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6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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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601336) - 新华保险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09 16:30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3] - 现场会议10月31日14点30分召开[5] - 网络投票10月31日进行[6] 股东大会信息 - 审议4项议案含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8]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4日[15] - 会议登记时间为10月31日13:30至14:30[17] 其他 - 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出席并代为表决[23]
新华保险(01336)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10-09 16:2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31日下午2时30分在北京朝阳举行[73] - 有权出席大会并投票的记录日期为10月27日[13] - H股股东出席大会须在10月24日下午4时30分前送达股票及过户文件[13] - 拟委任代理人的H股股东需在10月30日下午2时30分前送达代表委任表格[13] - 大会H股股东记名投票,采用现场和网络(仅A股)结合表决[14] 业绩与分红 - 2025年中期母公司财报净利润为143.33亿元,合并财报归母净利润为147.99亿元[1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财报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97.78亿元[17] - 拟按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的14.1%进行现金分红[17] - 已发行股份3119546600股,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67元,共计约20.90亿元[17] - 本次中期现金分红使母公司综合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下降1.57个百分点[17] - 2025年中期股息将于12月12日支付给11月20日在册H股股东[18] 章程修订 - 新修订《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生效,届时撤销监事会[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将与修订并核准后的《公司章程》同步生效[21][22] - 章程多处表述调整,如“监事”“监事会”“合规负责人”“股东大会”等[25][26][27] -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方式表述调整[25] - 内资股股东遗失股票申请补发依据法律规定调整[2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0]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相关规定调整[32][35] - 董事任期三年,期满可连选连任,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38] - 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和罢免及履职规定修订[38][42] - 董事会人员构成及职责修订[41][66][67] -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职责新增行使监事会职权[45] - 独立董事提名方式新增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48] -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任职限制修订[51] 股份过户与登记 - 10月27日至10月31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13] - 11月17日至20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18] - H股股东收取股息需在11月14日下午4时30分前交回过户文件[1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 2025年上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0-09 12:56
公司概况与战略定位 - 公司法定名称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A+H股上市的大型寿险企业,A股代码601336,H股代码01336 [1][2] - 公司发展愿景为成为"中国一流的以保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并通过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及养老保险业务 [2] - 经营区域覆盖全国包括四个直辖市、众多省份及计划单列市在内的广泛地区 [1] 服务国家战略与股东回报 - 公司服务实体经济投资余额超过1.21万亿元,并积极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相关投资余额近1,500亿元,同比增长54% [3] - 在"五篇大文章"中,科技金融投资余额超605亿元,绿色金融超316亿元,普惠金融超227亿元,养老金融161亿元,数字金融约45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9.3%、28.8%、超200%、290%和93.8% [3] - 2025年拟向全体股东派发中期现金股利每股0.67元,总计约20.90亿元,约占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1% [4] 寿险主业经营业绩 - 2025年上半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212.62亿元,同比增长22.7%,新业务价值达61.82亿元,同比增长58.4% [6] - 公司全渠道营销员规模为145,387人,与2024年底人数基本持平,业务品质持续优化 [6] - 个人寿险业务13个月继续率为96.2%,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25个月继续率为92.5%,同比提升6.9个百分点 [12] 投资业务表现与策略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投资规模达17,125.22亿元,上半年年化总投资收益率为5.9%,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为6.3% [7] - 公司联合中国人寿共同出资设立和投资了三期试点基金,累计规模近千亿元,专注投资二级市场优质上市公司 [7] - 投资账户方面,"创世之约"账户2025年上半年单位卖出价变动0.57%,自成立以来累计收益率达1391.69%;"稳定增利货币型"账户上半年单位卖出价变动0.71%,成立以来累计收益率为24.21% [19][20] 渠道建设与业务转型 - 个险渠道上半年累计新增人力近2万人,同比增长182%,人均产能同比增长74%,推动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型 [10] - 银保渠道实现期交保费和新业务价值的历史新突破,团体渠道人均产能同比增长33%,并通过人才引进计划强化央国企客户开拓 [11] - 公司构建"医康养财商税法教乐文"十大领域服务生态,相关服务已覆盖400余万客户,并在全国28个城市布局了40个优质康养社区 [8] 科技赋能与智能化应用 - 公司坚定"数字新华、智能新华、创新新华"发展理念,智能客户服务占比提升至78%,"掌上新华"APP场景应用扩展至1万余个 [14] - 完成DeepSeek大模型的私有化部署,自有算力规模快速提升,互联网中介智能助手提供7*24小时在线问答,准确率超95% [14] - AI助力投资研究打造"大势智"品牌矩阵,智能点评30秒生成,覆盖千余金融产品,行业趋势跟踪信息覆盖度提升50% [15] 投资账户运作与市场展望 - "创世之约"投资账户为稳健平衡型,投资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等,遵循"稳健运作、收益渐进"策略 [16][17] - 投资经理看好军工、券商、中国制造及地产链等板块,未来配置将向行业龙头公司集中,精选个股以创造超额收益 [25][26] - "稳定增利货币型"账户主要投资货币市场工具,2025年下半年策略为灵活把握组合久期,坚持以高等级短久期品种为主,严控信用风险 [27][30] 理赔服务与客户体验 - 2025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处理理赔案件241万件,合计赔付金额73亿元,日均赔付1.34万件,金额4,065万元 [9] - 理赔服务效率显著提升,5,000元以内小额医疗险申请至结案时效0.37天,个人理赔平均时效0.72天,97%赔案通过线上提交 [9] - 理赔直连直付服务已覆盖12个省及直辖市,实现医保、商保一站式结算,并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9]
四川金融监管局同意新华人寿成都中心支公司温江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
金投网· 2025-10-09 11:30
2025年9月26日,四川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温江 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新保川字〔2025〕3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未尽事项按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一、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温江营销服务部将营业场所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 温江区海川路159号1栋2单元11楼1114-1117号。 ...
