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6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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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公告
2024-08-26 19:24
关联交易金额 - 公司拟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58.06亿元[4] - 本次关联交易原预计总额11.6亿元,增加后预计69.66亿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3.18%[5] 各关联方采购金额 - 向中国宝武子公司采购增加后预计43.6亿元,占比8.25%[4] - 向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增加后预计16.8亿元,占比3.18%[4] - 向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采购增加后预计3.8亿元,占比0.72%[5] - 向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增加后预计0.2亿元,占比0.04%[5] - 向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增加后预计1.7亿元,占比0.32%[5] - 向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子公司采购增加后预计2.56亿元,占比0.48%[5] - 向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增加后预计0.5亿元,占比0.09%[5] - 向中钢集团子公司采购增加后预计0.5亿元,占比0.09%[5] 关联方信息 - 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21,597.92万元[11] - 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21,045.66万元[12] - 中国宝武为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12] 关联交易说明 - 新增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合理估计,主要采购原材料和接受劳务[14] - 关联交易按平等自愿、公平公允和市场化定价原则[15] - 无明确市场价格时,双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定价[15] - 新增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所需,有助于业务开展[16] -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6]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6 19:24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23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傅军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 则,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公告
2024-08-26 19:24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4年6月末资 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 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资产进行了处置。 公司当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237.20万元,资产处置损失 3.2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1-6月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5240.45万元,超 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公司当期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所得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注】公司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 ...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8-22 18:17
增持计划 - 新钢集团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低于1.5亿、不超3亿元[2][5] - 增持比例不超已发行股份2%[2][5]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5] 股权情况 - 截至公告日,新钢集团持股约45.42%[4] 其他说明 - 增持或因市场变化延迟或无法实施[2][6] - 实施不会导致控股权变化[2][8]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16 18:28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况: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51,792,96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6.152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五) ...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16 18:28
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性进行 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8-08 17:3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八月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 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大会 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董秘室)登记。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 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 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 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 东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程序方面的事宜由公司董秘室负责。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3 日)在 册的股东;现场登记 ...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30 17:51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钢大楼 300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 | | | | A 股股东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 1.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 ...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孟祥云)
2024-07-30 17:51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孟祥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被提名人条件 - 具备5年以上履职经验,有注会和正高会计师资格[2][5] - 近36个月无处罚、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7]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30 17:51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7 月 30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 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军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任期届满,经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推荐,同意 提名傅军、方炜、徐斌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 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