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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6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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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60082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19 16:52
财务数据分析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09%,主要原因是处置下属子公司导致销售减少[5] - 剔除处置子公司影响后,营业收入增长2616.35万元,同比增长1.0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12%,主要是公司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强化费用预算管理、节约融资成本[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为10.54亿元人民币[1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为43.68亿元人民币[1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存货为10.35亿元人民币[1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短期借款为11.12亿元人民币[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付票据为12.53亿元人民币[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付账款为14.00亿元人民币[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收资本为5.80亿元人民币[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未分配利润为21.43亿元人民币[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30亿元人民币[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73.53亿元人民币[13] - 营业总收入为25.98亿元,同比下降2.08%[14] - 营业成本为23.56亿元,同比下降2.25%[14] - 销售费用为1.00亿元,同比下降5.89%[14] - 管理费用为2,332.08万元,同比增加5.83%[14] - 财务费用为461.89万元,同比下降23.51%[14] - 净利润为7,833.39万元,同比增加8.58%[14,15] 经营活动和现金流 - 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6440.73万元,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回款增加[7] -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146.19万元,主要是预付供应商的货款增加[7] -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546.89万元,主要是往来款项增加[7] -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1586.51万元,主要是支付上年计提的员工绩效奖金[7] - 租赁负债较期初减少1226.23万元,主要是按租赁合同到期日付款[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629.68万元[16,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77.14万元[17,1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2.99亿元[17,18] 业务经营情况 - 批发业务方面,公司完善丰富经营品种、强化优质新品引进、持续开展黏合项目和推广项目等[5] - 零售业务方面,公司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发展DTP品种销售、改善品种结构、强化商品品牌力、提升会员粘性和活跃度[5]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包含应收股利5.7亿元[18] 其他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23]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287,954.56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580,778.56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4,123.19元[22]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000.00元[22]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为1,787,656,630.84元[19] - 2024年3月31日负债合计为101,197,841.06元[19] - 2024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86,458,789.78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010元[21] - 2024年3月31日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452,554.78元[22]
人民同泰(60082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8 00:00
公司概况 -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黑龙江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184] -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流通业务,主要客户包括黑龙江省的各级医院及医药企业的经销商[187] - 公司经营活动需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质量控制[188] -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包括投资管理及咨询、医疗行业投资、医疗医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188] 公司股权重组 - 哈药集团和哈药股份分别持有公司非流通股份17,327.54万股和11,598.75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4.82%和30%[185] - 公司将天鹅股份水泥类资产全部转让,并分三次受让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184] - 2005年8月,公司更名为"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84] - 2011年4月,公司以2010年末总股本386,592,398股为基数,以盈余公积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后股本总额为579,888,597股[185] - 2012年1月,哈药股份持有三精制药的股份比例由30%上升至74.82%,成为公司控股股东[185] - 三精制药以其拥有的全部医药工业类资产及负债与哈药股份持有的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98.5%股权进行置换[185] - 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便于置出资产的承接[185] - 2015年3月,公司与哈药股份签署《置出资产交割确认函》,哈药股份于交割日成为持有新三精有限100%股权的股东[185] - 目前,公司579,888,597股股份已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4] - 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完成哈药股份98.5%股权的收购,成为医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187] -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完成对除哈药股份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已上市流通普通股的要约收购[187] 会计政策 -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190]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194,195] - 公司采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197]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以控制为基础[198,199,200] - 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和业务[200]
人民同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
2024-03-27 19:21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评估、核查作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鉴于公司董事、审计委 员会委员刘波先生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哈书菊女士辞职,经 公司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韩东平女士、董事尹世炜先生、独立董事郭丹女士共同组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 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韩东平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 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 | 时间 | | | | | 审议事项 | | ...
人民同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武滨)
2024-03-27 18:24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 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 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公司利 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武滨:1960 年生,研究生,高级咨询师,执业药师。曾任山西 省医药公司企业管理科副科长,山西省医药管理局商业处副处长,山 西省药材公司副经理,山西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总 经理助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 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亚宝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德展大健 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 西振东制药 ...
人民同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8:24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1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
人民同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8:2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哈药集团人 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 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1 责主持委员 ...
人民同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8:2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须具备会计相关的专业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1 以连任。期间如有 ...
人民同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7 18:2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卫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
人民同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8:2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 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核、监督作用。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 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 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保持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在年审 ...
人民同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哈书菊)
2024-03-27 18:22
一、独立董事情况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 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 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公司利 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哈书菊(离任):1971 年生,法学博士。曾任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助教、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 26 日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公司前十名 的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