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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股份(6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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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股份:一拖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2-30 17:26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259人,A股258人,H股1人[4] - 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613,601,960股,占比54.61%[4] -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监事5人出席2人[7] 投票结果 -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普通股同意票613,355,160,比例99.96%[7] - 5%以下股东对该议案同意票7,562,887,比例97.71%[8] 会议信息 - 2024年12月30日在洛阳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5] -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徐立友主持,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6] - 律所见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9]
一拖股份:一拖股份关于2024年度主要产品销量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4-12-29 15:34
业绩总结 - 2024年拖拉机销量74323台,同比增2.71%[2] - 2024年大马力拖拉机销量34807台,同比增12.49%[2] - 2024年中马力拖拉机销量39504台,同比减4.57%[2] - 2024年小马力拖拉机销量12台,同比减52.00%[2] - 2024年柴油机销量146032台,同比减3.32%[2] 其他信息 - 拖拉机经经销商销售,柴油机等以配套、直销为主[3] - 收入确认原则为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确认[3] - 2025年销售目标受多因素影响有不确定性[3]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等[4]
一拖股份:一拖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公告
2024-12-27 18:07
资产出售 - 一拖柴油机拟转让中原银行0.8827%股权,挂牌价66783万元[1] - 2023年12月26日通过重大资产出售方案[3] - 2023年12月28日股权挂牌,首次披露至2024年1月25日[4] 终止事项 - 2024年12月27日因未征集到受让方终止出售[5][6] - 承诺一月内不再筹划重组,2025年1月7日开说明会[10][11]
一拖股份:一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12-27 18:07
重大资产出售情况 - 2023年12月28日开始挂牌转让中原银行0.8827%股权[1] - 2024年12月27日挂牌期满未征集到受让方[1] -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1] 决策相关情况 - 终止出售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3] - 独立董事同意终止出售事项[3] 影响说明 - 终止出售是审慎决定,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 - 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
一拖股份:一拖股份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出售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2024-12-27 18:07
重大事项 -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2] 投资者说明会 - 2025年1月7日16:00 - 17:00召开,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2][4] -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4] - 董事总经理魏涛、副总经理兼董秘于丽娜参加[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爽,电话0379 - 64967038,邮箱msc0038@ytogroup.com[4][5]
一拖股份:一拖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7 18:07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55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意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债权合计 169.75 万元进行核销处理,相关债权已全 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融资规模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融资规模最高不超过 50 亿元,其中贷款规模不超过 8 亿 元,票据业务规模不超过 42 亿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 2024 年度融资额度有效期自然终 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
一拖股份:公司深度报告:国内拖拉机龙头,关注内需改善+海外拓展
渤海证券· 2024-12-26 10:03
投资评级 - 报告给予公司"增持"评级 [2] 核心观点 - 拖拉机大马力化趋势明显,农业机械化率提升带来投资机会 [2][5] - 公司在大中拖多马力段销量排名领先,具备竞争优势 [6] - 公司动力换挡和无级变速技术储备深厚,高端农机具备竞争优势 [6] 行业分析 - 农业机械品类繁多,拖拉机为农机主要器具 [5] - 农业就业人口占比持续下降,2022年仅为22.57%,农业机械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5] - 土地流转规模从2007年的6400万亩增长至2022年的5.76亿亩,部分省市耕地流转率已达50% [6] - 2024年国家对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力度再度调整,农机购置成本降低 [6] - 全球农机市场规模2022年为1620亿美元,预计2026年增至194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73% [40] - 2023年中国农业机械市场规模为5857亿元,同比增长4%,预计2024年将实现6100亿元市场规模 [40] 公司分析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恢复增长,归母净利润持续提升 [6] - 公司2023年在大中拖多马力段销量排名领先,大中拖优势明显 [6] - 公司动力换挡和无级变速技术储备深厚,高端农机具备竞争优势 [6]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19.26、127.91、140.09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18、11.47、13.25亿元 [7] - 公司2024年PE为16.74倍 [7]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预计营业总收入为119.26亿元,同比增长3.4% [8] - 公司2024年预计归母净利润为10.18亿元,同比增长2.1% [8] - 公司2024年预计EPS为0.91元 [8] - 公司2024年预计EBIT为10.32亿元,同比增长31.4% [8] 公司概况 - 公司前身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创建于1955年,1997年重组设立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7] - 公司H股、A股分别于1997年、2012年挂牌上市,是我国农机行业拥有"A+H"股资本平台的上市公司 [27] - 公司主营农业机械,主要产品为履带拖拉机、轮式拖拉机,产品销往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 [28] - 公司股权结构稳定,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8.81%股份 [61]
一拖股份:一拖股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4-12-23 17:2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审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洛银金融租赁6.875%股权[1] - 2023年12月18日标的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2] - 2024年12月23日挂牌期届满未征集到受让方,挂牌终止[2] 其他 - 交易终止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不损害股东利益[3]
一拖股份:一拖股份公司章程
