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股份(6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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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9 21:37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065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贺伟涛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ST花王: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8-20 18:27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063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涉案的金额:一审涉案金额(2023)鄂 01 民初 603 号 67,498,993.54 元 及利息、案件受理费 1,607,583 元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次诉讼案件处于二审诉讼阶 段,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诉讼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或"公司")收到湖 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北高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2024)鄂 民终 588 号】及公司主动上诉的《民事上诉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2 月 20 日,被告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 ...
ST花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协助执行完成过户公告
2024-08-16 17:07
执行完成过户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为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花王集团")之一致行动人肖姣君女士持有的公司 1,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0.37%,占本次过户前肖姣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 ●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 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062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协助 肖姣君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之一致行动人,2020 年 8 月 24 日,肖 姣君女士将持有的公司 1,500,000 股质押给白彦军先生,质押期限 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 押到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公司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之一致行动人肖姣君女士与白彦军之间存在借款合 同纠纷,包 ...
ST花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协助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15 17:15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061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协助 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助执行情况:因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 王集团")之一致行动人肖姣君女士与白彦军之间存在借款合同纠纷,包头市东 河区人民法院将依法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500,000 股。 ●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之一致行动人肖姣君女士持有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若肖姣君女士持有的公司 股份被司法处置,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相关风险提示 肖姣君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之一致行动人,2020 年 8 月 24 日,肖 姣君女士将持有的公司 1,500,000 股质押给白彦军先生,质押期限 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 ...
ST花王: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8-09 19:15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060 因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原告"或"公司")与被告郑 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水务"或"被告")产生民间 借贷纠纷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丹阳市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和财产保全申请。公司收悉丹阳市人民法院《开庭传票》、《财 产保全结果及期限告知书》,关于公司与被告郑州水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丹 阳市人民法院根据公司提供的财产保全申请,对郑州水务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 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69)。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 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
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2024-08-09 17: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48 号 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花王,A 股证券代码:603007; 贺伟涛,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肖姣君,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 李洪斌,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 -1- ──────────────────────── 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 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职方面,存在以下 违规行为。 (一)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及时归还 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限用于 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称,公司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贺伟涛、李洪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8-06 19:07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9571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22033360000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ST花王、贺 伟涛、李洪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认 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充分吸取教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做好公告文件复核 校对工作,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 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 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贺伟涛、李洪斌: 经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花王或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晚披露2023年年度报 告。其中第三节第五项"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第十节第一 项"审计报告"中"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的关键审计 ...
ST花王: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8-05 19: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24]152 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贺伟涛、 李洪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内容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贺伟涛、李洪斌: 经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花王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晚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其中第三节第五项"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中"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第十节第一项"审计报告"中"应收款 项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的关键审计事项"、第十节第七项"合并财 务报表项目注释"中"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第十节第十九项"母公司财 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应收账款"部分存在多处数据披露错误,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披露 2023 年年报 ...
ST花王:关于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08-05 19:41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058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 总经理徐旭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旭升先生由于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 经理职务。根据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徐旭升先生 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辞 职后,徐旭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徐旭升先生在 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杨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斌先生由于工 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辞职 后,杨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杨斌先生在任职期 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杨斌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ST花王: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07-29 19:12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056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 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合同数量及金额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及子公司新签施工业务合同及规划设计合同共59项, 合计金额1,145.24万元。 | 项目类型 | 咨询服务合同 | 规划设计合同 | 合计 | | --- | --- | --- | --- | | 合同数量(项) | 4 | 55 | 59 | | 合同金额(万元) | 103.48 | 1,041.76 | 1,145.24 |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合同数量及金额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签订施工业务合同及规划设计合同共108项, 累计金额为2,767.52万元。截至目前,上述合同正常履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