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维远股份(600955)
icon
搜索文档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润生
2024-03-29 17:41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李润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最近1年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4] 不良纪录标准 - 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纪录[4] - 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纪录[4]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发布 - 提名人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声明[7]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3-29 17:41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开展第三届换届选举[1] - 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4非独3独[1] - 2024年3月29日二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议案[1] - 第三届董事自股东大会通过就任,任期三年[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6年任期终止[4] 人员任职 - 魏玉东自2016年5月至今任党委书记、董事长[8] - 李秀民自2016年5月至今任董事、总经理[8] - 吕立强自2017年12月至今任董事等职[8] - 宋成国自2017年12月至今任董事等职[9] - 李润生自2019年4月至今任独立董事[11]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刘兴华
2024-03-29 17:41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刘兴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具独立性[3] - 近1年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4] 不良纪录标准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候选人有不良纪录[4] 任职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7]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3-29 17:41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止,公司股票已连 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 到《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规定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稳定股价,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预案的承诺,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 6,000 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4-03-29 17:4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日[2] - 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10点在山东东营召开[7]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7] 临时提案内容 - 维远控股3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含换届选举、回购股份等议案[4][6] 选举相关 - 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9][10] - 某上市公司应选董事5名、独立董事2名、监事2名[19] 议案相关 - 议案1、2等公告分别于2024年3月19日、30日披露[11] - 特别决议议案为14、18[11]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有1、8等[11] - 议案19、20、21为累积投票议案[17] - 议案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7] 公司计划 -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 - 公司有现金管理、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5]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3-29 17:41
公司决策 - 利华益维远化学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巴树青
2024-03-29 17:41
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 - 未取得资格证书,承诺提名后参加培训取得[2] 独立性条件 - 不属特定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3] - 不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及其亲属[3] 合规情况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4]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专业能力与审查 - 具备丰富会计知识经验,为注册会计师[4] - 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兴华
2024-03-29 17:4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独立董事限制条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能担任[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能担任[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其他 - 声明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6]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润生
2024-03-29 17:4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润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巴树青
2024-03-29 17:41
独立董事提名 - 利华益维远化学提名巴树青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上交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证[2] 独立性与不良纪录 - 特定股东及亲属、曾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4] - 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纪录[4] 任职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未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专业能力 - 被提名人是注册会计师,有丰富会计知识经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