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比特(83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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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比特(833429)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8-05 18:1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8月1日在京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2] - 出席股东11人,持股45,836,566股,占比37.22%[2] - 网络投票股东2人,持股35,584,204股,占比28.90%[2]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45,836,566股,占比100%[4][5][10] - 《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小股东同意票2,430,145,占比100%[10] 其他 - 公司为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 - 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11] - 董事会2025年8月5日发布相关信息[13]
康比特(833429) -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05 18:15
股东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8月1日召开,由董事会根据7月15日决议召集[2][3] - 董事会7月17日在北交所官网刊登会议通知公告[3] - 出席股东11人,代表股份45,836,56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37.22%[4] 议案审议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45,836,566股,占比100%通过[5][7][8][9][10][15][17][23][25][26] - 律师认为股东会程序及表决结果合规,决议合法有效[27]
食品加工板块8月1日涨1.17%,*ST春天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1820.73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8-01 16:27
板块整体表现 - 食品加工板块当日上涨1.17%,领涨个股为*ST春天(涨跌幅3.31%)[1] - 上证指数下跌0.37%至3559.95点,深证成指下跌0.17%至10991.32点[1] - 板块内10只个股上涨,涨幅最高为*ST春天(3.31%)、巴比食品(3.00%)和金字火腿(2.28%)[1] 个股涨跌情况 - 涨幅前三:*ST春天收盘价4.37元(成交量8.94万手)、巴比食品收盘价19.25元(成交量5.24万手)、金字火腿收盘价6.72元(成交量40.40万手)[1] - 跌幅前三:盖世食品跌1.36%(收盘价12.37元)、龙大美食跌1.11%(收盘价5.35元)、光明肉业跌1.05%(收盘价7.53元)[2] - 成交额前三:金字火腿2.72亿元、双汇发展2.19亿元、龙大美食1.48亿元[1][2] 资金流向 - 板块整体主力资金净流出1820.7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5348.7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169.44万元[2] - 主力净流入前三:金字火腿4045.65万元(净占比14.88%)、巴比食品831.39万元(净占比8.28%)、西王食品741.84万元(净占比11.21%)[3] - 游资净流出最大:双汇发展净流出3299.19万元(净占比15.05%),自合股份净流出444.80万元(净占比14.29%)[3]
2025年中国乳清蛋白粉行业政策汇总、产业链图谱、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研判:消费人群以健身爱好者、运动人群为主[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7-22 09:34
行业概述 - 乳清蛋白粉是以乳清为原料经分离、浓缩、干燥等工艺制成的蛋白含量不低于25%的粉末状产品 具有高生物价、易消化吸收、含人体必需氨基酸等特点 [2] - 根据加工工艺和蛋白质含量可分为浓缩乳清蛋白粉(蛋白质含量30%-80%)、分离乳清蛋白粉(蛋白质含量90%以上)和水解乳清蛋白粉(蛋白质含量80%以上)三类 [3] - 浓缩乳清蛋白粉适合大多数需要补充蛋白质的人群 分离乳清蛋白粉适合乳糖不耐受者和健身运动员 水解乳清蛋白粉适合运动后快速补充和术后康复者 [3] 市场规模 - 2024年中国乳清蛋白粉行业市场规模达19.95亿元 同比增长15.38% [1][11] - 增长驱动因素包括国民健康意识提升、优质蛋白质需求增加、全民健身政策推动以及健身人群数量持续增长 [1][11] 政策环境 - 2023-2025年期间国家多部委连续出台政策支持营养补充剂行业发展 包括《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等 [4][5] - 政策重点涵盖培育健康消费新质生产力、规范保健食品标志标注、完善特殊食品标准体系、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 [5] 产业链结构 - 上游包括乳清、添加剂、包装材料、营养素等原辅料供应商及设备供应商 [6] - 下游通过健身房、体育用品店、药店、商超等线下渠道和天猫、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触达消费者 线上销售占比逐年提升 [6] 消费群体特征 - 核心消费人群为健身爱好者(增肌减脂需求)和运动人群 其中男性占比超60% 女性消费者呈现高年龄、高收入、高购买力特征 [9] - 年龄分布集中在18-29岁(约占50%)和30-40岁(约占41.7%)群体 [9] 竞争格局 - 国际品牌包括ON奥普帝蒙、肌肉科技、狄马泰斯等 凭借技术成熟度和品牌知名度占据高端市场 [13] - 国内领先企业包括汤臣倍健(2024年营收68.38亿元 毛利率66.69%)和康比特(2024年营收10.4亿元 毛利率39.41%) [15][17] - 中小品牌通过差异化配方、特定人群定位和高性价比策略参与市场竞争 [13] 产品创新趋势 - 除传统蛋白粉外 蛋白饮料、蛋白烘焙食品、蛋白棒等更易被大众接受的产品形式将增多 [19] - 针对运动人群开发高蛋白快速吸收产品 针对老年人群添加钙和维生素D等骨骼健康成分 [19]
康比特(8334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7 22: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7日发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4][3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共七名成员,含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有违法违规记录、连续任职六年等情况不得担任或提名[7][10][11] - 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2]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北交所无异议可选举[14][16]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7] 履职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行使特别职权、审议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23][2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1] - 明确主要股东和中小股东定义[33]
康比特(833429)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17 22:01
会议决策 - 2025年7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7票同意[2]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做好准备[5] - 登记在册股东有权通过网络投票,同一股份选一种方式[5] - 股东会通知明确网络投票相关事项[7] - 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交易日[7] 投票效力与统计 - 多次有效网络投票视为出席,计入选票总数[9] - 累积投票超规定票数视为弃权[9] - 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议案同意见,重复以首次为准[10] - 网络与现场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审议重大事项单独统计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0]
康比特(8334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7 22: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管理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财经媒体、证券分析师等[8]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8] 沟通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0]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12] 管理原则 - 应遵循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原则[5] 工作要求 - 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用互联网提效降本[9] - 丰富更新公司网站内容,设咨询电话[9] - 员工须具备对公司全面了解等素质[14] 档案制度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5][18] 外部关系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7]
康比特(8334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7 22: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8]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对外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3]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2%以上且超3000万元,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交易,需出具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具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 对于每年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可预计年度金额并提交审议,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5] 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晚于股东会通知公告披露时间[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7]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且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38] - 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4]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3] - 公司控股子公司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3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8] - 新任董事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就任[4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45]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45] - 公司等应履行职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正常运作[45]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5]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信息[45] - “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7]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规定修订[47]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47]
康比特(8334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7 22: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交易审议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等交易需出具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交易由董事长决定[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下等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决定[14]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5]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方相关交易金额累计计算适用审议程序[16]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6]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22] 责任追究 - 董事会违反制度实施关联交易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董事应赔偿[24]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实施关联交易,董事会责令改正,造成损失应赔偿,情节严重应罢免职务[2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交易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应罢免职务,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6]
康比特(8334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7 22: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金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超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顾问[9] 项目论证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3]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闲置资金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补流到期前归还资金至专户,全部归还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节余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年报披露;超则需审议披露[17] 超募资金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计划,投入需决议、意见并审议[17] 用途变更 - 改变招股书资金用途,需决议、意见、审议并披露;部分变更由董事会决议[20][21]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22] 审计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25] 投资计划 - 募投项目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26] 核查报告 - 保荐或顾问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鉴证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责任制度 - 董事会建立健全并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违规责任人担责[29] 制度执行 - 制度依法规、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修订,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