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6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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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4-19 19:42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 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 2024-008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信雅达: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易)
2024-04-19 19:4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需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2]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5]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5]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6]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6]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获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7] - 承诺任职后若不符合资格将辞去职务[7]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9 19:42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4-009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 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部分梳理和修订,启 用新章程,同时原章程废止。《公司章程》于同日披 ...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9 19:4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1] 会议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两次正式会议和两次沟通会议[2] 会议时间及内容 - 2023年3月17日召开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见面沟通会[2] - 2023年4月6日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等议案[2] - 2023年8月10日召开2023年半年度报告事项沟通会[2] - 2023年8月23日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4] 审计相关工作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建议续聘[6] 其他工作成果 - 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9] - 审计委员会评估公司内控制度有效,加强了风险控制[10] - 审计委员会协调各方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11]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9 19:42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4-005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及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 7 月 18 日 |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注册地址 |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 128 | 号 | ...
信雅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4-19 19:42
提名人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杨易为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 ...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19 19:42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 会议召开通知应提前三日书面或有效方式通知[3] - 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 会议决议须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有效[5] 事项审议与记录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应经会议审议且获全体过半数同意[5] - 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6]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0]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19 19:42
业绩总结 - 审计信雅达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汇总表[2] 数据详情 - 2023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期初余额7210.81万元[11] -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12.44万元[11] - 资金利息1463.21万元[11] - 偿还累计发生金额5760.04万元[11] 子公司情况 - 多家子公司有期初占用资金及偿还情况[11]
信雅达: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9:4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10月17日核准首次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6318309元[8]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4046万股[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466318309股,均为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持股1903.643万股,持股比例47.05%[14] - 郭华强持股727.4708万股,持股比例17.98%[14]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23.957万股,持股比例12.95%[14]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17] - 用于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7] - 用于奖励员工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5]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5]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43]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3] 董事相关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0]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0]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3人,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5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63]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为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65] - 董事会收购、出售资产权限为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下或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65] - 董事会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累积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单笔金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5] 其他人员任期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4]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77]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3个月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8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3] - 公司最近三年未现金分红,不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或配售股份[85]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满足4个条件,每三年至少一次,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5][8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93][9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96]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96]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02]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9:4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信雅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独立 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