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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6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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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2 21:05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由提名委员会选举,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条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为委员会工作协调人和日常工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4-12 21:05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政管理会议议事程序,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科学 决策水平,确保公司治理与管控依法依规,规避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 规、条例规定,制定本细则。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常 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主要涵盖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 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程序、决策、执行和议事规则;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分工等。 第二章 总经理主要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首席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对公司董事会负 责,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12 21:05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最迟不超三个月聘任新秘书[3] - 拟聘任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6] 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4] 培训要求 - 候选人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6个课时[14]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4] 解聘条件 - 连续三年未参加培训或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8] 其他规定 - 空缺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8]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亦同[17]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04-12 21: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同时结合《长春 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长春市深化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长发〔2018〕3号)和《长春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 核办法》(长国资〔2018〕4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 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和职工 代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21:05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6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 13:30 时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3 人,董事会秘书李东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原监事会主席孙树怀(继续履行 职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总结 了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2 21: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 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及审议议案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强化 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 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和经营层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中未发生违 反财务制度和擅自超越审批权限、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 --- | | 会议届次 | | | 召开时间 |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21:05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 12: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 会 8 人,董事赵旭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委托董事佟韶光参加会议并代行表 决权。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志宇 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对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 审核,并取得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一季度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2024-04-12 21:05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9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长港 燃气有限公司推荐函,公司非独立董事赵旭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推荐李浩先生接替赵旭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浩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李浩先生具备相 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 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提名委员 会同意提名李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2 21:05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报审计[1] - 2023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通过聘请议案[2] - 2023年6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议案[2] 审计工作沟通 - 2024年1月18日沟通2023年度审计工作事项[4] - 2024年4月1日沟通财务及内控评价报告内容[4] - 2024年4月11日确认年报审计结果并核查评价大信[4]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能按时完成审计,报告客观完整[4]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2 21:05
财务审计 - 审计长春燃气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7] 金额相关 - 涉及金额4870万元[10]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1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