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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视点:三大引擎驱动我国资管行业系统化跃升
证券日报· 2026-01-27 06:27
银行理财市场与资管行业规模突破 - 截至2025年末,银行理财市场存续规模首次突破33万亿元,达到33.29万亿元,刷新历史峰值 [1] - 2025年,公募基金规模突破37万亿元,信托规模超过32万亿元,私募基金规模站上22万亿元,各主要资管子行业规模均创历史新高 [1] 规模突破的驱动因素:宏观政策与市场环境 - 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首次跃上140万亿元新台阶,企业盈利水平整体改善,为资本市场带来具备长期增长潜力的优质投资标的 [2] - 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优化市场生态,畅通中长期资金入市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国家战略关键领域及新兴产业 [2] - 宏观政策预期稳定、优质资产有效供给、市场生态持续改善三者协同,解决了资管行业“钱从哪来”、“投到哪去”的难题,激发市场投资热情 [2] 规模突破的驱动因素:居民财富配置变迁 - 居民家庭资产总量持续增长,在低利率环境下,资产配置正从储蓄存款大规模转向多元化金融资产 [3] - 居民理财意识与风险认知不断深化,迫切需要专业资产配置方案实现财富保值增值,庞大的财富管理需求为行业规模扩张提供动能 [3] 规模突破的驱动因素:资管机构差异化发展 - 资管新规落地后,行业打破刚性兑付,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源 [4] - 各资管子行业深化差异化布局:银行理财筑牢“固收+”稳健底盘,公募基金发挥权益投资专业优势,私募基金深耕股权创投与证券投资,信托聚焦服务信托与财富传承 [4] - 各类机构以高质量、多元化的产品供给精准匹配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推动子行业规模实现突破 [4] 行业发展阶段与未来展望 - 资管行业集体扩容依托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的优质资产供给,顺应了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升级,得益于资管机构专业能力跃升,标志着财富管理市场步入量质齐升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4] - 站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资管行业有望更好地发挥连接实体经济与居民财富的核心枢纽作用,将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4]
资管规模稳提升,把握优质金融
华泰证券· 2026-01-19 11:10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银行:增持 (维持) [9] - 证券:增持 (维持) [9] 报告核心观点 - 截至2025年12月末,中国资产管理行业整体AUM约175.61万亿元,各细分领域规模稳步提升,其中公募基金、保险资金、私募基金同比增速均超过10% [1][15][16] - 权益类资产配置吸引力增强,体现在公募基金中股票及混合型新发占比提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同比大幅增长、以及保险资金股票配置比例环比提升 [3][5][6] - 行业政策改革持续推进,12月末《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正式落地,旨在降低投资成本、引导长期持有;同时《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发布,统一并强化资管产品信息披露 [1][3][82][109] 银行理财 - **规模与结构**:截至2025年末,银行理财存续规模31.63万亿元,同比+6.5%;其中现金管理类、固收类、混合类规模分别为6.6万亿元、24.2万亿元、0.75万亿元,同比分别-10%、+12%、+20% [2][16][17] - **发行市场**:2025年12月全市场发行理财产品3039份,环比+15.5%;理财子公司新发产品2025份,环比+17.1%;但新发规模3329亿元,环比-15.3% [2][17] - **收益表现**:12月全市场银行理财产品近1月年化收益率1.79%,较上月上行54个基点;其中权益类产品收益率达11.37%,环比大幅提升 [2][43] - **产品特征**:新发产品以固收类为主,委托期限集中在1-3年(占比29.2%);运作模式以封闭型为主(占比66.3%) [23][26] 公募基金 - **规模与增长**:截至2025年末,全市场公募基金规模36.32万亿元,同比+12%,月环比+0.87%;ETF规模突破6万亿元,其中股票ETF达3.8万亿元 [1][3][68] - **发行情况**:2025年全年新发份额1.18万亿份,同比-0.7%,但结构分化,股票型与混合型占比明显提升;12月单月新发份额1132亿份,环比+20% [3][68][73] - **业绩表现**:截至12月末,股票型基金总指数近250日涨幅27.35%,混合型基金总指数涨幅25.16%;从投资风格看,成长基金近6个月表现领先,但价值基金近3年表现更优 [81][82] - **政策动态**:12月31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正式发布,明确主动偏股型基金认/申购费率上限降至0.8%,债券型基金降至0.3%,并对赎回费机制有所放宽 [3][82] 券商资管 - **存量规模**: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为6.37万亿元,季度环比+4% [4][83] - **新发产品**:2025年12月新成立券商资管产品651只,新发份额65.00亿份,环比+45%;新发份额中债券型占比最高,达62.25% [4][85] 