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6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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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7-16 19:32
业绩总结 - 贸易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90%以上[4] - 2024年营业收入71.60亿元,2023年为67.20亿元,2022年为61.64亿元[6] - 2024年利润总额8526.60万元,2023年为6121.67万元,2022年为3916.53万元[6]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1.29万元,2023年为3263.56万元,2022年为3852.14万元[6] 股权激励 - 拟授予不超过493.12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2.00%[5] -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73人,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人数的9.75%[13] - 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10] - 董事长马宏伟、总经理蒋海英获授限制性股票各23.30万股,分别占授予总量4.73%[15] - 副总经理陈长理、姚淳各获授21.00万股,分别占授予总量4.26%[15] - 财务负责人朱晓冬获授16.10万股,占授予总量3.26%;董事会秘书沈旭获授18.60万股,占授予总量3.77%[15] - 其他67名骨干合计获授369.82万股,占授予总量75.00%[15]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5.66元[1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9] - 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19]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20][21]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基本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1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73%,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10.0%,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50%[31]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基本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2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90%,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21.0%,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50%[32]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基本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33.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9%,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33.1%,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50%[32] - 激励对象考评结果为优秀,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未提及;称职/良好,比例为100%;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比例为80%;不称职/不合格,比例为0%[33] - 若公司某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孰低值回购注销[33] - 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当期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孰低值回购注销[34] - 测算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5.71元[56] - 假设授予日在2025年9月,授予493.12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2815.72万元[56] - 预计2025 - 202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337.89万元、1013.66万元、858.79万元、445.82万元、159.56万元[56] 公司治理 -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构成[7] - 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29] - 公司治理需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29] - 公司需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30] 其他 - 激励计划考核体系全面、综合、可操作,指标科学合理,有约束效果[35]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36]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36]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36]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36]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P1+P2×n)/[P1×(1+n)][37]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38]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 V,调整后P须大于1[38]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9] - 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回购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依规处理[44] - 公司具有计划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未达条件激励对象回购注销股票[45]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股票提供财务资助[45]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收益需依法纳税[47]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协商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54] - 授予日根据定向发行股份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55] - 限售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职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55] - 解除限售日达条件可解除限售,未解除按规定处理[55] - 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和管理费用中列支[56][57] - 激励计划费用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影响,但业绩提升将高于费用增加[57]
苏豪弘业(600128)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7-16 19:3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对象为公司骨干,共73人,不包括外部董事等特定人员[6][13]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493.12万股,约占总股本2.00%[17] - 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限售期24、36、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33%、33%、34%[18][19][20] - 授予价格每股5.66元[22]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基本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1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7] - 202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73%[27] - 2025年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1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7] - 2025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50%[27] - 2026年基本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2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8] - 202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90%[28] - 2026年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2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8] - 2026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50%[28] - 2027年基本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33.1%,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8] - 2027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9%[28]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长马宏伟和董事、总经理蒋海英各获授23.30万股,各占授予总量4.73%[15] - 副总经理陈长理和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姚淳各获授21.00万股,各占授予总量4.26%[15] - 财务负责人朱晓冬获授16.10万股,占授予总量3.26%[15] - 董事会秘书沈旭获授18.60万股,占授予总量3.77%[15] - 管理骨干等67人合计获授369.82万股,占授予总量75.00%[15] 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需江苏省国资委审核批准和股东会审议通过[55]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计划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将带来正面影响[44][48] - 考核体系全面、综合、可操作,指标设定合理[50]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解除限售前股票不得转让等[41]
苏豪弘业(600128)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苏豪弘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16 19:32
公司信息 - 2023年7月24日起公司名称变更为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苏豪弘业[13] - 公司目前持有2024年4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在业[13] 激励计划概况 - 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8]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493.1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24,676.75万股的2.00%[2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6] - 授予激励对象共73人[66] 激励对象分配 - 董事长马宏伟、董事兼总经理蒋海英各获授23.30万股[23] - 副总经理陈长理、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姚淳各获授21.00万股[23] - 财务负责人朱晓冬获授16.10万股[23] - 董事会秘书沈旭获授18.60万股[23] - 管理骨干等67人合计获授369.82万股[23] 限售与解除限售 -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30] - 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31]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最后一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担任高管和董事的激励对象获授总量的20%禁售至任职期满[3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基本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1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73%,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10.0%,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50%[50] - 2026年基本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2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90%,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21.0%,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50%[50] - 2027年基本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33.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9%,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33.1%,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50%[50] 授予价格与条件 - 授予价格为每股5.66元[35] - 不得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50%[36] - 不得低于草案公告前20、60或12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36] 实施程序 - 尚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1]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70]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情况自查[7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72]
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025-07-16 19:31
业绩考核 - 2025 - 2027年为解除限售考核年度,每年考核一次[19] - 2025 - 2027年各年设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增长目标及现金分红比例[10] 个人绩效 - 个人绩效考核分四个等级,不同等级解除限售比例不同[15][17] 考核流程 - 公司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核结果,被考核者5日内可申诉[22]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5年[22] 实施条件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23]
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6 19:30
会议决策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6名董事均出席[1] - 《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6票同意通过[8]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表决均4票同意,尚需股东会审议[2][4][7]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期限与计划有效期一致[6][7]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获国资委批复后提交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事项[8]
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7-16 19:30
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该计划的情形[2]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4] 管理规定 -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规定,能确保计划顺利实施[5] - 考核管理办法符合规定,考核指标科学合理[6]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7]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7] 委员会意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
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07-16 19:17
激励计划概况 - 苏豪弘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493.12万股,占股本总额2.00%[1]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长马宏伟等高管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1] - 67名骨干合计获授369.82万股,占授予总量75.00%[1] 激励规则 - 激励对象未参与多公司激励计划,无大股东及亲属[3] - 单个对象获授不超股本总额1%,全部计划累计不超10%[3] 其他 - 67名骨干具体名单公布[4][5][6]
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5-07-16 19:16
股权激励计划审批与实施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 - 需获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7]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并公告、登记,否则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10] 信息披露与自查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7] - 召开股东会前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自查[7] - 股东会审议时单独统计并披露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8] 计划变更与终止 - 股东会审议前变更计划,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变更计划,不得导致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15] - 出现特定财务报告问题或未按规定分配利润,计划终止实施[21] 限制性股票处理 - 计划终止时,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 - 特定情形下按相应公式折算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3] -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等,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注销[24] - 激励对象履职问题,按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回购注销[25] 会计处理 - 限售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0] - 授予日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30] - 限售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职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确认权益或负债[30] 实施时间 - 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33]
苏豪弘业: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450万元-250万元,去年同期盈利1280.07万元。
快讯· 2025-07-11 17:22
公司业绩预告 - 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450万元-250万元 [1] - 去年同期盈利1280.07万元 [1] - 净利润同比由盈转亏 [1]
苏豪弘业: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1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等事项 [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14时在南京市弘业大厦12楼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15:00 [5] -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6] 出席会议人员及资格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17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919,359股(占总股本28.334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2名(持股58,542,372股,占比23.7237%),网络投票股东172名(持股11,376,987股,占比4.6104%) [7] - 中小投资者172名,代表股份4,570,888股(占总股本1.8523%) [7]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8] 表决程序及结果 - 议案由董事会提出并于2025年6月21日公告,内容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8]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网络投票结果由上交所系统统计 [9] - 全部议案均获有效通过,特别决议事项(议案1)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普通决议事项获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