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6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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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新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30 17:51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7 月 30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 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同意公司将所持下 属全资子公司新钢保理 100%股权按照国有股权转让流程公开挂牌转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孟祥云)
2024-07-30 17:5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孟祥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提名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 ...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胡晓东)
2024-07-30 17:51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胡晓东,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提名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 ...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郜学)
2024-07-30 17:5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郜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提名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 ...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胡晓东)
2024-07-30 17:5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胡晓东为新余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余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 ...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郜学)
2024-07-30 17:5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郜学为新余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余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
新钢股份: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24-07-30 17:51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所持下属全资子公 司新钢保理 100%股权按照国有股权转让流程公开挂牌转让,股权转让价 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股权评估报告为准。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实 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新钢保理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下属 全资子公司新钢保理 100%股权按照国有股权转让流程公开挂牌转让,股 权转让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股权评估报告为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9、经营情况: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钢保理总资产 22772.12 万 元,净资产为 21848.21 万元,营业收入为 2519.84 万元,净利润为 42 ...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7-30 17:51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 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述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 取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监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监事会 进行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
新钢股份: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4-07-30 17:51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钢股份")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新物流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有效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决定由本公司吸收 合并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物流")。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将承继中新物流的 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并存续经营;中 新物流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被依法注销登记。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1583084437 5、法定代表人:刘建荣 6、注册资本:314,565.2149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和锻压加工、销售;金属制品加工 ...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2024-07-12 18:38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 - 选举监事会主席议案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1] 人事变动 - 公司监事会选举傅军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主席[1] - 傅军先生1973年2月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3] - 傅军先生有新钢公司等多个任职经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