私募基金 - **存量规模**:截至2025年11月末,全市场私募基金产品规模22.09万亿元,月环比+0.19%;其中股权、证券、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分别为11.18、7.04、3.57万亿元 [5][90] - **备案情况**:2025年11月私募基金新增备案规模713亿元,同比+97%,环比+6%;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备案规模477亿元,同比+328% [5][91] 保险资管 - **资金运用**: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37.46万亿元,同比+17%,环比+3% [6][96] - **资产配置**:股票配置比例环比提升,其中财产险公司股票配置占比8.74%,环比提升0.41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股票配置占比10.12%,环比提升1.30个百分点 [6][96] 信托 - **行业规模**:截至2025年6月末,信托行业资产规模32.43万亿元,较2025年初增长10% [7][102] - **发行情况**:2025年12月信托产品共发行1656只,合计规模640亿元,月环比-6% [7][102] 重点推荐公司 - 报告重点推荐六家公司,包括五家A股和一家H股,具体为:东方证券(目标价15.10元,评级买入)、招商银行A股(目标价55.42元,评级买入)、广发证券(目标价30.87元,评级买入)、平安银行(目标价14.31元,评级买入)、宁波银行(目标价35.12元,评级买入)、招商银行H股(目标价54.49港元,评级增持) [11][111]
招行年报里的十大真相
新浪财经· 2026-01-18 22:42
文章核心观点 - 招商银行2023年年报显示营收负增长但净利润正增长,主要源于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大幅减少,而非核心业务增长,这反映了银行业在宏观环境挑战下,实际经营困难大于成绩 [1][2][66] - 文章通过分析招行年报,以点带面揭示了当前银行业面临的普遍困境,包括营收能力减弱、存款定期化加剧、财富管理收入结构恶化及资产配置被动转向等核心问题 [2][21][68] - 尽管面临周期性、行业性困难,招商银行仍被视为中国最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其近期股价上涨反映了在整体市场环境下,作为经营稳健的标的所进行的估值修复 [66][125][126] 财务表现分析 - **营收下滑**:公司2023年营收为3,391亿元,同比减少56亿元,降幅达1.64% [19][80] - **核心业务双降**:构成营收的两大核心——净利息收入与非利息收入均出现1.6%的负增长 [20][81] - **净利润增长来源**:在营收下降56亿元的情况下,净利润反增87亿元,主要原因是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同比大幅减少约150多亿元 [23][24][26] - **降本措施**:2023年员工总数增至11.65万人,但员工费用降至703.5亿元,人均成本从62.5万元降至60.4万元,实现“降本” [15][16][78] 资产负债与息差压力 - **存款结构恶化**:面临严重的存款定期化趋势,公司定期存款占比从22%升至24.7%,个人定期存款占比从14.87%大幅升至20.4% [32][92] - **负债成本上升**:尽管去年有四次存款利率下调,但存款定期化导致银行实际存款成本大幅提高,利差承受压力 [30][90] - **资产端收益率下行**:公司贷款利率下降0.1%,个人贷款利率下降0.42%,票据贴现利率下降0.47%,资产收益承压 [29][89] - **债券配置增加**:贷款投放乏力背景下,债券等投资收入(票息部分)同比大幅增长22%,达到808亿元,部分对冲了贷款收入下降 [29][43][104] 财富管理与中间业务 - **代销收入整体下滑**:2023年大财富管理收入(代销)合计285亿元,同比下降7.9% [36][97] - **各品类表现分化**:代销基金收入约52亿元,同比降21%;理财收入约54亿元,同比降18%;信托收入32亿元,同比降19%;唯有保险代销收入136亿元,同比增长9.33% [36][97][98] - **保险收入前景堪忧**:自2023年四季度起,受保险产品定价下调、监管要求“报行合一”等因素影响,保险代销收入已开始大幅下滑,预计2024年将面临极大挑战 [37][98] - **非利息收入支撑**:非利息收入整体仅微降2%,主要得益于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增长约60亿元,填补了其他手续费收入的窟窿 [45][105][106] 资产质量与风险 - **房地产风险暴露**:公司对公房地产不良贷款余额172亿元,不良贷款率从2022年的4%进一步上升至5.26% [57][116] - **整体不良情况**:公司不良贷款总额615亿元,对公与零售不良各占约一半 [57][116] - **零售贷款风险上升**:零售贷款(不含信用卡)不良生成额91.6亿元,同比增加8.48亿元;信用卡不良生成额387亿元,同比增加18.8亿元,反映居民收入压力 [60][120] - **非标资产萎缩**:自营投资非标资产余额从2022年的1,277亿元急剧萎缩至2023年的870亿元,减少超过400亿元,主要受地产融资压降和地方债务置换影响 [51][52][113] 业务转型与战略动向 - **聚焦海外市场**:公司汇兑净收益41亿元,同比增长14.78%;服务企业出海,对公涉外收支客户达7.5万户,同比增长14.03%;外汇业务线上化率达75%,提升10个百分点 [48][109] - **私行业务架构调整**:私人银行部可能更聚焦客户营销与维护,产品选品工作则集中至财富管理等部门统一管理 [65][124] - **资本新规影响**:2024年起实施的资本新规整体利好信贷业务资本占用,但现实中信贷增长乏力,银行可能被迫多做金融市场业务,这进一步利好利率债配置 [61][120] - **清收重要性提升**:不良资产现金清收达到112亿元,可能成为未来银行重要的利润补充手段和核心岗位 [61][120] 行业趋势与挑战 - **宏观环境挑战**:董事长致辞中指出行业面临“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较多”四大困难 [59][119] - **发展模式转变**:行长强调“规模驱动的外延粗放式发展难以为继”,风险管理能力决定银行能走多远,风险具有“100-1=0”的效应 [59][119] - **财富管理产品净值化**:随着非标资产供给减少、协议存款被禁,理财产品中低波动资产短缺,将被迫进一步向市值法转型,产品波动性可能加大 [55][114] - **部分业务增长停滞**:托管业务因资金回流表内存款而困难重重;债券承销收入暴跌近40%;养老金业务仅剩开户数字,缺乏新亮点 [64][123]
