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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业(6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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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业: 金枫酒业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5-15 17:16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建设 - 董事会2024年审议42项议案并形成决议,召集年度股东会和两次临时股东会提交13项议案[1] - 完成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及独立董事调整,按照新规完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2] - 审计委员会召开10次会议,加强对年报编制监控并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专业意见[2] - 薪酬委员会审核董事及高管薪酬并提出新年度考核方案[2] - 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2024年披露4次定期报告及34项临时公告,发布首份可持续发展报告[3] - ESG评级在Wind和华政指数均获提升[3] - 举办3次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及交易所平台问题[3] - 建立媒体监测体系,全年监测报道181篇(正面35篇/中性135篇/负面11篇)[4] 营销策略与渠道优化 - 实施"两山+市区+新零售"三维战役,高端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08%[4] - 完成产品价盘梳理,调整定位策略优化产品线布局[4] - 营销中心组织改革实现管理层级扁平化,销售费用有效降低[5] - 与捷强酒类统供模式协同,新增金色年华等产品线[5] - 与明悦全胜合作拓展石库门品牌市外布局[5] 生产运营与成本控制 - 石库门工厂技改项目推进,成品酒人工成本同比下降30.22%[5] - 制造费用同比下降21.99%,包材招标范围扩大提升效益[5] - 货币资金增加1.83亿元,存货减少3,232万元[9] - 总负债下降10.3%至3.09亿元,合同负债减少16.7%[9] 财务表现 - 2024年归母净利润576万元同比下跌94.5%,主要因2023年房屋征收收益1.9亿元不可比[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7,926万元同比增加8,249万元[9] - 拟每10股派现0.50元,合计分红3,345万元,分红比例580.48%[10] - 总资产22.58亿元同比下降2.8%,所有者权益19.49亿元下降1.5%[9] 关联交易 - 2024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9,291万元,占预计金额48.9%[12] - 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1.955亿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增至1.215亿元[14] - 主要关联方包括光明农业发展集团(预计交易3,500万元)等7家企业[14] 品牌建设 - 开展虹桥高铁广告、演唱会冠名等多元营销活动[6] - 结合品牌调性制作小视频,实施探店拍摄等精准投放[6] 2025年规划 - 提出"夯实基础、深化协同、品牌焕新、提高效能"年度工作思路[6] - 推进人才队伍年轻化建设,完善考核激励机制[6] - 全面修订《公司章程》以适应新《公司法》要求[24] - 构建ESG治理机制完善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7]
金枫酒业(600616) - 金枫酒业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05-15 16:45
业绩总结 - 2024年高端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08%[19] - 2024年石库门工厂年度成品酒人工成本同比下降30.22%,制造费用同比下降21.99%[20] - 2024年营业收入57,777万元,同比增加496万元,增幅0.87%[31] - 2024年利润总额625万元,同比减少13,716万元,跌幅95.6%[31] - 2024年归母净利润576万元,同比减少9,878万元,跌幅94.5%[31] - 报告期末总资产22.58亿元,比期初减少6,493万元,下降2.8%[31] - 报告期末总负债3.09亿元,比期初减少3,540万元,下降10.3%[32] - 报告期末归母所有者权益19.49亿元,比期初减少2,953万元,下降1.5%[32] - 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197万元,同比增加3,060万元[32]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9%,同比减少5.07个百分点[34] - 2024年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50,247.50元[37] 关联交易 - 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9亿元,实际发生9291.07万元[45] - 2024年预计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等7400万元,实际发生4034.03万元[45] - 2024年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等1.16亿元,实际发生5257.05万元[45] - 2025年公司拟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1.955亿元[45] 审计相关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拟续聘为2025年审计机构[55] - 截至2024年末,众华合伙人68人,注册会计师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180人[55] - 众华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81.91万元[55] - 2024年度众华为7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9193.46万元[56] - 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56] - 预计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89.88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58] 公司治理 - 拟将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由3%降为1%[94] - 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面修订,新增董事任职资格等条款,调整“股东大会”为“股东会”[129]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届满,本次股东会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157]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57] - 拟提名魏春燕、周颖、姚岳绒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157]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26 09:45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但通过降本控费措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2] - 直销渠道收入同比增长30.17%,主要得益于线上业务增长 [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但未披露具体金额 [3] 经营数据 - 黄酒产品按档次、销售渠道、地区分类的详细数据未披露具体数值,仅显示分类框架 [5] - 2025年一季度新增经销商17家,退出4家,期末经销商总数867家,较2024年底净增13家 [6] 公司治理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38]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强化股东权利,临时提案持股比例门槛调整为1% [38] - 董事会结构调整,新增职工董事设置 [39] 董事会换届 - 第十二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提名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祝勇、徐莉莉、张辉、吴杰、邓含)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魏春燕、周颖、姚岳绒) [29][31][3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高校及法律背景,包括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等 [37] 股东大会安排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审议包括董事会换届、章程修订等11项议案 [8][10][33]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9][11] 行业动态 - 未披露具体行业竞争或市场趋势数据,仅提及酒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类框架 [5]
金枫酒业(60061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魏春燕)
2025-04-25 18:23
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履行职责必需工作经验[2] - 不属于特定持股及亲属情形[3]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等[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 拥有会计学副教授资格及相关经验[5]
金枫酒业(60061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魏春燕)
2025-04-25 18:23
独立董事候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魏春燕为上海金枫酒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捉名人 已同意出任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 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 ...
金枫酒业(60061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岳绒)
2025-04-25 18:23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姚岳绒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部分人员不具备独立性,有不良记录情形[3][4]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未超三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资格核实 - 提名人已核实并确认候选人符合要求[5]
金枫酒业(60061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颖)
2025-04-25 18:23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周颖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需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2] - 部分持股及任职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资格核实 - 提名人已核实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5]
金枫酒业(60061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岳绒)
2025-04-25 18:2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2] - 特定持股及任职人员不具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等人员不能担任[4]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资格审查[5] - 承诺不符资格将辞职[5]
金枫酒业(60061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颖)
2025-04-25 18:2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2] - 特定持股及亲属、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人员无任职资格[4]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声明信息 - 声明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6]
金枫酒业(600616) - 金枫酒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25 18:23
股份相关 - 有权提临时提案的股东单独或合计持股比例调为1%以上(含本数)[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69,004,950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4]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7] 会议相关 - 董事会10日内对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或提议书面反馈[50][51][52] -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5日内发通知,变更原请求或提议需征得同意[50][51][52] - 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股东或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51][52]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12]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决策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4]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14] - 董事会有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内出售、收购资产等[20] - 董事长可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内行使部分职权并通报[21] 人员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7] - 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1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19]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5]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27]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27] 财务相关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2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9] - 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同意[2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29][30]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3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1]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0][3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2]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