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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6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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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2024年报净利润-0.33亿 同比增长51.47%
同花顺财报· 2025-04-24 18:27
盈利能力 - 2024年净亏损0.33亿元 较2023年0.68亿元亏损收窄51.47% [1] - 基本每股收益从2023年-0.11元改善至-0.05元 同比增长54.55% [1] - 净资产收益率从-3.41%提升至-1.71% 改善49.85个百分点 [1] 资产负债结构 - 每股净资产3.17元 较2023年3.2元微降0.94% [1] - 每股未分配利润0.23元 同比下降17.86% [1] - 每股公积金1.63元 连续三年保持稳定 [1] 收入表现 - 营业收入23.04亿元 与2023年23.08亿元基本持平 微降0.17% [1] - 近三年收入呈现波动 2022年为18.96亿元 [1] 股东结构 - 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比例60.63% 较上期减少134.24万股 [1] -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持股58.75% 保持控股股东地位不变 [2] - 四名新进股东包括BARCLAYS BANK PLC持股0.25% 陈瑞章持股0.18%等 [2] - 四名股东退出前十大 包括陈志强原持股0.29% 姜锋原持股0.27%等 [2] 分红政策 - 公司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长春燃气(600333) -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4-11 17: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11月22日获批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609,030,684元人民币[7] - 公司股份总数为609,030,68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6] 股权结构 - 发起设立时,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以21,600万元认购国家股14400万股,占总股本80.39%[15] - 发起设立时,职工以5270.4万元认购职工股3513.6万股,占总股本19.61%[15] 股份收购与转让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3] - 用于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3] - 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董事会2日内发补充通知[4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设董事长1名,含1名职工董事[91][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1] 管理层 - 公司设副总经理6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5]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18]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以上、不超过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32][13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议需半数监事通过[135] 党组织 - 公司党委由5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 - 2名,专职副书记1名[139] - 公司纪委由5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名[13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61]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2]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一次,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6]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7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公告[183][185]
长春燃气(600333) - 长春燃气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11 17:31
新策略 -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增加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议案[1] - 经营范围增加“人力咨询服务”和“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主营业务未变[1] - 修订后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3] - 上述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3]
长春燃气(600333) - 长春燃气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11 17:30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4月11日10:00召开[1] -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1] 议案表决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等四项议案表决均全票通过[1] 后续安排 - 议案1、议案3、议案4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长春燃气(600333)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15 18:31
净利润及亏损情况 - 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6.7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3,465.35万元[3] - 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689.47万元[3] -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72.0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084.21万元[4] - 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为准[7] 业绩预亏原因 - 2024年业绩预亏主要原因是燃气业务销量下降及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未能弥补燃气采购价格上涨[5] 每股收益 -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为-0.11元[4]
长春燃气: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关于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复
2024-11-25 16:54
公司股权 - 长春长港燃气是长春燃气控股股东[1] 信息披露 - 长春长港燃气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1]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25 16:54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11月22、25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异常波动[3] 经营与信息披露 - 日常经营、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重大变化[4] - 公司和控股股东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4] - 无需澄清或回应的重大事件[4] - 控股股东和董监高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股票情况[5] 业绩总结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亏损8196.21万元[6]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筑区划内燃气设施改造和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设施改造项目的公告
2024-11-15 16:45
项目投资 - 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居民)项目概算总投资7273.70万元,中央预算6171万元,公司自筹1102.70万元[2] - 长春市建筑区划内燃气设施改造项目概算总投资10019.64万元,超长期国债7100万元,公司自筹2919.64万元[2] - 长春市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设施改造项目概算总投资27212.75万元,超长期国债19100万元,公司自筹8112.75万元[3] 资金情况 - 公司收到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6171.00万元,收到第一批超长期国债7789.00万元[3] 项目进展 - 2024年公司启动上述项目招标和建设工作[3] 影响 - 承接项目会产生工程施工利润[3] - 公司自筹配套资金使银行借款、财务费用及相关费用增加[4] 会计处理 - 按项目实际及政府文件规定执行,以审计结果为准[4]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4-11-12 18:52
业绩总结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47,430.45万元[3][4]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 - 8,196.21万元[3][4] 股价表现 - 2024年11月7 - 11日公司股票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3] - 2024年11月12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3]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11 17:53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连续三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异常波动[2][3] - 控股股东和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5] 经营与信息披露 - 公司日常经营、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变[4] - 公司和控股股东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4] - 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7] 业绩总结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亏损8196.21万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