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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6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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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盐酸纳洛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新浪财经· 2025-12-26 17:23
公司产品管线进展 - 公司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纳洛酮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1] - 该药品适应症包括:拮抗阿片类药物复合麻醉术后呼吸抑制并促使病人苏醒[1] - 该药品适应症包括: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药物过量引起的呼吸抑制[1] - 该药品适应症包括:解救急性乙醇中毒[1] - 该药品适应症包括:用于急性阿片类药物过量的诊断[1]
华海药业(600521.SH):子公司 HB0025 注射液启动III期临床试验
格隆汇APP· 2025-12-26 17:23
公司核心研发进展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抗PD-L1/VEGF双特异性融合蛋白HB0025注射液,将正式启动III期临床试验 [1] - HB0025同时靶向肿瘤免疫逃逸通路PD-L1和肿瘤血管生成通路VEGF,具备“免疫增强+抗血管”双重抗肿瘤机制 [1] - 公司将启动两项确证性III期临床试验,以评估HB0025联合化疗一线治疗鳞状和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1] 药物临床数据与潜力 - 在2025年ESMO会议上公布的II期临床数据显示,HB0025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晚期肺鳞癌和肺腺癌具有较好的客观缓解率和疾病控制率 [2] - 该药物在PD-L1阴性人群中客观缓解率响应率高,且3级以上免疫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低 [2] - 若III期研究顺利推进,HB0025有望成为不限PD-L1表达水平的治疗肺鳞癌和肺腺癌的PD-L1/VEGF双抗药物 [2] - HB0025多个II期临床试验正在评估中,适应症涵盖子宫内膜癌、结直肠癌、三阴乳腺癌等多种实体瘤 [2] 行业竞争格局 - 目前,康方生物研发的依沃西单抗已在中国获批上市,百时美施贵宝的PM8002和辉瑞的SSGJ-707已进入临床III期 [2] - 这些药物均为PD-1/VEGF或PD-L1/VEGF双抗,与HB0025属于同类靶点药物 [2] 公司研发投入 - 截至目前,公司在HB0025项目上已合计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32,597万元 [3]
华海药业:子公司 HB0025 注射液启动III期临床试验
格隆汇· 2025-12-26 17:19
公司核心研发进展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HB0025注射液,将正式启动两项确证性III期临床试验,用于联合化疗一线治疗鳞状和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1] - HB0025是一款创新型抗PD-L1/VEGF双特异性融合蛋白,同时靶向肿瘤免疫逃逸通路PD-L1和肿瘤血管生成通路VEGF,具备“免疫增强+抗血管”双重抗肿瘤机制 [1] - 截至目前,公司在HB0025项目上已合计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32,597万元 [3] 药物临床数据与潜力 - 在2025年ESMO会议上公布的II期临床数据显示,HB0025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晚期肺鳞癌和肺腺癌具有较好的客观缓解率和疾病控制率 [2] - 该药物尤其在PD-L1阴性人群中客观缓解率的响应率高,且3级以上免疫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低 [2] - HB0025的III期研究顺利推进,将有望成为不限PD-L1表达水平的治疗肺鳞癌和肺腺癌的PD-L1/VEGF双抗药物,为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提供全新的一线治疗选择 [2] - 除肺癌外,HB0025多个II期临床试验正在评估中,涵盖子宫内膜癌、结直肠癌、三阴乳腺癌等多种实体瘤 [2] 行业竞争格局 - 目前,康方生物研发的依沃西单抗已在中国获批上市,百时美施贵宝的PM8002、辉瑞的SSGJ-707已进入临床III期,这些药物均为PD-1/VEGF或PD-L1/VEGF双抗 [2] - HB0025有望成为“免疫+血管”双靶抗体治疗策略的重要突破口,为多类肿瘤患者带来更具协同机制的治疗选择 [2]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131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海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海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 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3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卖出持有 的"华海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华海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 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12日连续30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根据《浙江华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 债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华海转债"持有人公告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2025-12-25 17:47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131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2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华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 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 "华海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1 / 3 回售价格:100.30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回售期: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12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了“华海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1]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全部或部分可转债 [2] - 回售条款在每年首次满足条件后仅可行使一次,若首次满足时未申报,则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2] 回售具体安排 - 回售价格为100.30元人民币/张,该价格包含当期应计利息及税 [1][4][10] - 回售价格的计算基于票面金额100元、第六年票面利率2.00%以及计息天数54天(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26日),计算出当期利息约为0.30元/张 [5]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4][9] - 回售资金发放日定为2025年12月31日 [4][11] - 回售期内“华海转债”将停止转股 [4] 回售操作与交易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1][6] - 行使回售权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转债代码为“110076”,申报方向为卖出,且申报确认后不能撤销 [7] - 回售期间“华海转债”将继续交易,若同一交易日持有人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3] - 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后将继续交易,待公司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13]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2025-12-24 17:17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130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2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华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 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 "华海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1 / 3 回售价格:100.30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回售期: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2025-12-23 17:47
回售条款 - 2025年11月2日至12月12日股票连续30日收盘价低于“华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0%,回售条款生效[2] 回售信息 - 回售价格100.30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3] - 回售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6日[3]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31日[3] 利率及操作 - “华海转债”第六年票面利率2.00%,利息约0.30元/张[5] - 回售不强制,持有人可部分或全部回售[3] - 回售申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方向为卖出,不可撤销[7] 交易规则 - 回售期间“华海转债”继续交易,停止转股,卖出指令优先[8] - 若回售致债券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回售期结束公告3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8]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12月23日[10]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12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了“华海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1]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全部或部分可转债 [2] - 回售权的行使具有时效性,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持有人仅可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条件时未申报,则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2] 回售价格与计算 - 本次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30元/张,该价格包含当期应计利息及税项 [1][4][10] - 回售价格的计算基于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和计息天数,其中“华海转债”第六年票面利率为2.00%,计息天数为54天(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26日),计算得出的利息约为0.30元/张 [5] -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 B × i × t / 365,其中B为回售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从上个付息日起至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3] 回售操作安排 - 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31日 [4][9][11] - 持有人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申报的转债代码为“110076”,简称为“华海转债”,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7] - 回售期内“华海转债”将停止转股,但将继续交易,若同一交易日持有人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4][13] 回售影响与后续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1][6] - 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2] - 若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发布公告,并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13]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2025-12-22 17:46
回售条款 - 2025年11月2日至12月12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70%,回售条款生效[2] 回售信息 - 回售价格100.30元/张(含息、含税)[3] - 回售期2025年12月22日至26日[3]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12月31日[3] 其他规定 - 回售不强制,可部分或全部回售[3] - 回售期间转债继续交易,停止转股[8] - 若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回售期结束公告三日后停交易[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