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氨水
icon
搜索文档
和远气体: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49
公司税务及行政处罚情况 - 公司2023年营业外支出中罚款及滞纳金金额为69.36万元,其中滞纳金52.90万元,行政罚款14.80万元,其他项1.66万元 [4] - 滞纳金主要来自补缴以前年度印花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具体补缴金额为个人所得税32.60万元、印花税114.17万元、增值税及附加税55.61万元、房产税1.67万元、企业所得税1.72万元、社保相关2.75万元 [5] - 行政处罚涉及4起事件,包括和远新材料导热油着火罚款30,000元、伊犁和远员工违规作业罚款13,000元、伊犁和远设备管理不规范罚款20,000元、武汉天赐丙烷存放违规罚款85,000元 [5][6] - 公司已制定《公司税务管理办法》及一系列内控制度,包括《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管理办法》等,并采取整改措施如补缴税款、加强培训等 [6][7] 行政处罚披露及合规性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涉及7起行政处罚,其中3起为补充披露,主要因信用修复或主管部门未对外公示导致理解偏差 [8][9][24] - 行政处罚事项已全部整改,包括缴纳罚款、纠正违规行为、提交信用修复申请等 [10][11] - 根据《注册办法》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发行障碍 [12][13][14] - 行政处罚涉及违法行为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或重大违法行为,且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 [15][16][17] 安全生产管理 -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存在6起安全生产相关行政处罚,涉及设备防护不足、危险品存放不当、违规作业等 [20][21] -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22项制度 [21][22] - 针对交通违章问题,公司制定了《总公司行政车辆派车管理规定》等制度,并开展安全驾驶培训 [23] - 内部控制审计显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23][24] 产业政策符合性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大宗气体、工业级化学品、清洁能源、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26][27] - 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项目 [26][28] - 工业级化学品(液氨、氨水)采用煤制合成氨工艺,不属于天然气限制类、禁止类利用领域 [29][30] - 公司产品符合《"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中国气体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南》等国家产业政策 [31][32][33] 环保合规情况 - 公司主要产品中三氯氢硅、四氯化硅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高环境风险"产品,但采用了包含尾气处理的清洁生产工艺 [39][40] - 相关生产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宜高环审[2022]27号、宜高环审[2024]37号),并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41][42]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温度压力监控、联锁系统)和风险应急措施(三级防控体系、事故缓冲池) [43][44] - 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符合环保要求 [40][41]
3.5 亿元,润晶科技完成新一轮战略融资
势银芯链· 2025-07-10 13:01
润晶科技融资与业务发展 - 润晶科技完成3.5亿元人民币新一轮融资,由海科集团战略投资部主导,昆桥资本、国投创合基金、尚颀资本、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等多家战略投资方共同注资[3] - 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海科集团旗下企业,专注为半导体、显示面板等高端制造业提供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3] - 公司拥有94项专利,掌握电子级四甲基氢氧化铵、电子级四乙基氢氧化铵等制备方法与专利技术[5]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概况 - 湿电子化学品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关键材料,包括蚀刻液、显影液、剥离液、清洗液等[5] - 产品广泛应用于液晶面板、集成电路、太阳能电池等领域[5] - 半导体和显示面板行业快速发展带动湿电子化学品需求持续增长[7] 润晶科技市场布局与客户 - 客户包括三星、京东方、华星光电、惠科、台积电、长鑫存储等知名企业[7] - 产品线持续扩展,新增化学机械研磨后清洗液、彩膜显影液与银刻蚀液等项目[7] - 2024年4月收购住友化学电子化学品两家中国工厂,继承其技术优势和业务体系[7] - 合肥芯科电子材料公司已在全球领先的12寸晶圆厂开启产品导入工作[7]
华达通二度IPO:九成收入来自广东 板块定位曾遭问询
新浪证券· 2025-06-20 18:25
公司IPO进展 - 华达通北交所IPO获受理 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 此前2021年曾申报创业板IPO但于2022年终止[1] -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态二氧化碳 干冰 氨水 高纯氢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液氨销售[1] -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77亿元 2.92亿元 3.42亿元 同比增长5.30%和17.01%[1] - 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168.47万元 6241.24万元 6740.66万元 同比增长1.18%和8.00%[1] 公司业务与市场 - 销售区域高度集中于广东省 报告期内广东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1.16% 89.16% 89.85%[2] - 员工学历结构显示大专及以下学历占比达67.14% 其中硕士仅3人占比1.41%[2] 公司治理结构 - 控股股东为陈焕忠等5人 合计持股82.10% 呈现高度集中的家族式股权结构[2] - 家族控股可能带来决策效率优势 但也存在缺乏制衡和利益输送风险[2] 历史审核关注点 - 深交所曾要求公司说明主营业务是否符合创业板"三创"定位及高新技术产业特征[1]