五矿资本跌2.04%,成交额2.45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2588.12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1-16 13:34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2025年1月16日盘中,公司股价下跌2.04%,报5.77元/股,总市值259.54亿元 [1] - 当日成交额为2.45亿元,换手率为0.93%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88.12万元,其中特大单净流出1174.79万元,大单净流出1413.34万元 [1] - 公司股价年初至今上涨3.96%,近5个交易日下跌1.70%,近20日上涨5.68%,近60日下跌2.20% [1] 公司基本概况 - 公司全称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31日,于2001年1月15日上市 [1]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资产受托管理等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租赁分部37.21%,期货分部28.15%,信托分部17.16%,证券分部15.13%,其他分部2.33%,投资分部0.01% [1] 行业归属与股东结构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非银金融-多元金融-金融控股”,概念板块包括券商相关、创投、低价、国资改革、央企改革等 [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3.01万户,较上期减少9.55%;人均流通股为34,572股,较上期增加10.56% [2] 公司财务与分红情况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9亿元,同比减少19.20%;实现归母净利润7.54亿元,同比减少38.05% [2] - 公司自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51.71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11.47亿元 [3] 机构持仓变动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南方中证500ETF(510500)为公司第五大流通股东,持股3272.27万股,较上期减少75.66万股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七大流通股东,持股2290.59万股,较上期大幅减少4841.60万股 [3]
教育融资:随着大学费用上涨速度超过通货膨胀,规划教育融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键。
William Blair· 2026-01-16 09:16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行业投资评级 [1] 报告核心观点 - 高等教育是一项重要投资,能对未来收入潜力产生重大影响,但随着大学费用持续上涨并超越通货膨胀,教育融资规划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键 [3][4] - 教育规划需要整合到整体财务计划中,教育融资目标必须与退休等其他目标进行权衡 [6] - 有多种教育融资工具和替代资金来源可供选择,越早开始规划,潜在收益越大,组合使用可能最能满足需求 [5][13][36] 教育成本上升 - 过去10年,四年制私立大学的学费、杂费和食宿等公布成本,经通胀调整后的年均增长率为通胀率以上的0.22%,达到每年60,920美元;而四年制州立公立学校则年均下降0.28%,为每年25,850美元 [8] - 在截至2025-2026学年的过去40年中,大学成本增长长期高于通胀:在此前30年,私立四年制大学年均涨幅比通胀高2.72%,公立四年制大学年均涨幅比通胀高2.82% [8] - 需要注意的是,公布成本是平均列出的费用,各学校差异很大,且高于大多数学生实际支付的费用(因考虑了资助、奖学金和税收优惠) [8] - 图表显示了1985-1986至2025-2026学年私立与公立四年制大学年度成本的变化趋势 [10][11] 储蓄工具 - **529计划**:提供税收优惠,投入额在联邦层面不可抵税,但在某些州可能可以抵税;计划资产可税延增长,用于合格教育费用(如学费、杂费、书本、食宿、技能培训等)的分配免税 [14] - **529计划**:允许每年进行高达20,000美元的联邦免税提款,用于支付K-12学费及相关费用 [15] - **529计划**:各州自行赞助,向本州计划捐款可能有资格获得州所得税抵免;捐款限额通常很高,但只能捐赠现金 [17] - **529计划**:提供财产规划利益,可使用高达五年的人寿保险年度免税额(目前为19,000美元)进行提前加码,相当于一笔95,000美元(夫妻190,000美元)的即时捐赠,并从应税遗产中扣除 [18] - **529计划**:受益人可更改为同代家庭成员(如兄弟姐妹),以避免资金未用于教育时的税款和罚款 [18] - **529计划**:潜在缺点包括投资选项受限于计划提供、每年仅可重新分配资产两次;非合格分配将被征收所得税并处以10%罚款 [19][21] - **信托**:提供另一种转移资产以资助教育的方式,同时保持对投资和分配的控制权;带有“克鲁姆利条款”的不可撤销信托优于UTMA,因为受益人在成年后不会自动获得资产控制权 [23][24] - **信托**:缺点在于需律师起草法律文件,不可更改;若包含Crummey条款,管理会变复杂 [25] - **统一转账给未成年人账户 (UTMA)**:转账金额无限制,但需考虑赠与税和消费税后果;符合年度赠与税免税额(19,000美元,或联合申报夫妇38,000美元) [28] - **UTMA**:提供灵活性,资产可用于受益人的任何有利目的(除基本生活费用),但无所得税优惠;受益人在达到成年年龄(18或21岁,取决于州)后获得资产完全控制权 [26][29] - **科弗代尔教育储蓄账户 (ESA)**:允许几乎无限的投资选择并可随时重新配置;用于合格教育费用的分配免税;但年度缴款限额仅为2,000美元,且基于收入限制逐步取消 [30] - **直接学费支付**:直接向学校支付学费不受赠与税或GST税约束,不会消耗年度或终身赠与税免税额;适用于从小学到研究生院的学费 [30] 资金来源的替代方案 - **奖助学金**:形式多样,包括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和贷款;通常基于需求,但也有许多基于成就的奖学金 [32] - **学生及其家庭的税收减免**:有针对特定教育费用的税收抵免和减免,以及学生贷款利息减免,但通常根据收入逐步取消 [34] - 报告强调不应为子女教育费用牺牲自己的退休储蓄,因为为退休费用融资的选择较少 [31] 教育融资方案一览 - 报告以表格形式总结了529储蓄计划、UTMA、信托、ESA和直接支付等主要教育融资方案的优点、缺点和其他考虑因素 [38]
上市公司:深耕主业,敬畏金融方致远
搜狐财经· 2026-01-04 21:03
核心观点 - 一家处于退市边缘的*ST公司宣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试图以此应对主业困境,此举反映了上市公司在主业承压时普遍存在的困惑:将金融工具视为“速效药”还是应敬畏的“手术刀”[1] - 上市公司应专注主业,敬畏金融,将金融工具定位为服务主业稳健经营的防御性工具,避免本末倒置,方能行稳致远[4][5][6] 上市公司跨界金融的动机与表现 - 当主业增长乏力、利润稀薄时,一些公司将目光投向金融领域,试图开辟利润“捷径”[1] - 典型表现包括:直接投身期货、外汇等衍生品交易(常以“风险管理”为名),以及更为普遍的“委托理财”,将闲置甚至募集资金投向信托、私募等非保本产品[1] - 短期业绩压力(如“保壳”、“扭亏”)是直接诱因,更深层次原因在于公司战略定力丧失和企业家精神异化,导致资源、注意力和企业文化向金融投机偏移[3] 跨界金融的潜在风险与后果 - 金融市场本质是风险定价与资源配置,服务于实体经济,工业公司若仅凭董事会决议和缺乏专业素养的职员贸然进入高杠杆、复杂的衍生品市场,将转变为金融市场中危险的角色[2] - 对金融缺乏敬畏终将以巨额亏损和信誉崩塌为代价[2] - 金融收益具有极大不确定性和波动性,无法替代主业的造血功能,反而可能让公司对稳定主业回报失去耐心,陷入“越不赚钱越想投机”的恶性循环[3] - 金融操作带来的风险敞口可能数倍于其曾带来的蝇头小利,成为压垮公司的致命一击[3] - 一家主业根基已动摇的公司,妄图在更凶险的金融浪潮中寻找救命稻草,成功率极低[6] 正确运用金融工具的原则 - **工具为纲,不可本末倒置**:套期保值、适度理财应作为服务主业稳健经营的防御性“工具”,目标是“保值”和“风险对冲”,而非博取超额收益的进攻性武器,必须严格区分套保与投机[4] - **能力为本,杜绝盲目自信**:涉足金融领域必须配备匹配的专业团队、风控体系和决策流程,需要巨大投入和长期积累,专业的事应交由真正专业的人并在严格监督下进行[4] - **主业为锚,不忘初心使命**:所有金融操作的最终检验标准是是否有利于主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例如平滑现金流、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从而让公司更专注研发与生产[5] 市场对企业的最终评价 - 资本市场的掌声与敬意只属于那些心无旁骛深耕主业、并能以谦卑和审慎之心驾驭金融工具的企业家[6] - 所有靠“财技”粉饰的繁荣都是过眼云烟,唯有扎根主业的增长才经得起时间考验[6] - 金融可以是护航的舰艇,但绝不是值得毕生追寻的灯塔[6]
中粮资本涨2.05%,成交额9343.58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入1241.20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25 10:17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12月25日盘中,公司股价上涨2.05%,报11.95元/股,成交额9343.58万元,换手率0.34%,总市值275.34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41.20万元,其中特大单净买入28.95万元,大单净买入1212.26万元 [1] - 公司股价今年以来下跌9.69%,但近期有所反弹,近5个交易日上涨4.46%,近20日上涨4.00%,近60日下跌11.48% [1] - 公司今年以来1次登上龙虎榜,最近一次为9月17日,当日龙虎榜净买入1.83亿元,买入总计3.63亿元(占总成交额13.39%),卖出总计1.80亿元(占总成交额6.64%) [1]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信托、期货、保险、银行等金融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保险分部72.02%,信托分部15.30%,期货分部12.23%,其他0.46% [1] -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亿元,同比大幅减少81.01%;归母净利润10.25亿元,同比减少19.72% [2] - 