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6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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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7 18:2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 审计报告 | 1-6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80 |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210A005310 号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同泰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人民同泰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
人民同泰: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8:2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它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 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1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 ...
人民同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7 18:2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卫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
人民同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7 18:2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公 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 度年担任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 ...
人民同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哈书菊)
2024-03-27 18:22
一、独立董事情况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 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 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公司利 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哈书菊(离任):1971 年生,法学博士。曾任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助教、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 26 日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公司前十名 的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 ...
人民同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8:2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须具备会计相关的专业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1 以连任。期间如有 ...
人民同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7 18:22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
人民同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7 18:22
公司代码:600829 公司简称:人民同泰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 ...
人民同泰: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7 18:22
财务审计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民同泰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4]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5] 审计结果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金额相关 - 涉及金额为54307元[19]
人民同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8:2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 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核、监督作用。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 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 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保持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在年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