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6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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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集团:安泰集团关于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18:35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 2024—017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为 现有已提供担保的主债权办理续贷等手续时继续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 实际为新泰钢铁提供的融资本金担保余额为 28.58 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为保障双方 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周转需求,同时根据债权机构要求,双方多年来 通过互保的方式满足各自的融资需求。为最大程度保障上市公司权益,2021 年以来, 新泰钢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降低本公司担保金额。截至 2023 末,公司 为新泰钢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68 亿元,较 2020 年末关联担保余额减少 ...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18:35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宏安焦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18:35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宏安焦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宏安焦化")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宏安焦化提供担保金额不 超过 1,200 万元(为现有已提供担保的主债权办理续贷等手续时继续提供的担保);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融资本金担保余额为 1,200 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 2024—018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宏安焦化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 的总资产为 123,217.44 万元,净资产为 44,500.79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22,574.33 万元,净利润-24,135.64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所担保的主债权:宏安焦化与招行太原分行签署的《借款 ...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2024-04-26 18:35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 2024—019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集团""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划转概况 公司目前有240万吨/年焦炭及配套干熄焦等生产装置,分两期建设,一期的 项目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安焦化"); 二期的项目主体为安泰集团,并由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分公司(以下 简称"煤化分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另外,安泰集团建设的干熄焦及余热 利用项目的发电资产在安泰集团电业分公司核算。为整合公司焦化业务资产,优化 内部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将煤化分公司及电业分公司 运营的与焦化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宏安焦化。本次划转完成后, 煤化 ...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8:35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 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 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锦龙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会议第二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核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 第一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第二项议案关联董事王风斌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以六票同意、零票 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 ...
安泰集团(60040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03 00:00
经营业绩 - 2023年营业收入为100.06亿元,同比下降21.1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8亿元,同比下降[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7亿元[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1亿元,同比增长1481.6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40亿元,同比下降26.95%[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731元,同比下降[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0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60%[1] -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 - 2023年全年经营业绩亏损,但公司在极端困境中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13]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和型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15,16] - 公司焦化业务依托地域性的丰富焦煤资源、炉型可靠的优势、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采用以直销为主、贸易商为辅的销售模式[16] - 公司型钢业务主要是采购园区企业新泰钢铁生产的专属钢坯生产H型钢,采用以直销和贸易商结合的销售模式[16] - 公司2023年共生产焦炭190.29万吨,销售191.26万吨,产销量比上年略有下降[2] - 公司2023年共生产型钢138.85万吨,销售137.16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2] - 焦炭销售收入同比减少175,195.91万元,主要是销量减少14.68万吨和价格下降700.32元/吨[3] - 型钢销售收入同比减少72,436.24万元[3] - 型钢销量为137.16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62万吨,影响收入减少6,471.75万元[24] - 型钢平均售价为3,513.83元/吨(不含税),比上年同期降低481.08元/吨,影响收入减少65,964.49万元[24] - 焦炭生产量同比减少8.12%、销量同比减少7.13%[25] - 型钢生产量同比增加0.96%、销量同比减少1.17%[25] 行业环境 - 2023年国内钢铁行业弱市运行,整体呈现供强需弱态势[14] - 焦化行业市场走势趋同,全年煤炭价格总体保持在较高位运行,而钢铁行业持续走弱,焦炭价格同比下降[14] 可持续发展 - 公司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打造焦化钢铁生态工业园区[16] - 公司通过实施工业废气CO2微藻养殖"碳中和"示范项目,为降低企业碳排放探索出了一条可行路径[16] -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入选多项环保和节水荣誉[13] - 2023年公司获批全省首批创建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试点[13] - 公司2007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2020年被工信部列入国家第五批绿色制造企业名单[1] 风险因素 - 公司存在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因素[6] - 公司将通过产业链的延伸,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应对市场调控风险[42] - 公司将加强与各大原料供应商的合作,力求为公司提供较为稳定的原料来源,应对资源供应风险[42] - 公司将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运营管理,提升现有业务盈利能力,以应对持续经营风险[43] 未来发展 - 2024年公司计划生产焦炭200万吨、型钢140万吨、焦油7.39万吨、粗苯2.19万吨、硫铵2.29万吨[41] - 公司将以生产经营改善为中心,合理优化经营策略,全力保障生产稳定顺行,努力提升经营业绩[41] - 公司将围绕主业继续深化战略投资,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谋求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41] - 