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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9:3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高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公司董高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高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高人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 的,应当在首次卖 ...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首席执行长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9:32
首席执行长工作细则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和高效,明确公司首席执行长的职权与义务, 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首席执行长、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首席执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四条 首席执行长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领导,行使下列职权: 第五条 公司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对首席执 行长负责,并在首席执行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首席执行长统筹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并指导经营管理,执行总裁协助首席执行长负 责公司整体战略的具体实施、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高级副总裁具体负责分管范 ...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9:32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时采用[3] 投票权计算 - 选举董事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2]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9]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9]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以本次选举董事人数[9] - 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人数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9]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3] 再次选举情况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4] - 第二轮仍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4] - 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且最少对其进行第二轮选举[17]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9:3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 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的要 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 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 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 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 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 ...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9:3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 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 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都科技")的治 理结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的独立性,防范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9:3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6 月修订) 修改记录: 2025 年 6 月 13 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及 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条款。 2024 年 4 月 7 日,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修订说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 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其他条款。 2023 年 7 月 12 日,修改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及第二十五条公司股本总额,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其他条 款。 2022 年 9 月 15 日,修改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及第二十五条公司股本总额。 2021 年 8 月 31 日,修改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及第二十五条公司股本总额, 修改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人数由 7 名增加为 8 名。 2021 年 3 月 31 日,修改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及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范围。 2020 年 5 月 21 日,修改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及第二十五条公司股本总额, 修订第十八条公司经营范围。 2019 年 12 月 30 日,修改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及 ...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9:3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促进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 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和《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 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9:3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 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部门规章文件和《佳 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 ...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9:3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 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 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 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 回应投资者诉求。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佳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9:32
1 | 1 | W | | | --- | --- | --- | | 1 | | |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财务管理体系 | 3 | | 第三章 |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 6 | | 第四章 | 预算管理 7 | | | 第五章 | 资金筹集 8 | | | 第六章 | 货币资金管理 | 10 | | 第七章 | 往来款项管理 | 12 | | 第八章 | 存货管理 | 13 | | 第九章 | 固定资产管理 | 14 | | 第十章 | 无形资产、商誉和长期待摊费用 19 | | | 第十一章 | 对外投资管理 | 20 | | 第十二章 | 资产损失风险管理 | 24 | | 第十三章 | 收入管理 | 26 | | 第十四章 | 成本费用管理 | 27 | | 第十五章 | 税收管理 | 28 | | 第十六章 | 利润分配 | 30 | | 第十七章 | 关联交易管理 | 31 | | 第十八章 | 财务报告和披露 | 31 | | 第十九章 |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 33 | | 第二十章 | 会计交接管理 | 3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