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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9 20: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根据需 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2025-09-29 20: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席执行官工作行 为,保障首席执行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首席执行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首席执行官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 1 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首 席执行官,但兼任首席执行官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首席执行官每届任期三年,首席执行官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公司首席执行官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六条 首席执行官应具备以下条件: 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9 20: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及时将相关 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 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重大事项上报流程, 以保证其能及时的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 第五条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单位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分管领导、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股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经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苏改生(1994)361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 设立;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2502383371。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5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于 1997 年 6 月 2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CHENGXING PHOSPH-CHEMICAL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 618 号 邮政编码:214432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20: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及 由首席执行官提请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 (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9 20: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保障董事会秘书切实履行勤勉尽 责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 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为公司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20: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2 名,审计委员会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 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 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9-29 20:3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完 善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工作程序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审计委 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如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相关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公司内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15 日内提出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草案,并提交给审计委员会和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 间安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其沟通,并有权了解年审注册 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进度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29 20:33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 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 首席执行官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 门负责人组成。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一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9-29 20: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在年报 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应至少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一次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 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为完善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 建设,保障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如下: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 前,至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