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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克家居(6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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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08 17:37
担保情况 - 2024年公司为天津美克等多家子公司在不同额度内提供担保[13][14] - 2024年天津美克为天津加工、北京销售在一定额度内提供担保[13] - 2024年天津加工、美克数创与天津美克相互提供担保[14] - 2024年天津美克以自有资产为天津加工提供抵押担保[14] - 美克数创为天津美克及天津加工在合计7000万元额度内提供担保[16] 子公司业绩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销售营收14215.90万元,净利润522.25万元[17] - 2024年1 - 6月,天津加工营收6068万元,净利润 - 930.85万元[18][19] - 2024年1 - 6月,天津美克营收28455.56万元,净利润195.43万元[20] - 2024年1 - 6月,美克数创营收13352.86万元,净利润411.34万元[21] 股权交易 - 公司拟4亿元出售北京美克家居100%股权给厦门澜宇投资[25] - 定金4000万元,意向书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33] - 二期款2亿元,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33] - 交割款8000万元,文档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后3个工作日支付[33] - 尾款8000万元,获取新执照且房产完成交割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33] 公司规划 - 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出版物零售”[37]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37] - 公司修订2024 - 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2] 分红情况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49] - 以14.35亿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拟合计派1722.25万元[49] 其他数据 - 天津加工注册资本7亿元[17] - 北京销售注册资本6000万元[16]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37亿股[49]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35亿元(未经审计)[49]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账户内有179万股[49]
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1-04 16:11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7月13日[1] - 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1]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1] - 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累计回购179万股[1][3] - 占总股本比例0.12%[1][3] - 累计回购金额267.48万元[1][3] - 实际回购价1.47元/股至1.57元/股[1][3] 决策流程 - 2024年7月12日董事会、7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2] 交易方式 - 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资金为自有或自筹[2]
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1-04 16:11
担保情况 - 为美克数创2000万元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1] - 累计为美克数创担保余额44750万元[1] - 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主合同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三年[2] - 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费用[4]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5] 担保额度 -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算后为178194.90万元,占比48.31%[8] - 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98524.90万元,占比26.71%[8] 其他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1] - 为美克数创担保事项经会议审议通过[2] - 本次担保在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2]
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0-30 19:39
人事变动 - 非独立董事彭慧斌因工作分工调整申请辞职,股东大会选出新董事前继续履职[1] - 公司提名孟佳聪担任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1] 新董事信息 - 孟佳聪1992年出生,现任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副总经理[3] - 孟佳聪未持股,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无处罚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3]
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24-10-30 19:39
股权出售 - 公司拟4亿元出售北京美克家居100%股权[2][3] - 2024年10月29日董事会通过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5] 交易对方 - 厦门澜宇投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陈林海持股98%,刘小锋持股2%[6][7] - 2023年底总资产44563万元,净资产7169万元等[10] - 2024年6月总资产31267万元,净资产7500万元等[10] 标的公司 - 2023年底北京美克家居资产18418.01万元,负债9145.18万元等[13] - 2024年9月底资产11173.31万元,负债2510.74万元等[13] - 净资产评估市场价值40100万元[14] 交易安排 - 定金4000万元,二期款2亿元等[18] - 除定金外价款以正式协议为准[19] 影响与风险 - 交易若实施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等[21] - 过户手续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21]
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9:37
会议与人事 - 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9名董事全参会[1] - 提名孟佳聪担任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1] 财报与分红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1] - 2024年中期分红拟每10股派0.12元,拟派17222497.64元[5] 业务调整 - 调增公司与子公司等2024年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至12月28日[3] - 拟出售北京美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对价40000万元[3]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增加经营范围并完善利润分配机制[3] - 修订《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 后续安排 - 将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多项预案[6]
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增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4年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10-30 19:37
担保情况 - 公司拟为天津美克5000万元、美克数创8000万元、北京销售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1][16] - 美克数创为天津美克及天津加工合计7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2][16] - 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3000万元,占比0.81%[6] - 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20000万元,占比5.42%[6]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78194.90万元,占比48.31%[20] -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98524.90万元,占比26.71%[20] - 无逾期对外担保[20] 子公司业绩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销售营收14215.90万元,净利润522.25万元[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天津加工营收6068.00万元,净利润 - 930.85万元[1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天津美克营收28455.56万元,净利润195.43万元[12] - 2024年1 - 6月,美克数创营收13352.86万元,净利润411.34万元[14] 其他数据 - 美克数创注册资本21000万元[13] - 本次新增担保计划至2024年12月28日止[5]
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9:37
会议情况 - 美克家居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3名监事参会并一致通过决议[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合规且反映公司状况[1]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预案》,将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表决结果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预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10-30 19:37
业绩总结 - 2024年第三季度国内直营业务营收1125188627.66元,毛利率54.85%,同比降34.67%,降4.37个百分点[1] - 2024年第三季度国内加盟业务营收123480356.16元,毛利率24.78%,同比降31.93%,降7.11个百分点[1] - 2024年第三季度国外批发业务营收1199167456.23元,毛利率23.60%,同比降16.55%,增0.47个百分点[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第三季度长沙直营关闭1家门店,建筑面积2432㎡[1]
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
2024-10-30 19:37
分红规划 - 拟修订2024 - 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红,优先现金分红[3] - 原则上每年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3] 分配比例 - 按可供分配利润和可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金孰低原则确定[4]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对应不同最低现金分红比例[4] 审议实施 - 规划和方案由董事会制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规划调整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生效[8]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