公司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5.03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8.50亿元 [3]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12月19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70万户,较上期减少1.68%;人均流通股19693股,较上期增加1.71% [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南方中证500ETF(510500)为公司第四大流通股东,持股1339.88万股,较上期减少26.43万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五大流通股东,持股1319.85万股,较上期减少21.30万股 [3] 行业与概念归属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非银金融-多元金融-金融控股 [2] - 公司所属概念板块包括:央企金控、央企改革、区块链、人工智能、阿里概念等 [2]
【涨知识】企业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获得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附【案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3 09:26
理财产品收益的增值税处理 - 核心观点:企业购入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主要取决于产品是否为保本型以及收益的取得方式(持有收益或转让收益)[1] - 保本型理财产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收益,需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现行优惠政策为3%减按1%)[2] - 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 - 企业出售未到期的投资产品取得收益,需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现行优惠政策为3%减按1%)[3] - 金融商品转让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4] -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核算方法可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4] 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计算案例 - 核心观点:通过具体案例说明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中,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以及负差结转抵扣的应用[5] - 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24年6月以20元/股均价购入B公司股票100万股,总成本2000万元[5] - 2024年10月,A公司以19元/股均价卖出50万股,产生金融商品转让负差50万元(50万股 * 20元/股 - 50万股 * 19元/股),当月无需缴税,负差可结转下期抵扣[5] - 2024年12月,A公司以22元/股均价卖出剩余50万股,卖出价1100万元,对应买入价1000万元[6] - 计算12月应纳增值税时,可抵扣10月结转的负差50万元,应纳税额计算为(1100万元 - 1000万元 - 50万元)÷ (1+6%) × 6% = 2.83万元[6] 延期纳税申报的适用情形 - 核心观点:明确了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两种主要情形[10] -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申请延期,但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11] - 因财务处理上的特殊原因,账务未处理完毕导致不能计算应纳税额,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1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限制 - 核心观点:明确指出部分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其中明确包含了房地产业[12] - 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13] - 举例说明:A建筑公司(属于房地产业)投入150万元开展研发,即使费用真实发生且资料齐全,也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3]
央企98种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明确
