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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12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了“华海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1]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全部或部分可转债 [2] - 回售条款在每年首次满足条件后仅可行使一次,若首次满足时未申报,则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2] 回售具体安排 - 本次回售价格为100.30元人民币/张,该价格包含当期应计利息及税 [1][4][10] - 回售价格的计算基于第六年票面利率2.00%,计息天数54天(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26日),计算出当期利息约为0.30元/张 [5]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31日 [4][9][11] - 回售期内“华海转债”将停止转股 [4][13] 回售操作与交易 - 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1][6] - 行使回售权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方向为卖出,转债代码为“110076”,申报确认后不能撤销 [7] - 回售期间“华海转债”将继续交易,若同一交易日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3] - 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后将继续交易,公司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 [13]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2025-12-19 17:47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127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2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华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 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 "华海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1 / 3 回售价格:100.30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回售期: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9 03:16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12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转股价格的70%,导致可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2] 回售条款具体内容 -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2] - 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计算 [2] -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2] -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条件而未在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3] 回售价格与计算 - 回售价格为100.3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1][10]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4][5] - “华海转债”第六年票面利率为2.00%,计算天数为54天(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26日,算头不算尾),利息为100×2.00%×54/365≈0.30元/张 [5] 回售程序与时间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4][9] - 行使回售权的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7] -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8]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31日 [4][11] - 回售期内“华海转债”停止转股 [4] 回售期间交易安排 - “华海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13] - 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3] -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华海转债”将停止交易 [13] 回售结果与后续 -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12]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2025-12-18 18:47
回售条款 - 2025年11月2日至12月12日股票连续30日收盘价低于“华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0%,回售条款生效[2] 回售信息 - 回售价格100.30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3] - 回售期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3]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12月31日[3] 利率情况 - “华海转债”第六年票面利率2.00%,54天利息约0.30元/张[5] 回售规则 - 回售不具强制性,可部分或全部回售未转股债券[3] - 行使回售权需在申报期内上交所系统申报,方向为卖出,不可撤销[7] - 回售期间“华海转债”继续交易,停止转股,同日卖出指令优先处理[8] - 若回售致债券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回售期结束公告三日后停止交易[8]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12月18日[10]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12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了“华海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1]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全部或部分可转债 [2] - 回售价格根据公式计算,其中当期应计利息(IA)=票面总金额(B)×票面利率(i)×计息天数(t)/365 [3] 回售具体安排 - 本次回售价格为100.30元人民币/张,该价格包含当期利息及税 [4][10]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4][9] - 回售资金将于2025年12月31日发放给申报回售的持有人 [4][11] - 回售期内,“华海转债”将停止转股,但将继续交易 [4][13] 回售价格计算明细 - “华海转债”第六年票面利率为2.00%,计息天数为54天(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5] - 根据计算,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为100元×2.00%×54/365≈0.30元,因此回售价格为100.30元/张 [5] 回售操作与程序 - 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1][6] - 行使回售权需在申报期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方向为卖出,对应转债代码为“110076”,申报确认后不可撤销 [7] - 若申报当日未成功,可在申报期内次日继续申报 [8] - 回售期内,若持有人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3] 回售潜在影响 - 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华海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100.30元/张 [1] - 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2] - 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回售期结束后“华海转债”将继续交易,待公司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 [13]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5-12-17 18:32
回售条款 - 公司股票2025年11月2日至12月12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低于华海转债当期转股价70%,回售条款生效[2] 回售信息 - 回售价格100.30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3] - 回售期2025年12月22日至26日[3]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12月31日[3] 利息计算 - 华海转债第六年票面利率2.00%,2025年11月2日至12月26日利息约0.30元/张[5] 申报及交易规则 - 回售申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方向为卖出,不可撤销[7] - 回售期间华海转债继续交易,停止转股[8] - 同一日卖出与回售指令,系统优先处理卖出指令[8] - 回售致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回售期结束公告三日后停止交易[8]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证券管理部,电话0576 - 85015699[9]
申万宏源晨会报告-20251217
申万宏源证券· 2025-12-17 09:52
市场指数与行业表现 - 截至报告日,上证指数报3825点,单日下跌1.11%,近一个月下跌4.15%,近六个月下跌2.17% [1] - 深证综指报2418点,单日下跌1.5%,近一个月下跌3.74%,近六个月下跌2.75% [1] - 近期涨幅居前的行业包括:航天装备Ⅱ(单日涨3.33%,近一个月涨32.78%,近六个月涨71.07%)、一般零售(单日涨2.74%,近一个月涨1.88%,近六个月涨12.07%)、酒店餐饮(单日涨2.57%,近一个月跌1.3%,近六个月涨11.15%)[1] - 近期跌幅居前的行业包括:贵金属(单日跌4.91%,近一个月涨0.31%,近六个月涨20.78%)、影视院线(单日跌4.47%,近一个月跌2.76%,近六个月跌1.37%)、焦炭Ⅱ(单日跌3.76%,近一个月跌18.67%,近六个月涨15.93%)[1] 2026年宏观经济与货币政策展望 - 核心观点:2025年的主要逻辑将在2026年延续并深化,货币政策将继续配合财政政策,降息可能保持克制,数量投放保持慷慨,同时需关注国际经贸斗争带来的金融内涵变化 [2][12] - 2026年货币政策将延续配合财政的逻辑,以保障债务可持续性与财政健康度,预计国债继续扩容,收益率可能上行但上有顶 [12] - 2026年降息可能保持克制,全年降息1次的概率大于降息2次,可能作为“十五五”开门红政策组合拳的一部分,春节后两会附近是值得关注的窗口期 [12] - 2026年数量投放或继续保持慷慨,节奏上与信贷、政府债净供给同频,全年降准可能1-2次 [12] - 2026年需关注国际经贸斗争的金融内涵,特别是人民币国际化,中美博弈加剧及美元主权信用削弱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重要窗口和历史机遇 [2][12] - 对债券市场而言,资金利率可能维持低位且波动下降,收益率曲线可能继续保持陡峭,杠杆策略或具备较好价值 [12] “存款搬家”现象深度分析 - 核心观点:市场对“存款搬家”现象存在三点误解,可能低估了超额储蓄规模、资金入市速度以及储蓄资金的投资属性,未来居民储蓄进入股市的潜在规模在万亿级别以上 [3][12][14] - 误解一:可能低估超额储蓄规模,市场讨论多关注定期存款,但居民存款不等于全口径储蓄,以储蓄率额外上升幅度刻画,当前居民储蓄率达29.8%的近十五年新高,对应超额储蓄规模达9.4万亿以上,远超市场基于存款测算的3.7万亿 [12] - 误解二:可能低估资金入市速度,市场常用“非银存款”跟踪“搬家”规模,但该指标包含同业业务扰动且规模高达35万亿,而居民证券交易结算保证金仅2.8万亿,跟踪不合理 [14] - 使用“非银净负债”指标能更好跟踪居民入市,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该指标增加2.6万亿,或对应证券交易保证金新增3500亿;2025年三季度以来大幅增加6万亿,或预示保证金新增8000亿 [14] - 辅助指标显示,二季度以来保证金存款(剔除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新增近8000亿;2024年9月以来融资余额出现两轮高增,下半年增加6500亿,或预示证券交易保证金新增8600亿左右 [14] - 误解三:可能低估储蓄资金的投资属性,中国居民超额储蓄的形成更多源于地产调整过程中的资产配置行为变化,受消费影响较小,每年购房消耗的储蓄比往年减少约4.6万亿,且超额储蓄地区与购房减少明显地区高度重合 [14] - 居民资产过度配置固收类资产,其超额收益已明显下行,难以满足房价下行背景下的再投资意愿,资金有寻找新投资选择的动力 [14] -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伴随名义GDP修复,资金“再平衡”过程可能延续,居民入市需求或被低估 [14] 华海药业 (600521) 公司深度 - 核心观点:公司是特色原料药优质企业,坚持“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与全球化战略,同时创新转型即将步入收获期,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目标市值344亿元,有30.04%的上涨空间 [4][13][17] - 公司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奠定发展基石,是国内原料药公司转型制剂销售的先行者,受益带量采购政策,国内制剂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13] - 2024年公司国内外制剂销售规模合计达57.59亿元,2012-2024年复合年增长率达24.4% [13] - 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有107个产品获得美国ANDA文号,91个产品通过国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45个制剂产品在国家级集采及接续采购中中选 [13] - 公司创新转型聚焦自身免疫和肿瘤领域生物创新药,已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超70件,在研项目20余个,其中12个已进入临床阶段 [17] - 核心创新管线进展:HB0034 (IL-36R) 已完成关键临床试验,上市申请已被受理,有望于2026年第二季度获批上市;HB0017 (IL-17A) 已完成银屑病适应症III期临床,正在开展强直性脊柱炎III期临床;HB0025 (PD-L1/VEGF双抗) 已提交子宫内膜癌III期临床启动前会议申请,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有望年内启动III期临床 [17] - 盈利预测:预计2025-202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6.32亿元、94.13亿元、102.82亿元,增速分别为-9.6%、9.0%、9.2%;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88亿元、7.97亿元、9.85亿元,增速分别为-56.4%、63.5%、23.6% [17] - 基于行业可比公司2026年平均43倍市盈率,给予目标市值344亿元 [17] 中创新航 (03931) 公司深度 - 核心观点:公司战略聚焦成效显著,将受益于动力与储能需求双线爆发及行业格局优化,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 [16][18][19] - 公司历经战略升级,已完成从行业参与者到全球竞争者的跨越,构建了覆盖动力与储能的全场景产品体系 [18]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64亿元,同比增长31.7%;归母净利润4.7亿元,归母净利率为2.8%,盈利水平逐步提升 [18] - 下游需求旺盛:2025年1-3季度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120万辆,渗透率攀升至46%;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预计将从2025年的530GWh跃升至2028年的1343GWh [18] - 公司市占率稳步提升,客户结构优化,前五大客户依赖度从2023年的71%降至2024年的55% [18] - 公司国内多基地产能阶梯式增长,海外葡萄牙、泰国基地有序推进,全球化产能网络逐步成型 [18] - 盈利预测: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8亿元、25.9亿元、38.4亿元,对应2025年12月15日收盘价的市盈率分别为40倍、17倍、11倍 [19] - 基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估值,给予公司2026年21倍市盈率估值 [19] 医药行业周报动态 - 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申万医药生物指数下跌1.0% [20] - 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就口服GLP-1R激动剂授予辉瑞全球独家权益,潜在总金额达20.85亿美元 [20] - Sobi宣布收购Arthrosi,支付9.5亿美元预付款及5.5亿美元里程碑金额,一品红曾于2021年引进AR882中国权益并增资Arthrosi 1.63亿元 [20] - 礼来公布GLP-1/GIP/GCGR三靶点激动剂Retatrutide的III期临床数据,9mg和12mg剂量治疗68周减重幅度分别为26.4%和28.7% [20] - 报告推荐关注创新药、医疗设备、CXO及上游板块,并随着流感活动上升,建议关注流感疫苗及药品相关标的 [20]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5-12-16 18:34
可转债回售 - 2025年11月2日至12月12日连续30日股价低于转股价格70%,回售条款生效[2] - 回售价格100.30元/张(含息、含税)[3] - 回售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6日[3]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31日[3] 转债信息 - “华海转债”第六年票面利率2.00%,利息约0.30元/张[5] - 转债代码“110076”,简称“华海转债”[7] 回售规则 - 回售需在申报期内通过上交所系统卖出申报,不可撤销[7] - 回售期满公告结果及影响[7] - 回售期内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卖出指令优先[8] - 若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回售结束公告三日后停交易[8]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5-12-16 18:31
诉讼情况 - Gaston Roberts案件原告就一审驳回起诉判决上诉,公司为被上诉人[2][3] - 上诉人未明确涉诉金额,案件上诉程序刚启动,暂无法判断损益影响[4][8] - 绝大部分缬沙坦相关诉讼移交美国新泽西州联邦法院合并处理[4] - 除Gaston Roberts案外,美国其余缬沙坦诉讼无最新重大进展[8] - 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代理应对诉讼[8]
华海药业:GastonRoberts案件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新浪财经· 2025-12-16 18:14
案件进展 - Gaston Roberts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原告不服驳回起诉的判决,已提起上诉,公司为被上诉人,上诉人未明确涉诉金额 [1] - 该案件上诉程序刚启动,处于初期阶段,公司暂无法判断对损益的影响,最终影响以法院后续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1] - 除该案件外,公司在美国其余缬沙坦诉讼案件暂无重大进展,结果仍存不确定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