钱从“楼”中来:险资加码收租型资产
中国证券报· 2025-10-09 10:06
险资加大不动产投资力度 - 今年以来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建信人寿等险企公布十余笔大额不动产投资,合计新增投资数十亿元,较去年同期显著增加 [1][3] - 投资标的集中在商业办公、物流地产等收租型资产 [1][3] - 近两三年间险资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不断加码对存量商业地产、办公楼、长租公寓等领域的投资 [1] 投资策略与标的特征 - 险资青睐出租率高且租约稳定、现金流充裕并具有长期增值潜力的收租型资产 [1] - 部分高品质不动产经过调整已显现性价比,出租率是重要考量指标,如长沙凯德广场雨花亭项目出租率约97% [2] - 投资策略从传统商办领域拓展至公用事业、能源、保租房、数据中心等赛道,投资品种从非标私募产品转向公募REITs、持有型ABS等标准化产品 [2] - 一线城市核心区域商业地产的租金收益率维持在5.5%至6.5%,与10年期国债收益率差异突出,彰显吸引力 [11] 具体投资案例与回报 - 财信人寿作为最大份额外部投资人参与华夏凯德商业REIT战略配售,投资金额约5000万元 [2] - 中国人寿系统内资金认购华夏华润商业REIT约6.86亿元,占总募集规模的10%,成为该REIT第一大外部投资人 [2] - 中邮保险投资的上海和北京项目属于核心区域地段的不动产,净运营收益率在4%左右或以上 [4] - 险资系私募基金在收购万达系商业地产项目公司股权中扮演重要角色,涉及新华保险、阳光人寿、大家保险等机构 [3] 租赁住房领域布局 - 险资加速崛起成为租赁住房市场的新核心买家,出资额为45亿元的天津家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投入运作,重点布局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5][6] - 友邦人寿通过私募股权基金收购提供2200余套保租房的上海松江柚米社区 [6] - 新华保险联合大家人寿等设立万新金石基金,收购厦门泊寓院儿·海湾社区100%股权,预计可提供7700余套保租房 [6] - 租赁住房资产具有低波动、长周期、现金流可预期属性,契合险资对安全性与稳定性的核心诉求 [6] 政策支持与退出机制 - 政策支持险资通过直接投资或认购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方式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7] - 通过公募REITs可将流动性较低的长租公寓项目转换为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份额,打通从开发基金到核心基金再到REITs的资本闭环 [8] - 募投管退闭环渐渐成形,特别是退出渠道的畅通解决了险资的后顾之忧 [8] 投资动机与资产匹配 - 在票息承压、固收类资产收益率下行的背景下,险资对能提供稳定现金流回报的资产诉求迫切 [9] - 探寻优质不动产以获取稳定收益来源成为险资应对资产荒、助力资产负债匹配的重要方向 [9] - 收租型资产具有长周期、现金流稳定等特性,匹配险资长钱长投特征,有望带来"租金+增值"双重收益 [9][10]
钱从“楼”中来:险资加码收租型资产
中国证券报· 2025-10-09 04:46
险资投资策略转向 - 险资投资策略从传统商办领域拓展至公用事业、能源、保租房、数据中心等新赛道 [2] - 投资品种从非标私募产品转向公募REITs、持有型ABS等标准化产品 [2] - 在票息承压背景下,险资为缓解净资产收益率下行压力,积极开拓稳定现金流来源,高股息资产、收租型资产成为发力方向 [5] 险资投资规模与案例 - 财信人寿作为最大份额外部投资人,参与华夏凯德商业REIT战略配售,投资金额约5000万元 [1] - 中国人寿系统内资金认购华夏华润商业REIT约6.86亿元,占总募集规模10%,为第一大外部投资人 [2] - 今年以来,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等险企公布十余笔大额不动产投资,合计新增投资数十亿元,较去年同期显著增加 [2] - 中邮保险作为领投机构,签订上海博华广场不动产专项基金投资协议,并在2023年和2024年先后受让中粮·置地广场项目、投资西安启迪中心项目 [3] 投资标的偏好与标准 - 险资偏好出租率高、租约稳定、现金流充裕并具长期增值潜力的收租型资产 [1] - 出租率是重要考量指标,例如华夏凯德商业REIT的长沙凯德广场雨花亭项目出租率约97% [1] - 险资中意运营记录良好、租金流水清晰的资产,核心资产当前估值相对较低,且在交易结构设计中险资投资人享有收益分配优先权 [6] - 优质商业地产能够容纳大体量资金并提供稳定现金流,与险资投资期限、风险偏好契合 [6] 长租公寓/租赁住房投资 - 险资加速崛起成为租赁住房市场新核心买家,例如出资额45亿元的天津家寓股权投资基金投入运作,重点布局一线城市保租房项目 [3] - 友邦人寿通过私募股权基金收购提供2200余套保租房的上海松江柚米社区 [4] - 新华保险联合大家人寿等设立万新金石基金,收购预计可提供7700余套保租房的厦门泊寓院儿·海湾社区 [4] - 长租公寓资产具有低波动、长周期、现金流可预期属性,契合险资对安全性与稳定性的核心诉求 [4] 投资回报与收益表现 - 中邮保险投资的上海和北京项目净运营收益率在4%左右或以上 [3] - 一线城市商业地产租金收益率维持在5.5%至6.5%,与10年期国债收益率差异突出,对提升险资整体投资回报有正面效应 [7] - 险资通过投资此类资产有望获得“租金+增值”双重收益 [6] 政策支持与退出机制 - 政策支持险资通过债权、股权等方式参与长期租赁住房投资、开发和运营 [5] - 公募REITs有助于盘活长租公寓存量,打通从开发基金到核心基金再到REITs的资本闭环,解决险资退出后顾之忧 [5]
新华保险:拟不再设立监事会
北京商报· 2025-09-30 20:28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新华保险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监事会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2] - 本次修订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 - 修订工作结合公司治理实践情况,旨在与监管要求衔接 [2] 修订程序与生效安排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 [2] - 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在经股东大会批准后,需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方可生效 [2] - 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现有监事将同步退任,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 [2]
新华保险(601336) - 新华保险H股公告

2025-09-30 17:46
FF301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5年9月30日 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5年9月30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H |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 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1336 | 說明 | | | | | | | | | | |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 | | 面值 | | | 法定/註冊股本 | | | 上月底結存 | | | 1,034,107,260 | RMB | | | 1 RMB | | 1,034,107,260 | | 增加 / 減少 (-) | | | | | | | RMB | | | | 本月底結存 | | | 1,034,107,260 | RMB | | | 1 RMB | | 1,034,107,260 | | 2 ...
新华保险:撤销监事会
