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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6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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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60021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30 00:00
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48,623,771.65元,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4] -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67.77%[4] - 公司总股本为1,516,736,158股,拟派发现金红利379,184,039.50元(含税)[4] - 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4] -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由公司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3]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911.5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3%[10]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9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24%[10]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3.34%[10]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6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70%[10]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36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29%[10] 业务发展 - 容器包装事业部在华北、西北和西南等区域迅速扩大市场份额[12] - 瓶盖标签事业部实现超200亿只皇冠盖销量[12] - 纸包装事业部实现同比8.5%销售收入增长[12] - 紫江彩印实现销售同比增长8%[12] - 紫江喷铝成功开发无塑耐爆环保转移纸[12] - 紫江喷铝东南亚出口超1,700万元,同比增加近300%[12] - 公司申请专利数达300项,获得授权专利285项[12] 资金情况 - 公司全年预计可测算的财务收益为7,416万元[13] - 公司自上市以来已累计为全体股东分红超过46.74亿元[13] - PET包装产能持续处于稳步增长状态,有较好的发展前景[14]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包装业务、快速消费品商贸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房地产业务和创投业务[15]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91.16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13%,营业总成本为71.67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08%[19] 现金流量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96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253.34%[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11.08亿元,同比增长58.13%[2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07亿元,同比增长3495.81%[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5.34亿元,同比增长55.75%[30]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权责分明、有效制衡、规范运作[1]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次数分别为1次和8次,程序严格执行,保证股东权益和董事会运作规范有序[1]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显示沈雯增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0.6593%[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雯担任董事长、总裁,郭峰因退休辞去总经理职务,沈臻和胡兵担任公司董事[4] 环保责任 - 公司环保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环保标准化体系建设,落实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等措施[47] 知识产权 - 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多项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涵盖了多个产品领域[51] - 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申请了多项软件著作权[76],[77],[78] - 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申请了多项发明专利[80],[83],[84],[89],[90],[91],[97] - 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申请了多项实用新型专利[85],[86],[87],[88],[92],[93],[94],[95],[96],[98],[99],[100],[101],[102],[103],[104],[105]
紫江企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9 20:05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16,736,15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79,184,039.5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67.77%。 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 ...
紫江企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3-29 19:56
产量与销量 - 2023年1 - 12月PET瓶产量38.98亿只、销量38.96亿只[1] - 2023年1 - 12月PET瓶坯产量112.08亿只、销量111.23亿只[1] 销售收入 - 2023年1 - 12月公司主营业务合计销售收入(不含税)为86.82亿元[2] 价格变动 - 2023年PET切片价格比上年同期减少9.4% [4] - 2023年PP料价格比上年同期减少7.9% [4] - 2023年PVC热收缩膜价格比上年同期减少16.0% [4] - 2023年PET瓶价格比上年同期减少6.7% [5] - 2023年PET瓶坯价格比上年同期减少7.2% [5] - 2023年皇冠盖价格比上年同期减少6.8% [5] - 2023年铝塑膜价格比上年同期减少17.2% [5]
紫江企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晖明)
2024-03-29 19:5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张晖明) 本人张晖明,作为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在 2023 年度的工作 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诚信、勤 勉、专业、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 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晖明,男,1956年7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复旦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复旦大学企 业研究所所长、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中国特色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首席专 家、上海市市政府发展战略研究咨询委员、上海市发展改革研 ...
紫江企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9 19: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2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2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 ...
紫江企业:上海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9 19:5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 ...
紫江企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3-29 19:5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3 月修订) 1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 知 第二节 公 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 则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 ...
紫江企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9:56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 2024-007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4年3月 18日以传真方式与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宜周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 ...
紫江企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9 19:5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紫江企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共 3 人,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并任命。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 ...
紫江企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9 19:56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稳健经 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借款、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是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的持有金融 牌照的主体;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 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