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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钨装备(60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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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6-01-22 18:01
制度概况 - 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2]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3] - 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出错追究责任人责任[4]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处理[5] - 有效阻止从轻、减轻或免处理[7] 处理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等[8] - 董监高及子公司负责人可附带经济处罚[9] 制度执行 - 与法规冲突按法规执行并修订[1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1]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22 18: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8] -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9] 提名流程 - 股东提名非职工董事,需在召开董事会前二十日前提交相关资料给提名委员会[11] - 董事会提名公司非职工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应在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和相关材料[11] -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相关部门提供候选人详细资料,提交提名委员会审查[12] 会议相关 -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16] -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9] - 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有权撤销其委员职务[21] - 提名委员会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提名委员会审议关联事项,关联委员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委员不足3人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其他 -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和决议应按《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要求确定内容范围,并写明关联委员未参加表决情况[25] - 与会委员应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5] - 提名委员会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5] - 提名委员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10年[25] -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7]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27]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6-01-22 18: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 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的监督,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 情况; (三)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事前审阅,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事后沟 通; (四)负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的及时披 露; (五)负责对年度报告中需独立董事审核事项的意见发表;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1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22 18:0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至少含2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5天通知、3日提供资料[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有权撤销职务[25] 决议规则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委员回避,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2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对所议事项做记录,制作决议报董事会[22] - 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10年[23] 其他 - 工作细则依法律和章程执行、修改、解释[25]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6-01-22 18:0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多种情形下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 [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2] 股份转让流程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需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需2个交易日披露[8] 禁买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2] - 12月31日前制定下一年度定期报告披露计划时间表并注明禁买区间[16] - 定期报告公告30日前、业绩预告和快报公告10日前书面通知禁买区间[16] - 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期间书面通知董事和高管禁买股票[1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5]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未执行可起诉[16] - 董事会不执行,责任董事承担连带责任[16]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由证券监管机构依法处罚[18] - 董事和高管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以其为准[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1]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6-01-22 18:01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入档和备案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证券事务部是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的日常工 作的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 义务,应努力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 公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6-01-22 18: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 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促进公司董事会的高效运作,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和《江西江钨稀 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 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为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2026-01-22 18:01
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投资管理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1 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6-01-22 18:01
董事选举制度 - 累积投票制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董事议案,选一名董事用直接投票制[3] - 董事会、1%以上表决权股东(或实控人)可推荐非职工董事候选人,每1%表决权股份数最多推荐一人[4] - 推荐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应在董事会发出征集公告起7日内提交名单及材料[5] 投票规则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议案组最大投票权总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9]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议案组最大投票权总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应选独立董事人数[11] - 股东投票数累计不得超该议案组最大投票权数,使用投票权数累计小于或等于最大投票权数选票有效,超则部分情况无效[11][19][20] 当选规则 - 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数较多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投票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2] - 不同当选董事人数情况对应董事会履职及补选安排[13] 细则相关 - 细则矛盾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董事会负责解释[15]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6-01-22 18:00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江钨装备 公告编号:2025-005 传真:0791-86286570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 188 号 电子邮箱:aymyjt2025@163.com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 议案》,同意聘任秦志华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 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秦志华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 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 培训证明》,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