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信达地产(600657)
icon
搜索文档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霍文营)
2025-04-11 22:49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霍文营全出席[2][4]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7次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会议[5] - 2024年独立董事主持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11] - 2024年独立董事主持1次专门会议[5] 财务相关 - 2023年度未现金分红和转增股本[14]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212.26万元[15] 内部控制 - 2023年度内控自评未发现重大缺陷[17] - 2024年探索内控与内审结合新思路[18] 其他事项 - 本报告期公司及股东无违反承诺情况[16] - 2024年度更换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12][13]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仲为国)
2025-04-11 22:49
作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查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各相关事项,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效地 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 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仲为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副 系主任,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并充分 信达地产股份 ...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郝如玉)
2025-04-11 22:49
郝如玉,历任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外部监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郝如玉) 作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在2024年度任职两个多月的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查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已离任,暂无重点关注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霍文 ...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卢太平)
2025-04-11 22:49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卢太平) 作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查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各相关事项,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效地 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 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卢太平,历任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和会计学院院长等 职。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翰博高新材料(合 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扬)
2025-04-11 22:49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2] - 2024年召开7次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会议[5] - 2024年参加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 - 2024年参加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 - 2024年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 财务相关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2,412.26万元[16] - 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4][15] - 2024年更换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13] 公司评价 - 认为2023年高管薪酬符合规定[12] - 认为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合规[8] 内控工作 - 2023年未发现内控重大缺陷[18] - 2024年探索内控与内审结合新思路[18] 公司运营 - 2024年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控制度完善[19] - 2024年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19]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11 22:46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年12月31日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 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 处。除了对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 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2024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70997_A02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地 ...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11 22:46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年12月31日 本专项说明仅供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 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1 关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70997_A03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 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10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审字 第70070997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信达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 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信达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 ...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11 22:46
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4 年 度公司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各位董事: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2024 年首度承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 务报表以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对公司编制的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 负债表以及 2024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 动表、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相关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 告;对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 专项说明;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年度审计结束后,安永华明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以及与财务报 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同时还出具了大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在审计期间,安永华明与相关部门进 行了配合,并及时向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沟通汇报了审计准备和计划阶 段的工作安排、审计总结阶段的审计成果和执行情况。现将安永华明 本年度的审计情况作如下评价: 一、基本情况 安永华 ...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公告
2025-04-11 22:46
关联交易授权 - 2025年4月10日公司通过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议案[4] 交易额度与限制 - 公司在南商银行日均存款余额年度不超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 - 接受南商银行36亿元额度综合授信,投资短期理财季末余额不超50亿[5] - 通过南商银行办理委托贷款等中间业务余额不超50亿,接受其他业务及服务余额不超20亿[5]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在南商银行日均存款余额26,535.58万元,无新增综合授信业务[7] 交易执行原则 - 关联交易按《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按市场公允商业条件执行[10]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11 22:46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代码:600657 公司简称:信达地产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