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华源(60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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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601096) - 章程
2025-11-12 20:47
上市与股本 - 2023年8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2月22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878.8772万股[5]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515.5088万元[6] - 发起人共5名,各有持股比例[13]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91,239.1910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267,515.5088万股[14] 股份管理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处理[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5%以上股份股东等短卖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股东撤销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诉讼[27] - 股东滥用权利需担责,控股股东等不得违规[29][31] 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35] - 多类交易指标超50%且达一定金额需股东会审议[36][37] - 单笔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9]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决策流程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后由董事会等决定[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超半数[87] - 交易涉资产总额等达10%以上须报董事会批准[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97] 独立董事相关 - 多种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2] - 担任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05]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等各有组成和运作要求[109][110][111]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3] - 利润分配方式及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124][125] 信息披露 - 按规定时间报送披露各类报告[123] 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135] 公司清算与存续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修改章程等使公司存续需特定表决通过[148]
宏盛华源(6010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2 18: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9][10]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临时股东会通知[8][9][1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6] 股东权利 - 10%以上股份股东连续90日以上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1]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18] - 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5] - 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决议执行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公司2个月内实施[31] - 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管实施[34]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3]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36]
宏盛华源(6010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2 18:4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7]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7]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审议通过提案须全体董事半数以上投赞成票[15] - 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投票与审议 - 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视为放弃投票权[1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2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22]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应包括多项内容,相关人员需签字[22][23]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5] - 涉及特定事项分别披露决议公告和重大事项公告[25]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2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宏盛华源(60109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1-12 18:47
关联方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公司关联方[6] 资金往来规定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0]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10] 担保与交易审批 -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15] 防范机制 - 公司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5] - 公司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6]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7] 资金清偿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清偿[19]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协助纵容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提议罢免[22] - 公司或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对负责人给予处分[23] - 公司或子公司违反制度致投资者损失,对责任人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23]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有效规定为准[25] - 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2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
宏盛华源(601096) - 章程
2025-11-12 18:47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首次发行66,878.8772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7,515.5088万元[6] - 公司发起人共5名,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同[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7,515.5088万股[14]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相关方诉讼[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低于8人等情况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人数应超过半数[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专业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106]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107]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11]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12]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1] - 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且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123]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73]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32]
宏盛华源(601096)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11-12 18:47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 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宏盛华源铁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 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同时涉及下列情形,股东会在董事的选举中应当 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公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的;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 在 30%以上。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并根据应选董事人数,按照获得的选 举票数由多到少的顺序确定当选董事。 第四条 本 ...
宏盛华源(6010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2 18:47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盛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 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特制定《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 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 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 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 直 ...
宏盛华源(60109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2 18:47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制定《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 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 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 司 ...
宏盛华源(601096) - 宏盛华源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1-12 18:45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78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9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003,319,33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74.8861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 五栋公司会议室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延长 实施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宏盛华源(601096) -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宏盛华源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11-12 18:45
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4] - 公司2025年10月28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股权登记日为11月5日[4]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94人,代表股份20.03亿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4.8861%[9] - 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3.90亿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1.9765%[9] - 网络投票股东491人,代表股份6.13亿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2.9096%[9] -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90人,代表股份1.35亿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0529%[9]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等议案》同意股数20.02亿股,占比99.9313%[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议案》同意股数19.92亿股,占比99.4476%[14]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股数19.92亿股,占比99.4505%[1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股数19.92亿股,占比99.4492%[16] - 《关于修订<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1,992,330,235股,占比99.4514%[17] - 《关于修订<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992,317,435股,占比99.4508%[20] - 《关于修订<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992,831,535股,占比99.4764%[21] - 《关于修订<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992,809,535股,占比99.4753%[22] 决议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果符合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23][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