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6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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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600711)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3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之规定,结合《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 ...
盛屯矿业(600711)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3 19:3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 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
盛屯矿业(600711)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3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 ...
盛屯矿业(600711)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31
公司章程 | | | 公司章程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age 1 of 52 公司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市电气设备厂改制为股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厦体改(1992)008 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关于 厦门市龙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上市)的批复》(厦人银 [92]179 号)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3502001002521。1993 年 5 月 20 日,国务院证 券委员会证委发(1993)20 号《关于确认厦门市四家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二年向 社会公开发行股票额度的批复》对公司 1992 年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额度进行了 确认。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经厦门市经济体 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市龙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新登记的批 复》(厦体改[1996]066 号)同意,于 1996 年 12 月向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 理了重新登记。 第三条 1992 年 5 月 8 日、1992 年 6 月 8 日,经 ...
盛屯矿业(600711)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3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规范对外担保行为,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维护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 其他规定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 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参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执行。 第六条 公司 ...
盛屯矿业(600711)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3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保障公司股 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保证公司经营层依法行 使职权、履行职责、科学决策、高效指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总 裁办公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办公会是公司领导班子对公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和 处理的重要会议,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议事范围及参会人员 第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向董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研究办理股东会、董事会授权事项; (九)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之外的管理人员; (十)审议公司内部定员定编方案以及重要岗位人才引进、配置方案; (十一)经营层交流汇报分管业务工作情况; (十二)督查、协调各部门、各子公司业务工作; (二)制定拟向 ...
盛屯矿业(600711)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3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 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 ESG)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全面、积 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环境、 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 ESG 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 ESG 工作进行研究,ESG 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 下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ESG 委员会下设立 ESG 管理办公室,ESG 管理办公室全面落实 ESG 委员会各项方针政策,负责 ESG 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组织会议、推进工作落地 等具体事务,ESG 委员会工作支持部门为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ESG 委 ...
盛屯矿业(600711)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3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决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盛屯矿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二名及以 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 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
盛屯矿业(600711)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及举报实施制度
2025-10-23 19:31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董事、中高层管理 人员、关键岗位员工及普通员工的职业行为,树立廉洁、勤勉、敬业工作作风,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防止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员工。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及举报实施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 内部控制,防治舞弊,规范反舞弊工作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部及外部人员为谋取自 身或他人利益,采用虚假、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股东正当权益遭受损 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 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 将正常情况 ...
盛屯矿业(600711)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3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审计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