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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机场T3航站楼正式启用 东航C919首班启航
中国民航网· 2025-10-30 22:24
事件概述 - 广州白云机场T3航站楼及第五跑道于10月30日14时59分正式投运,由东航C919国产大飞机执飞的MU6308航班为首航航班 [1] 基础设施与运营 - 白云机场第五跑道与新T3航站楼同步启用,标志着机场关键基础设施的重大升级 [1] - 东航在T3航站楼的国内出港航班截载时间缩短至起飞前40分钟,提升了运营效率 [5] - 东航的国际航班仍留在T1航站楼运营,旅客需根据目的地注意航站楼区别 [5] 旅客体验与科技应用 - 航站楼值机、安检到登机全流程采用人脸识别系统,体现了现代化和智能化 [3] - 值机区智能设备操作流畅,安检通道效率高,提升了旅客出行体验 [5] - 候机区商业配套和休息设施更为完善,出发大厅设有室内花园,商业区采用骑楼花窗设计 [5] - 航站楼内设有瞭望塔,满足了航空爱好者拍摄飞机的需求 [3] 市场反应与象征意义 - 首航航班吸引了航空爱好者特意购票体验,并成为东航首个由C919执飞的京广航线航班 [3] - 搭乘首航航班的旅客均获得了由白云机场与东航联合定制的首航纪念礼品 [3] - 新航站楼被旅客评价为体现了国际航空枢纽的未来发展趋势,承担了城市门面的功能 [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30 22:2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需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4]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17] - 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减1%需披露[23]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需披露[23] -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情况,应按要求披露相关原因、影响、问责及处理结果[4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4]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具体事宜[25]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常设及接待机构[25]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需在变更后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0] - 董事会召开前5日(季度报告)至7日(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董事会秘书送达定期报告审议稿[32]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执行信息披露工作[26] - 各子公司等部门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并指定联络人[28] - 定期报告编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财务报告由财务会计部负责[31] - 临时报告触及规定披露事项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第一时间提供信息并保密[32]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适用于多类人员[3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责令改正并检讨、通报批评、罚款[37]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备忘录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40]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获悉内幕信息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到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案[40]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不得对外泄露、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等[39] - 公司在签订重大合同或提供内幕信息给中介服务机构时,应签订保密协议[40] 信息报送与审批 -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44] -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报送信息需履行审批程序,经负责报送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及分管公司领导批准[44]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1] - 公司可暂缓、豁免披露可能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利益的信息[52] -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等情形应及时披露信息[52]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5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需经相关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核签字[52] - 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登记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3]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等事项[53] - 涉及商业秘密还需登记信息公开情况、认定理由等[5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53]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48] - 公司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实行电子及实物存档管理[49] - 违反制度泄露内幕信息将追究责任[56] - 本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5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30 22:22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670) 海外監管公告 此海外監管公告是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以下資料中文全文,僅供參 閱: 承董事會命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李干斌 聯席公司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 2025年10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王志清(董事長)、成國偉(董事)、孫錚(獨立非執行董事)、陸雄文(獨立非執行董 事)、羅群(獨立非執行董事)、馮詠儀(獨立非執行董事)、鄭洪峰(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揭小清(職工董事)。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0 22:2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超三分之一,含会计专业和香港常住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一般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 任期届满前辞职需书面报告,比例有问题改选前仍需履职[15] 独立董事兼职与工作时间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资料保存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委员会要求 - 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2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年报相关 - 年报披露前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并安排考察[31] - 审计前财务负责人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资料[31]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和审议年报前安排见面会[31] - 独立董事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31]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章程执行[33] - 文件规定变化致冲突按新规定执行,董事会及时修改[34]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3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0-30 22:1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670) 海外監管公告 此海外監管公告是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以下資料中文全文,僅供參 閱: 承董事會命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李干斌 聯席公司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 2025年10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王志清(董事長)、成國偉(董事)、孫錚(獨立非執行董事)、陸雄文(獨立非執行董 事)、羅群(獨立非執行董事)、馮詠儀(獨立非執行董事)、鄭洪峰(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揭小清(職工董事)。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係管理制度
2025-10-30 22:17
制度修订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第11次董事会会议修订[5]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含合规性等四项[7] 管理情形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管理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8种情形[7] 沟通与职责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工作职责有拟定制度等多项[8] 沟通方式与披露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多样,指定报刊和网站明确[9] 责任人与档案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档案应包含活动参与人员等内容[1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0-30 22:15
制度修订 -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11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5]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14种情形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8] -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应立即停止履职或1个月内解除职务[11] 总经理职责 -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12][13] - 因故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务[13] - 每年一月或二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8] -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20] 报告机制 - 执行决议遇问题及时报告,情况变化时临时报告[19] 会议制度 - 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23] - 会议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召集主持,按需定期召开[23] - 涉及信息披露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26]
中国东航2025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5.34亿元,同比增长34.37%
财经网· 2025-10-30 22:14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及前三季度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95.9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4% [1]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37%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64.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3亿元人民币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同意聘任高飞为总经理
智通财经网· 2025-10-30 22:13
公司人事变动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2025年第11次会议 [1]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飞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 - 同意聘任高飞为公司总经理 其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
2025-10-30 22:13
审计流程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十日内向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年度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5] - 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材料[5] -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相关材料,进场后加强沟通[5] 审计安排 -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并督促提交报告[6] - 公司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安排委员会与会计师见面会[6] -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阅报告并表决提交决议和总结报告[6] 其他事项 - 若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委员会应约见双方评价并经相关流程[6] - 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7]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