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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6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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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600782) - 新钢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5 18:4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6月25日在江西新余召开,495人出席,持表决权股份1573843341股,占比50.0323%[2] - 公司董事、监事全出席,部分高管列席[3] 议案表决 - 新钢股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意票占比超98.86%[5] 人员选举 - 独立董事李军得票占比98.9983%,成功当选[6] 律师见证 -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见证,股东会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10]
新钢股份(600782) - 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06-25 18:45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被取消拟获授的613万股限制性股票[2] - 向152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授予368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2.15元/股[4] - 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6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4] 激励对象 - 本次获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等,不包括独立董事等[2][3] - 获授权益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2] 授予条件 -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3]
新钢股份(600782) - 新钢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5 18:45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 激励计划调整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3] 股票授予 - 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 确定2025年6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4] - 向152名激励对象授予368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5元/股[4]
新钢股份(600782) - 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5 18:45
激励计划调整 - 25名激励对象取消授予613万股限制性股票[3] - 激励对象由177人调整为152人[3] - 授予股票数量由4450万股调整为3837万股[3] - 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4302万股调整为3689万股[3] 激励计划授予 - 2025年6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52人授予3689万股[4] - 授予价格为2.15元/股[4] 议案表决 - 《关于调整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全票通过[3][4]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全票通过[4]
新钢股份: 新钢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16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6月24日 地点为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公司会议室 [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 现场登记需携带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表决权按持股数量行使 未填或错填表决票视为弃权 [1] 核心议案内容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优秀人才 绑定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相关法规制定 [3] - **业绩考核办法**:明确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确保激励计划公平有效 具体考核标准参照2025年1月2日披露文件 [3][4] - **管理办法修订**:规范管理机构职责、实施流程及特殊情形处理 涉及调整股票数量/价格的资本运作情形(如转增股本、配股等) [4][5] 董事会授权事项 - 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包括确定授予日、调整股票数量/价格、办理授予/解除限售手续及回购注销等 [5] - 授权董事会办理政府审批及中介机构聘请 授权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6] 独立董事变更 - 原独立董事郜学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足1/3 提名李军为新任候选人 其曾任宝钢集团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具备钢铁规划与资本运作经验 [6][7][8] - 李军拟兼任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任职资格已获交易所审核通过 [7][8]
新钢股份: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49
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8日在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涉及158人 [1] - 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1] 核查意见 - 激励对象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条件 [2] - 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及其关联人员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
新钢股份(600782)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6-19 18:30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至6月8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数158人[1] - 公示期内无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异议[1] - 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列入本次符合规定范围和条件[2][3]
新钢股份(600782) - 新钢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6-18 17:45
股东大会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4] - 股东大会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下午14点30分,地点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公司会议室[10]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 - 股东发言时间不超一小时,每位不超五分钟[4] - 拟审议五项议案,含新钢股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8] 激励计划相关 - 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12] - 业绩考核办法详见2025年1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13] - 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14]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15][17] 人事变动 - 公司独立董事郜学辞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19] - 拟提名李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19] - 李军拟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等多职务[19] 委员会调整 - 调整后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关联交易委员会组成人员公布[1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0 04:4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形式召开,由董事长刘建荣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权事项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授予日、调整股票数量及价格、授予及解除限售条件审查、回购注销等 [3] -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涉及的政府审批、备案等手续,并聘请中介机构 [4][5] - 授权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部分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直接行使 [6][7] - 董事刘建荣等3名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议案以5票同意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独立董事补选及委员会调整 - 提名李军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担任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委员 [7][30] - 李军曾任宝钢集团及中国宝武高管,现任摩予渡资本董事长,具备钢铁行业规划及资本运作经验 [31][32]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权及独立董事补选等议案 [9][13]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西新钢公司会议室 [14] - 关联股东需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15]
新钢股份: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9 21:19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新钢股份",证券代码"600782",经营状态为"存续",无终止情形[4]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财务报告否定意见、违规担保、行政处罚等[4] - 公司符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五条及《工作指引》第六条要求,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4][5] 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计划拟授予不超过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41%,其中首次授予4302万股(96.67%),预留148万股(3.33%)[11][12]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中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共177人,单人获授不超过总股本1%,累计激励总量不超总股本10%[10][11][12] - 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各获授47万股(占总授予量1.06%),其他核心员工获授3761万股(84.52%)[12] 计划实施程序与合规性 -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获得监事会及独立董事认可[6][16][20][21] - 计划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及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履行10天激励对象公示程序[17][18] - 计划明确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A股,授予价格及调整机制符合《管理办法》要求[11][13] 计划实施目的与影响 - 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绑定股东、公司与核心员工利益,吸引保留人才[9][20] -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计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未损害股东利益[20][21]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员工自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