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复星医药(600196)
icon
搜索文档
复星医药(02196) - 海外监管公告 - 关於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
2025-03-25 22:22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上 海 復 星 醫 藥(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19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關於 控股子公司獲藥品臨床試驗批准的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以芳 中國,上海 2025 年3 月2 5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為吳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關曉暉女士及文德鏞先生;本公司之非執 行董事為陳 啟 宇先生、徐曉亮先生、潘東輝先生及陳玉卿先生;以及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玲女士、 湯谷良先生、王全弟先生及余梓山先生。 * 僅供識別 证券代码:60 ...
复星医药(02196) - 海外监管公告 - 关於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25-03-25 22:1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上 海 復 星 醫 藥(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董事會命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以芳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19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關於 控股子公司擬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告》,僅供參閱。 中國,上海 2025 年3 月2 5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為吳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關曉暉女士及文德鏞先生;本公司之非執 行董事為陳 啟 宇先生、徐曉亮先生、潘東輝先生及陳玉卿先生;以及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玲女士、 湯谷良先生、王全弟先生及余梓山先生。 * 僅供識別 证券代码:60 ...
复星医药(02196) - 海外监管公告 - 关於授权境外控股子公司投资共同基金及债券的公告
2025-03-25 22:1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上 海 復 星 醫 藥(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中國,上海 2025 年3 月2 5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為吳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關曉暉女士及文德鏞先生;本公司之非執 行董事為陳 啟 宇先生、徐曉亮先生、潘東輝先生及陳玉卿先生;以及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玲女士、 湯谷良先生、王全弟先生及余梓山先生。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19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關於 授權境外控股子公司投資共同基金及債券的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以芳 * 僅供識別 证券代 ...
复星医药(02196)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於上海復星医药(集团)股份有...
2025-03-25 22:0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上 海 復 星 醫 藥(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19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中國 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 用情況的專項核查報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以芳 中國,上海 2025 年3 月2 5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為吳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關曉暉女士及文德鏞先生;本公司之非執 行董事為陳 啟 宇先生、徐曉亮先生、潘東輝先生及陳玉卿先生;以及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 ...
复星医药(02196) - 海外监管公告 - 关於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2025-03-25 22:0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上 海 復 星 醫 藥(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19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關於 2024 年日常關聯交易執行情況的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以芳 中國,上海 2025 年3 月2 5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為吳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關曉暉女士及文德鏞先生;本公司之非執 行董事為陳 啟 宇先生、徐曉亮先生、潘東輝先生及陳玉卿先生;以及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玲女士、 湯谷良先生、王全弟先生及余梓山先生。 * 僅供識別 ●本集团的 ...
复星医药(02196) - 海外监管公告 - 关於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3-25 21:56
(股份代號:0219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關於 2025 年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僅供參閱。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上 海 復 星 醫 藥(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承董事會命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以芳 中國,上海 2025 年3 月2 5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為吳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關曉暉女士及文德鏞先生;本公司之非執 行董事為陳 啟 宇先生、徐曉亮先生、潘東輝先生及陳玉卿先生;以及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玲女士、 湯谷良先生、王全弟先生及余梓山先生。 * 僅供識別 证券代码:60 ...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54
核心观点 -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安永华明成立于1992年9月 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总部位于北京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拥有合伙人251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 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2] - 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 [2] - 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 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 - 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 - 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1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 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 [3] 项目人员信息 - 年审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丽丽女士 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4家/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3] -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范贤宇先生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 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4]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韩睿先生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 [5] - 所有项目人员均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5] 