担保、资助外)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4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披露[41]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4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48]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2025年7月1日生效[84]
国航远洋(83317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3 00:00
会议审议 - 2025年5月29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须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资料与考评 - 相关部门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书面资料[11] - 考评后表决通过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审议[11]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