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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同意聘任高飞为总经理
智通财经· 2025-10-30 22:12
公司人事任命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2025年第11次会议 [1] - 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高飞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 - 高飞先生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HK)聘任高飞为总经理
格隆汇· 2025-10-30 22:12
公司人事变动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审议通过总经理聘任议案 [1] - 董事会同意聘任高飞担任公司总经理 [1] - 高飞作为总经理的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30 22:1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11次会议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5] 专户支取与协议终止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10]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1]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改变实施主体等属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2]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13] 募投项目延期与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意见[13] - 募投项目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一年、超期限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2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4] 资金置换与使用规定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20]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20]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7] -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18] 核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26]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30 22:0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670) 海外監管公告 此海外監管公告是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以下資料中文全文,僅供參 閱: 承董事會命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李干斌 聯席公司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 2025年10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王志清(董事長)、成國偉(董事)、孫錚(獨立非執行董事)、陸雄文(獨立非執行董 事)、羅群(獨立非執行董事)、馮詠儀(獨立非執行董事)、鄭洪峰(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揭小清(職工董事)。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21.03亿元 同比扭亏为盈
智通财经网· 2025-10-30 22:07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发布公告,于2025年前三季度,该集团取得营业收入 1064.14亿元,同比增加3.73%;归母净利润21.03亿元,去年同期亏损1.3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09元。 ...
“南京—巴黎”恢复运营 东航在江苏国际及地区航线达15条
中国民航网· 2025-10-30 22:05
航线网络恢复与拓展 - 公司于10月29日恢复“南京-巴黎”直飞航线并进行定期运营,每周三执行一班,此为公司在南京执飞的第三条远程洲际客运航线[1] - 截至“十四五”末,公司在江苏执飞的国际及地区航线达15条,周航班量达105班,已恢复至2019年水平[1] - 公司计划新增南京至福冈、札幌、雅加达等航线,加密南京至吉隆坡航线,恢复南京至新加坡航线,以织密全球连接[7] 区域市场运营表现 - 今年前9个月,公司在江苏的国际、地区旅客运输量同比增长10.26%[4] - 作为江苏省重要的基地航空公司,公司机队规模达73架,在江苏执飞的国内航线已超过80条,通航点基本覆盖所有省会城市和主要旅游城市[4][9] - 公司着力构建“经宁飞”中转体系,经南京中转的航线组合已超1000条,今年前9个月经南京中转的国内、国际旅客分别达11.6万人次和近9万人次,占禄口机场中转旅客总量的78%[9] 服务与效率提升举措 - 公司创新推出“不见面”开箱包服务,中转旅客无需现场等待托运行李检查,并推广“提前选座 无需排队”二维码服务,使用电子登机牌便捷过检[9] - 公司恢复国际“联程值机、行李直挂”24小时直接过境业务,基本实现国内与国际航班双向通程值机全覆盖[9] - 公司联合推出“南京入境旅游PASS卡”,整合地铁卡、景区门票五折、餐饮八折等优惠,打造“航空+交通+文旅优惠”无缝衔接服务[10] 品牌文化与跨界合作 - 公司以航空为纽带推动“水韵江苏”文化IP走向世界,通过发放联名文创套装、在航班播放特色文旅短片、赠送定制飞行日志与文创产品等方式进行文化推广[10] - 公司联手当地打造“飞来惠游 铁定有宁”错峰季活动,旅客持登机牌可在南京41个景点和酒店享受优惠,并推出“球迷惠享”“旅游集市”等产品精准对接旅客需求[1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30 22:0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670) 海外監管公告 此海外監管公告是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以下資料中文全文,僅供參 閱: 承董事會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 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及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和《中 国东方航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佔...
2025-10-30 22:0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670) 海外監管公告 此海外監管公告是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以下資料中文全文,僅供參 閱: 承董事會命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李干斌 聯席公司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 2025年10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王志清(董事長)、成國偉(董事)、孫錚(獨立非執行董事)、陸雄文(獨立非執行董 事)、羅群(獨立非執行董事)、馮詠儀(獨立非執行董事)、鄭洪峰(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揭小清(職工董事)。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中国东 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关於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10-30 21:5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承董事會命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李干斌 聯席公司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 2025年10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王志清(董事長)、成國偉(董事)、孫錚(獨立非執行董事)、陸雄文(獨立非執行董 事)、羅群(獨立非執行董事)、馮詠儀(獨立非執行董事)、鄭洪峰(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揭小清(職工董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670) 關於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2025年第11次會議於2025年10月 30日召開,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高飛擔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同意聘任高飛先生(「高先 生」)為本公司總經理,任期與第十屆董事會任期一致。以下為高先生的簡歷: 高飛先生,49歲,現任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高先生於1998年加 入民航業,曾任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飛行管理部副總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21:56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和風險管理委員會工作細則 (2025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會2025年第11次會議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與依據為加強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風險控制和內部監 督,規範董事會審計和風險管理委員會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 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工作指引》《中國東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設立審計和風險管理委員會是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負責檢查及監督公司 的外部審計、內部審計、財務報告、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法律合規制度建設,以及行使 《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的職權等。 第二章 組成及工作機構 第三條 構成公司審計和風險管理委員會的構成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由三至五名董事構成; (二)委員不得在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 (三)獨立董事應當過半數; (四)所有委員應滿足《香港上市規則》關於審核委員會委員任職資格的有關條件。 第四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