审计费用 -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280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5万元 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5] 续聘程序履行情况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议案 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诚信状况 [5]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1][5]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54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00.8514亿元人民币,远低于预计总额338.343亿元人民币[5] -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或商品实际发生56.076亿元人民币,其中向国药控股销售55.7908亿元人民币[3]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商品实际发生4.854亿元人民币,其中国药控股采购4.5187亿元人民币[4]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实际发生0.9471亿元人民币,复星国际提供劳务0.1945亿元人民币[4] - 接受关联方劳务实际发生0.6683亿元人民币,复星国际接受劳务0.4254亿元人民币[5] - 房屋出租及提供物业管理实际发生0.1665亿元人民币,房屋承租及接受物业管理实际发生0.4472亿元人民币[5] - 通过关联方捐赠实际发生0.7957亿元人民币,其中复星公益基金会捐赠0.7457亿元人民币[5] - 使用关联方授出的信用额度日最高额178.98亿元人民币,在关联方存款日最高额189.986亿元人民币[5] 关联交易主要对手方 - 国药控股作为药品医疗器械零售分销商,与公司存在上下游业务关系,系联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6] -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与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涉及产品服务互供、房屋租赁及劳务交易[6] - 复星公益基金会系公司董事兼任理事的关联方,负责实施社会公益捐赠[6] - 复星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信用额度等业务[7]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交易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7] - 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与非关联方交易方式一致[7] - 日常关联交易系业务模式导致,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独立性[1][7] 交易差异说明 - 国药控股交易差异因预计考虑了新购并控股子公司及业务发展导致的增量[6] - 复星凯瑞于2024年10月31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再构成关联方[6]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54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汤谷良、李玲及王全弟组成 汤谷良担任主任委员[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12次会议 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2] - 会议审核集团财务报告及关联交易事项 并提出内控机制强化建议[2] 定期报告审阅工作 - 审计委员会完成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专业审阅[2] - 对定期报告编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2] 外部审计机构监督 - 与安永华明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进行充分沟通[3] - 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3] - 建议续聘安永为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3] 财务报告审阅结论 - 集团财务报告被认定为真实完整准确 无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3] - 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会计政策变更或非标审计意见事项[3] 内控体系评估 - 公司建立完善治理结构和制度 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3][4] -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审阅认定可行 未发现重大问题[4] - 内部控制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治理规范[4] 关联交易审查 - 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4] 商业道德规范管理 - 审议通过《商业道德规范指南》并提交董事会批准[4] - 听取2024年半年度商业道德规范执行情况汇报[4] - 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商业道德规范实施情况[4]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54
复星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复星财务公司于2011年6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股东出资比例合计100% [1] - 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票据贴现 资金结算与收付 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 非融资性保函 财务顾问 信用鉴证 咨询代理 同业拆借 票据承兑 成员单位产品消费信贷 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业务 [1][2] 内部控制体系 -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设立股东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高管团队由1名总经理 2名副总经理和2名总经理助理组成 设有12个职能部门 [2] - 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对经营活动合规性 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监督 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 [3][4] - 实行信贷资产 投资等风险类资产五级分类 真实反映风险资产状况 为计提资产损失准备提供依据 [4] - 控制活动包括资金计划管理 成员单位存款业务 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4][5] - 信贷业务实行贷前调查 贷中审查 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 贷款审查审核程序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完善 遵守前中后台分离原则 确保不相容岗位有效分离 [6] - 投资业务建立决策机制 划分审批权限 制定交易对手管理和具体业务开展的规章制度及内控手册 实行投资决策 运营操作 资金管理 风险监控 稽核审计相分离的制度 [6] - 信息化管理系统自主可控 安全稳定 相互协同 独立松耦合 搭建统一监管数据报送平台 逐步实现数据集中和共享 [7][8] - 内部控制总体评价认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资金管理 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风险控制合理 [8] 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复星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人民币125.86亿元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2亿元 税后净利润人民币2.57亿元 [9] - 资本充足率为23.27% 拆入资金为0 不良贷款率为0% 不良资产率为0%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 [9][10] 资金收支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复星医药集团在复星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81,359万元 约占集团存款余额的13.86% [10] - 复星医药集团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127,252万元 约占集团存款余额的86.14% 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244,626万元 约占集团贷款余额的99.61% [10][11] 风险评估意见 - 复星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较好地控制风险 [11] - 未发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复星财务公司存在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 信贷 投资 审计 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的重大缺陷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