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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60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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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2024-03-18 17:38
责任险购买 - 拟为董监高买责任险,责任限额不超1.4亿,保费不超45万,期限1年[2] - 2024年3月1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4][1] - 议案因董事回避直接提交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4][5] - 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含确定细节及续保[3] - 投保人是公司,被保险人是全体董监高[2]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18 17:37
担保情况 - 公司拟为中燃宝港提供1.4554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5年,无反担保[3][8] - 截至公告日,实际担保余额1.4554亿元,无反担保,逾期累计数量为0[4] - 拟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69%,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12] 股权与审议 - 公司持有中燃宝港19%股权,董事吕立强任其董事[7] - 担保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融资与项目 - 中燃宝港拟融资7.66亿元开发建设液化烃库区项目[10]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燃宝港资产总额2.356315亿元、负债0.013119亿元、净资产2.343196亿元,未实现营收[7]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18 17:37
审计相关 -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永中和2023年审计资质及工作[1] -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审计资质和专业能力[1] - 审计期间与信永中和充分沟通,督促按时提交报告[2] - 审计委员会审阅并表决2023年财报,同意提交董事会[3]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5]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18 17:37
2023年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韩鲁[1] - 召开四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及关联交易等事项[3] - 认为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问题[8] - 审查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正常,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11] 2024年计划 - 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审计工作[6] - 督促制定2024年内部审计计划[7] - 规范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14]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3-18 17:37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 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要求,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现将 2023 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注: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主要包括:碳酸二甲酯、聚碳酸酯、聚碳酸酯改性合金等产品。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 主要原材料 | 2023 | 年度均价 | 2022 | 年度均价 | 同比变动幅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纯苯 | | 6,396.41 | | 7,100.75 | | -9.92 | | 丙烯 | | 6,212.55 | | 6,888.60 | | -9.81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3-18 17:37
2023年关联交易 - 向关联方销售实际发生72116.49万元,与预计差58553.51万元[5] - 自关联方购买实际发生21327.16万元,与预计差17152.84万元[5]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93444.56万元,与预计差75706.35万元[5] 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 - 向关联方销售预计233470.00万元[5] - 向关联方采购预计48050.00万元[5]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81520.91万元,较2023年增加[5][8] 其他 - 关联方利津炼化注册资本43527.32万元[9] - 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13]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18 17:37
审计相关 - 信永中和审计维远股份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信永中和认为维远股份于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8] 责任说明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是维远股份董事会责任[4]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5] 风险提示 - 内控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18 17:37
内部控制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控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9]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营收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营收总额5%[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财产损失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营收5%[15] 整改情况 - 公司发现的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完成[16][18]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9]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3-18 17:37
会议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4月10日10点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4] - 会议审议17项议案,相关内容3月19日披露[5][6] 议案情况 - 第8项议案关联股东徐云亭等回避表决[7] - 第14项为特别决议议案,7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9] 股东登记 - 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日,登记方式多样[12][15] - 现场登记4月8日8:30 - 11:30、14:00 - 17:00,在证券部[16] 其他 -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人员费用自理[18] - 联系地址在山东东营,电话0546 - 5666889,传真0546 - 5666688[20] - 委托表决需选“同意”“反对”“弃权”,未指示受托人有权表决[24]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18 17:3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任期与会议规则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6]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出,全体同意可免[1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现场或电子通讯召开[17] - 非现场表决,主持人三日内通知结果[19]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