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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2026-01-22 18:01
融资计划 -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7亿融资总额[2] - 江钨装备申请融资额度5亿,金环磁选申请2亿[2] - 融资额度不等于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且可调剂[2] 授权事项 - 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签署融资法律文件[3]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3] 审议进度 - 本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2][5][6]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6-01-22 18:0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审议披露[13] -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4] - 总经理初审必要的关联交易,部门三日内制作报告草拟协议[18] - 未达标准关联交易总经理决定,超权限三日内上报[18] - 重大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关联担保审批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经非关联董事同意提交股东会[23] - 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参照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23]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5][26]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涉及收购等按证监会文件履行程序[27] - 重大变化关联交易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31]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34][35]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披露[35] - 溢价超100%购买资产未获承诺需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36] - 特定交易可免予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7][38] - 关联交易协议可补充、终止或修改[40][41] - 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及占用转移资源[40][41][42] - 关联交易违规追究责任,涉刑追究刑事责任[4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5]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22 18: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10]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和执行决议[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程序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包括述职、评价和提报酬奖励方式并报董事会[1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 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审议关联事项关联委员回避,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档案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10年[2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9]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6-01-22 18:01
第一章 总 则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 资者利益,合理有效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 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变更 等具体事项和相关事宜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同时遵照相 关规定,按正常程序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应当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6-01-22 18:01
审计组织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和内控[4] - 公司本部设审计风控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4] 审计机构 - 职责包括起草制度、审计财务收支等十项[7] - 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制止违法违规等十二项[8] 审计原则与范围 - 遵循独立性、回避性等六项原则[12] - 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子公司及受托管理单位[15] 审计安排 - 可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局部进行[15] 审计流程 - 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编制下一年度审计计划[18] - 审计组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下达审计通知书[19]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审[19] 评价报告 - 审计风控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21] 整改责任 - 被审计对象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3] 整改方式 - 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难完成的分阶段整改,涉制度的长效整改[23] 审计结果应用 - 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决策重要依据[25] 问题线索处理 -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依规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25] 审计档案 - 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完成后移交档案管理部门[27] 人员奖惩 - 对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29]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由单位党委、董事会责令改正并处理人员[30] - 违规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30]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6-01-22 18:0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 关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及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 务所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决 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意见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6-01-22 18:01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公司 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 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 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6-01-22 18:01
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2] - 特定情形应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5] - 发生重要事项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2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资料[12] 董事会秘书 - 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对外披露协调工作[4] 重大信息报告 - 实行实时报告办法,有多种报告形式[12] - 内部报告有传递程序[12] 责任追究 - 瞒报等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失实追究责任人责任[14] - 董事会建立相关档案用于责任人考核[14] 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为关联交易[8]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6-01-22 18: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及《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行使表决权。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 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临时公告格 式指引的要求,使用上交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 公司利用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现场股东会应当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22 18: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7]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10]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每年至少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会[10][11]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重大问题或线索立即直接报告[11] 审计委员会决策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会应尊重[2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按需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委员并提供资料,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8]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审计委员会其他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10年[20] - 年报审计期间,应不少于两次督促事务所提交报告[23] - 根据事务所审计情况提出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建议[23]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及年度履职情况[27]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