北京商报· 2025-12-21 23:55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资委令第46号),旨在明确并追究央企人员因违规或未正确履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1] - 与2018年试行版相比,新版《办法》将责任追究情形从11个方面72种增加至13个方面98种,以扩大覆盖范围 [1] - 《办法》新增了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条款,旨在保护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进行探索和先行先试的积极性 [1] 责任追究情形分类 - **集团管控**:明确了九种追责情形,包括违反主责主业管理规定、发展定位存在偏差,以及所属子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或虚假贸易业务等 [1] - **风险管理**:明确了七种追责情形,包括未执行国资监管规定导致表外负债、过度负债引发债务危机,以及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 [2] - **金融业务**:明确了六类追责行为,包括违规开展信托、租赁、保理、基金等业务导致脱实向虚,违规开展金融衍生业务,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参与民间借贷等 [2] - **科技创新**:明确通过设立空壳公司、套牌贴牌等形式骗取政府补贴或扶持的行为将被追责 [2] - **产权管理**:明确违反规定代持股权、虚假控股、控股不控权、虚假合资、挂靠经营等行为将被追责 [2] - **股权投资**:明确投资并购后整合不力导致管理失控,以及偏离主责主业和战略规划进行投资(特别是通过大额负债形成非主业资产)等行为将被追责 [2] 损失与后果认定标准 - **资产损失程度划分**:500万元以下为一般资产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下为较大资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含)为重大资产损失 [3] - **其他不良后果分类**: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类,分别对应违规情节较轻、较重、严重,以及影响范围主要在涉事企业、行业或央企整体、社会和国家三个层面 [3]
明确98种情形 国资委加强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第一财经· 2025-12-21 12:42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资委令第46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1] - 政策核心目标是发挥责任追究在国资监管中的有效促进作用,增强经营投资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保障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2] - 该政策是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更好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的迫切需要,对促进中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责任追究范围与标准 - 《办法》明确了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应当追究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覆盖金融业务、科技创新、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 [1] -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程度被划分为三级:500万元以下为一般资产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为较大资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为重大资产损失 [1] - 其他不良后果分为一般、较大、重大3类,对应违规情节较轻、较重、严重,以及影响主要在涉事企业、行业或中央企业整体、社会和国家3个层面 [1] 金融业务追责重点 - 在金融业务方面,《办法》明确六类将被追责的行为,包括违反规定开展信托、租赁、保理等金融业务和基金业务,服务主业不力,脱实向虚 [1] - 其他金融业务追责行为包括违反规定开展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业务,以及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违反规定参与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等 [1] 政策修订与主要变化 - 此次《办法》是对2018年发布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的修订 [2] - 与37号令相比,《办法》将责任追究情形由11个方面72种,增加到13个方面98种,更加突出追责情形有效覆盖,聚焦企业共性问题,完善了如无关多元、多层架构、控股不控权、挂靠经营、转包和违反规定分包等责任追究情形 [3] - 《办法》坚持容纠并举,增加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条款,强化中央企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创新等领域探索性试验、先行先试的保障,以保护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 后续工作方向 - 国资委将持续推进责任追究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法治化,形成覆盖全面、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3] - 下一步目标是提升综合效能,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氛围,通过精准追责推动中央企业在依法合规的轨道内高质量发展 [3] - 政策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查办一个案件、堵住一批漏洞、完善一类制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