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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博液压(871245)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07-07 21:17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证券代码:871245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VIBO HYDRAULICS JOINT STOCK CO.,LTD.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东路 113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 1-1-1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可转债 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 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2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4 | | --- | | 第二节 释义 6 | | 第三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10 ...
威博液压(871245)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5-07-07 21:17
证券代码:871245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公告编号:2025-112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收到北 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DK2025070001)。 北交所经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认为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要求,并予以受 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 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7 日 ...
威博液压(87124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挂牌转让保荐书
2025-07-07 21:1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业务细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申请挂牌 转让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申请挂牌转让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3-4-1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挂牌转让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零二五年六月 声 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博液压"、"发行人"或 ...
威博液压(87124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07 21:1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声明事项 1 | | | --- | --- | | 释 义 3 | | | 正 文 5 | | |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5 | | |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7 | | |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9 | | |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25 | | | 五、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7 | | | 六、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29 | | | 七、 发行人的业务 35 | | | 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7 | | | 九、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44 | | 十、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6 |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47 | | | 十二、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47 | | | 十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48 | | |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威博液压(87124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5-07-07 21:1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零二五年六月 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博液压"、"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 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
威博液压(871245) - 最近二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如有)的财务报告
2025-07-07 21:16
4-1-1 | 字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 - 5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୧ | | 3 | 合并利润表 | 7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8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 - 10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1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12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3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4 - 15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6 - 122 | 4-1-2 审计报告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威博液压,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 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 ...
威博液压: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之星· 2025-07-07 21:11
JIANGSU VIBO HYDRAULICS JOINT STOCK CO.,LTD.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东路 113 号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 声明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证券代码:871245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可转债 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 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 关章节。 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
威博液压(871245)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5-06-30 23:03
股票解除限售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13,640,936股,占总股本27.45%,2025年7月3日可交易[2] - 淮安豪信液压解除11,200,000股,占22.54%[3] - 马金星解除394,686股,占0.79%,未解除5,672,288股[3] - 淮安众博信息解除1,928,750股,占3.88%,未解除3,671,250股[3] - 董兰波解除117,500股,占0.24%,未解除1,545,500股[4] 股份限售情况 - 无限售股份37,995,962股,占76.46%[4] - 高管限售7,082,788股,占14.25%[4] - 其他法人限售3,671,250股,占7.39%[4] - 限制性股票限售945,000股,占1.90%[4] - 有限售股份合计11,699,038股,占23.54%[4]
威博液压(871245)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6-16 21:1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电话:021-2051 1000 传真:021-2051 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威博液 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威博液压"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 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 公司于 20 ...
威博液压(871245)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16 21:15
证券代码:871245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公告编号:2025-109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马金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644,7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3 日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