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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钨装备(60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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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2026-01-22 18: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等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 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江西江钨稀 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 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2026-01-22 18:01
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钨装备")发展规划管理,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引 导所属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核心功能和 提升核心竞争力,依据江钨装备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钨装备本部及所属各级全资、 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子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展规划是指江钨装备本部及所属 企业在分析宏观环境和内部发展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 上,对未来一定时期内企业发展作出的方向性、全局性部署, 突出对产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整体性安排,是企 业的发展纲领。 第四条 江钨装备所属子企业是发展规划的制定主体、 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发展规划管理机制,开展发 展规划编制,强化发展规划执行,组织发展规划评估和调整, 建立完善发展规划引领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体系。 第五条 江钨装备健全所属企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制度 和工作机制,统筹发展规划编制,组织对发展规划进行审核, 监督发展规划执行和调整情况,开展综合评价。 第六条 江钨装备总体发展规划的审批决策权在江钨装 备董事会,董事长是江钨装备发展规划管理第一责任人。江 钨装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2026-01-22 18: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在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 相关信息及外部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三)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向 证券事务部登记备案。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统一管理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外报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 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 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内容。 第六条 对于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要求提供公司年度统计报表等材料 报送,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 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 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具体流程如下: (一)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6-01-22 18: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
2026-01-22 18: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保障经理 层依法行权履职,规范被授权人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西江钨稀贵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江钨稀贵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 从严控制,确保授权合理、可控。 (二)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法》 有关规定,董事会可将法定职权外的《公司章程》规定权限进行授权, 凡属董事会法定职权的,不授权经理层等被授权人行使。 (三)实施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 并根据内外部因素变化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四)有效监控原则。党委会、董事会有权对被授权人的决策过 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对授权权限执行的有效监控。 第三条 凡本办法未涉及的授权事项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6-01-22 18:01
第五条 对外担保事项实行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 准,本部及所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所属子公司之间 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 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 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江西江钨稀贵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 26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内控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 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是指公司为债务人 (被担保方)进行资金融通或商品流通,向债权人提供保证、 抵押或质押担保。子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6-01-22 18: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江钨 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 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 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 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6-01-22 18:01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 提高总经理的工作效率、科学决策水平和执行力,保证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西江钨 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使下 列职权: (七)聘任或解聘公司非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中层行政管 理人员; (八)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 (九)依据公司发展战略,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经营预算、投资预算等; -1-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 员; (十)组织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十一)组织拟订公司发行债券方案; (十二)组织拟订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风险 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督与风险报告;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6-01-22 18: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 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6-01-22 18: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