公司将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新目标、新思路、新策略、新方向全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41] 公司治理 - 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45] - 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新泰钢铁等关联方存在大额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正在积极探索并落实解决关联交易的措施[47]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50][51][52][54][55][5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49][50] - 公司2023年度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良好[70] - 公司后续要继续与关联方协商制定并落实各项解决措施,争取进一步妥善解决好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问题,提高上市公司的独立性[73] 财务分析 - 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175,791,964.40元,占总资产的3.54%,同比增加33.62%[34] - 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10,100,197.16元,占总资产的0.20%,同比减少55.22%[34] - 公司2023年末应付账款为809,970,258.03元,占总资产的16.31%,同比增加66.37%[34] - 公司2023年末合同负债为288,992,475.55元,占总资产的5.82%,同比增加167.52%[34]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00.06亿元,同比减少21.19%[2]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8亿元,主要受钢铁和焦化行业市场波动影响[2] - 公司2023年度研发费用为5.54亿元[131] - 公司2023年度财务费用为15.30亿元[131] -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24亿元[131] -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1亿元[131]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为67.77亿元[131] 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055.89万元,同比增加30,029.16万元[33] - 公司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69.09万元,同比增加16,681.95万元[33] - 公司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563.87万元,同比增加10,923.17万元[33] 关联交易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9.52亿元,其中向新泰钢铁销售焦炭、电力、焦炉煤气、废钢等产品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高[103] - 公司为新泰钢铁提供的担保目前均在正常担保期限内,所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涉诉等情形,公司目前不涉及因提供关联担保而需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108]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调整公司二〇二三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已在临时公告中披露[105] - 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李安民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质押给民生银行为关联方新泰钢铁融资提供担保[117] - 公司2023年度关联销售发生额29.5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9.51%[119] - 公司2023年度关联采购发生额49.19亿元,占营业成本的47.78%[119] 内部控制 - 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86,87,88,89] - 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财务信息等方式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管控[88] - 公司持续巩固治理专项行动自查成果,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90] 环境保护 - 公司列入国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排放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9,820.86万元[91] - 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无超标排放情况[92] - 公司建有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并按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运行管理[92] - 公司建有20000m3/d污水处理厂,实现了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的零排放[92] - 公司完成了多项环保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降低了污染物排放[92] - 公司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94] - 公司按要求开展了环境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公开[95] -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96] -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采取了多项减碳措施,减少了65,028吨二氧化碳当量排放[97,98] 社会责任 - 公司2023年3月获得中国红十字会授予"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表彰公司对中国红十字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99] - 公司2023年继续向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及周边学校等捐赠资金和物资共计96万元[99] 其他事项 - 公司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101] -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111] -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112]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02 19:44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 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要求,公司对立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 ...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关于二○二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02 19:44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 2024-010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二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可为双 方节省采购成本,减少产品远销的运输成本,双方的交易有利于提高安泰工业园区循环经济 产业链的综合利用效率,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二四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及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宏 安焦化")、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贸公司")、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 ("安泰型钢")与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新泰钢铁")及其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 冶炼有限公司("冶炼公司")、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富安新材")之间 在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04-02 19:42
焦炭业务 - 2023年第四季度生产41.53万吨[1] - 2023年第四季度销售41.72万吨[1] - 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8.91亿元[1] - 2023年第四季度平均售价2136.50元/吨(不含税)[1] H型钢业务 - 2023年第四季度生产30.34万吨[1] - 2023年第四季度销售30.94万吨[1] - 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10.68亿元[1] - 2023年第四季度平均售价3450.96元/吨(不含税)[1]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02 19:42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为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