华达通北交所IPO:董事长陈焕忠95后女儿任副总裁,儿子任资产管理部经理
搜狐财经· 2025-06-20 09:59
公司IPO进展 - 华达通北交所IPO获受理 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 保荐代表人为边洪滨、何焕明 [2] - 公司曾在2021年申报创业板IPO并获深交所受理 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 后于2022年2月终止 [2]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系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专注于石化尾气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处理 [2] - 主要从事液态二氧化碳、干冰、氨水、高纯氢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液氨的销售 [2] 财务表现 - 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77亿元、2.92亿元及3.66亿元 [3] - 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168.47万元、6241.24万元及6740.66万元 2024年营收净利双增 [3] - 2024年毛利率为40.55% 较2023年的39.72%有所提升 [3] - 2024年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32.76% 较2023年的35.68%有所下降 [3] 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焕忠、徐鸣、徐义雄、陈培源和陈培滋 合计持股82.10% [5] - 徐鸣持股24.04% 其子徐义雄持股20.47% [5] - 陈焕忠持股24.37% 其子女陈培源与陈培滋分别持股7.37%与5.85% [5][7] - 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在所有重大问题上保持一致 [5] 管理层情况 - 陈焕忠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拥有30余年石化行业经验 曾获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十三五"气体行业影响力人物 [7][8] - 徐鸣任副董事长 徐义雄任副总裁 陈培滋任副总裁 陈培源任资产管理部经理 [7] - 陈培滋为95后高管 拥有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本科学历 [8] - 陈培源为90后高管 拥有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9]
华达通更换券商转战北交所IPO,徐鸣与陈焕忠两大家族控股82%
搜狐财经· 2025-06-19 10:22
公司IPO进展 - 华达通北交所IPO获受理 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志远(深圳)[2] - 公司曾于2021年申报创业板IPO并获深交所受理 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 后于2022年2月终止[2]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系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 专注于石化尾气循环经济及资源综合利用[2] - 主营业务为液态二氧化碳、干冰、氨水、高纯氢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液氨销售[2] 财务表现 -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77亿元、2.92亿元及3.66亿元 2024年同比增长25.2%[3] - 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168万元、6241万元及6741万元 2024年同比增长8%[3] - 毛利率稳定在40%左右 2024年为40.55%[3] - 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 从2022年35.12%降至2024年32.76%[3]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焕忠、徐鸣、徐义雄、陈培源和陈培滋 合计持股82.1%[4] - 徐鸣家族持股44.51%(徐鸣24.04%+徐义雄20.47%)[4][6] - 陈焕忠家族持股37.59%(陈焕忠24.37%+陈培源7.37%+陈培滋5.85%)[4][6] 管理层架构 - 陈焕忠任董事长兼总裁 徐鸣任副董事长[6] - 徐义雄与陈培滋均担任副总裁 陈培源任资产管理部经理[6] - 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在所有重大问题上保持一致性[5][7]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项目备案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5 03:02
项目备案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端氨基聚醚技改项目,项目法人为张萍,项目代码为2506-370300-89-02-380256 [1] - 建设地点位于高青县潍高路289号,建设起止年限为2025年至2026年 [1][2] - 项目总投资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2] - 项目依托公司现有8万吨/年端氨基聚醚项目一期装置(4万吨/年)进行技改,建设10万吨/年端氨基聚醚生产装置 [1] - 项目新增设备约100余台(套),公用工程依托原有设施 [1] - 项目建成后将新增端氨基聚醚6万吨/年,副产氨水(浓度28%)约10万吨/年 [1][4] 项目建设内容与原料 - 端氨基聚醚全部外售,氨水自用或外售 [1] - 主要原料为聚醚多元醇(自产)、液氨(外购或自产)、氢气(外购) [1] 项目审批与影响 - 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续将根据建设进展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 - 端氨基聚醚在风电、汽车、聚氨酯弹性体等多个领域应用广泛,市场需求稳中有升 [3] - 公司2024年5月已进入端氨基聚醚一期项目试生产阶段,本次技改将优化生产工艺并提升自动化水平 [4] 项目效益与战略意义 - 技改将大幅提升生产能力,降低能耗,提高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减少三废排放 [4] - 项目将公司聚醚产品向下游延伸,推动聚氨酯领域多元化、一体化发展 [5] - 项目符合公司深耕新材料领域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