2024-12-18 18: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5月8日设立,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6][4] - 1997年境外上市外资股在港交所主板上市,2012年8月8日内资股普通股在上交所上市[8]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11] - 公司发起人是中国第一拖拉机工程机械公司(1997年5月更名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7] 股本结构变化 - 1997年发行33500万股H股上市,发行后一拖集团持股45000万股、占比57.32%,H股股东持股33500万股、占比42.68%,总股本78500万股[17] - 2007年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增发后一拖集团持股44391万股、占比52.48%,H股股东持股40199万股、占比47.52%,总股本84590万股[19] - 2012年首次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并于上交所上市,2015年限售股解除限售后,A股股东持股59391万股、占比59.636%,H股股东持股40199万股、占比40.364%,总股本99590万股[19] - 2016年实施H股回购并注销1005万股H股股份,减资后A股股东持股59391万股、占比60.24%,H股股东持股39194万股、占比39.76%,总股本98585万股[19] - 2020年实施非公开发行137795275股A股股份,增资后A股上市流通股593910000股、占比52.86%,A股限售流通股137795275股、占比12.26%,H股股东持股391940000股、占比34.88%,总股本1123645275股[19] 资本管理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3645275元,总股本为1123645275股[20] - 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24] - 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公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减资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22][24]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37]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境内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8] - 董事等和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包括H股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股东周年大会需在召开20个工作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会议召开15日或10个工作日(以较长者为准)前通知股东[5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69] - 类别股东会议决议须经出席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8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90] - 董事会中应包括不少于二分之一的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中不少于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90]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2]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需提前14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 - 5名监事组成,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19] - 监事会中公司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119]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9]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42] - 公司须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148]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150]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自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结束至下次结束,届满可续聘[158][160] - 公司合并、分立须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65] - 公司有五种情形应当解散,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7][168]
一拖股份:一拖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2-18 18:15
股东会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4][17] 重大交易与担保审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决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东会召开 - 股东周年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东会通知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召集临时股东会书面要求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11]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3] - 股东周年大会应在召开20个工作日(不含会议通知发出日以及会议召开当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或10个工作日(不含会议通知发出日以及会议召开当日,以较长者为准)前通知[18] 特殊情形处理 - 出现延期、取消或变更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表决相关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在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递交[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5] - 公司一年内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6]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9] 参会要求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需出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29]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需出示身份证和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29] 股东权利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股东投票权[29] 会议法律意见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4] 表决权规定 - 股东在股东会表决时,除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外,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8]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应保存于公司住所,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分别统计并公告内资股和外资股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4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50] 类别股东权利 - 变更或废除类别股东权利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和受影响类别股东会议通过[51] - 类别股东会议决议需经出席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54] - 拟出席类别股东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达该类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公司可开会[56] 股份发行 - 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各自不超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20%,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程序[56] - 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计划,自获批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程序[56] 规则相关 - 规则用语与公司章程用语含义相同,按章程定义及解释诠释[58] - 规则未规定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59] - 规则与《公司章程》相悖时按《公司章程》执行[59] - 规则或《公司章程》与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相悖时按以上文件执行[59] - 公司应修改规则的情形包括法规或章程修改抵触及股东会决定修改[59]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9]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