格隆汇APP· 2025-09-30 17:29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1] - 修订公司章程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监事会改革要求,以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1] - 此次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1] 变更程序与后续安排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1] - 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需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方可生效[1] - 新章程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现有监事同步退任,《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1]
新华保险(601336) - 新华保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公告

2025-09-30 17:16
章程修订 - 2025年9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议案,尚待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新章程需报监管总局核准生效[2] - 章程中“监事”表述删除,“合规负责人”调整为“首席合规官”,“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4][5][6] - 内资股股东补发股票处理依据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调整为第一百六十四条[5] 股东权利与股东大会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8] - 股东大会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股东的提案[9]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9]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9] - 连续九十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二个工作日前提临时议案[11]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十个工作日前发补充通知公告临时议案内容[11] - 股东要求董事会和监事会书面答复质询和建议,应在十日内书面答复[12] - 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以书面形式提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10]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12]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三十日内向保险监管机构报告决议情况[1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可连选连任[14]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4] - 董事每年至少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现场会议[15] - 连续九十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股东等可对董事提免职意见[15] - 董事会设十五名董事,其中执行董事二或三人,非执行董事八人,独立董事五人,职工董事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两名[16]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书面发通知并报告保险监管机构,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17]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不得行使表决权,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公司应在每次董事会会议后三十日内,将决议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告保险监管机构[18]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19] -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评估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等,具体以工作细则为准[19] -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信息等多项内容[20] -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决议应制作会议记录,成员需签名[20] 独立董事 - 半数以上且不少于两名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21][22] - 半数以上且不少于两名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21][2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半数以上且不少于两名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22] 高管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不得担任公司高管[23]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高管[23] -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高管[23]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23] - 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得担任公司高管[23] 公司运营与财务 - 执委会需按董事会、监事会要求报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提供资料[22] - 公司应按规定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各层级按章程和制度履行管理职责[25] - 公司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经营或转增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先使用任意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可按规定用资本公积金[24] - 公司除法定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24]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5] - 公司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至少三次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2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26] - 公司合并应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5] - 公司分立应签订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5] -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等后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人民法院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26]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确认,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公司终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