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联(60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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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联:8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5 19:41
公司动态 - 公司第五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 [2] - 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文件 [2] 财务数据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包装行业占比99.48%,其他行业占比0.52% [2] 市场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SH 603022,8月15日收盘价为10.31元 [2]
新通联: 新通联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8
行业概况与趋势 - 包装行业在绿色转型与智能化升级双轮驱动下呈现"结构分化、加速整合、创新突破"特征,木包装在重型工业设备领域具有不可替代性但面临环保政策限制,纸包装在"禁塑令"政策推动下对塑料替代率显著提升 [3] - 细分市场中食品级纸盒、瓦楞纸箱和智能包装是三大增长极,可降解纸包装市场规模持续增加,区域分布上华东华南占主要产能,中西部依托成本与政策优势加速产能承接 [3] - 行业未来将呈现智能化、可持续化、个性化及全球化四大核心趋势,智能包装与物联网融合重构供应链管理,可持续发展材料应用成为行业标配 [3]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从事纸包装、木包装生产销售并提供从包装设计、生产、物流到现场包装"一体化"服务,产品包括轻型瓦楞包装和重型瓦楞/木制品/组合包装,应用于能源电气、汽车(新能源车及动力电池)、电梯机械等11个行业领域 [3] - 经营模式采用"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包含包装方案优化、产品研发设计、第三方采购、JIT物流配送等全流程服务,已向30多家主要客户提供该服务 [3][5] - 生产模式为"量身定做"定制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直接销售模式,供货价格参考原材料价格变动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6] 财务表现 - 报告期营业收入455,557,290.46元,同比增长6.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667,449.58元,同比增长3.99% [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202,233.32元,同比下降71.87%,主要因票据收款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272,316.21元,同比改善116.81%,主要因收回对外投资 [2][11] - 基本每股收益0.11元/股,同比增长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3%,较上年同期减少0.01个百分点 [2] 经营进展与战略 - 市场拓展方面新增客户需求增长,海外泰国工厂开始盈利,新厂房投用后产能将提升,业务延伸至新材料、信息通讯、新能源车等领域 [7] - 技术研发方面通过产学研融合推动新技术应用,申请3项发明专利中1项"料盘自动组装自动化设备"已获授权 [7] - 成本控制方面完成27个设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通过集中采购、动态评估供应商降低运营成本 [8] - 可持续发展方面落实5大ESG核心战略,入围"第三届中国企业碳中和表现榜"并获"节能减排成效奖" [8] 资产与投资状况 - 货币资金168,779,607.41元较上年末增长3.85%,主要因收回投资款;存货115,320,762.47元增长17.17%,主要因收入增长备货 [11] - 境外资产199,479,882.03元占总资产比例17.93%;在建工程22,752,290.27元增长73.17%,主要因泰国工厂基建投资 [11] - 主要子公司中上海新通联环保包装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5,142,043.72元,新通联包装(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9,014,844.94元 [12] 研发与创新投入 - 研发费用7,805,922.66元同比下降12.7%,主要因研发材料领用减少 [11] - 公司注重技术研发和创新,通过设计优化材质以更低成本达到同等物性效果,增加产品核心竞争力并为客户降本增效提供助力 [7]
新通联: 新通联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简称新通联 股票代码603022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 [1] - 董事会秘书徐宏菁 证券事务代表张莹 联系电话021-36535008 电子信箱zqb@xtl.sh.cn [1] - 办公地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 [1] 财务数据 - 总资产1,116,937,82846元 较上年度末增长2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05,210,80270元 较上年度末增长434% [1] - 营业收入455,557,29046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642% [1] - 利润总额33,450,52114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263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67,44958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399%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2,23332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7187% [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3% 较上年同期减少001个百分点 [1] - 基本每股收益011元/股 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 [1]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39,360户 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1] - 第一大股东曹文洁持股4027% 持股数量80,540,000股 无质押或冻结 [1] - 其他主要股东包括芜湖远澈毕方投资中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1][2] 重要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或预计未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新通联: 新通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7
公司治理与制度修订 - 公司根据2024年7月实施的新《公司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了《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2] - 修订范围涵盖《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16项内部治理制度[2] -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需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3] 财务运营与资金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4] -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无需另行审议 旨在优化资金配置并提高财务运营效率[4] 董事会决议与会议安排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2025半年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确认报告编制符合法规且内容真实准确[1] - 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事项 具体安排另行公告[6] 高管薪酬方案 - 公司制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 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水平[4] - 表决时兼任高管的董事顾云锋回避 最终6票同意通过 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4][5]
新通联: 新通联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7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类型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由董事会召集[4]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4]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2日14点30分 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一楼会议室[4] 网络投票安排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1][4]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至15:00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段为9:15-9:25、9:30-11:30及13:00-15:00[1] -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为vote.sseinfo.com 首次投票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4] 审议事项与投票规则 - 本次会议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 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3] - 关联股东曹文洁需回避表决[2]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按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优先股总和计算[4][5] - 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5] 参会资格与登记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6日 A股股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5]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00-16:00 可通过现场、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6]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证券账户卡 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6] 会议联系与文件准备 - 联系方式为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 电话021-36535008 邮箱zqb@xtl.sh.cn[6] - 现场参会需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原件材料[6] - 会议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董事会决议[6][7]
新通联: 新通联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7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并健全内部审计体系 规范审计工作以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 审计法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1] - 内部审计定义为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运用系统方法审查业务活动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 - 内部控制目标涵盖遵守国家法规 提升经营效率 保障资产安全及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3] 内部审计目标与原则 - 审计目标包括保证法规政策执行 控制风险在可接受水平 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和实现目标 [4] - 基本原则为独立性 客观性 审慎性和效益性 其中独立性要求审计工作独立于经营管理且不受干涉 [5] - 制度作为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 指导审计体系构建并对所有层级机构及人员具有约束力 [6] 审计机构与人员设置 - 董事会负责建立维护内部审计体系 承担独立性和有效性最终责任 批准审计制度 年度计划及报告 [7] - 审计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审核重要制度及报告 审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指导考核评价审计工作 [8] - 高级管理层需支持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履职 确保资源充足 报告业务发展及风险变化 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9] - 分管审计负责人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 定期报告工作并通报高级管理层 [10] - 内审部门作为高级管理层职能部门 其编制 任免 薪酬及考核按公司制度执行 需配备必要审计人员 [11][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13] - 具体职责包括指导监督审计制度实施 审阅年度计划 督促计划执行 指导部门运作 报告工作进度及协调外部审计关系 [14] 内审部门职责 - 职责涵盖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审计会计资料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 [15] - 需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 每年度提交审计工作报告 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并配合外部审计 [15] 内部审计权限 - 权限包括知情权 取证权 建议权 临时处置权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限 [16] - 临时处置权允许制止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暂时封存资料并要求管理层协助 [16] 审计工作类型与内容 - 审计工作类型包括常规 离任 经济效益 内部控制及专项审计 涉及业务 内控 财务及信息系统等方面 [17] - 审计内容涵盖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和经济活动 反舞弊 合规性 风险管理及专项审计 [18][19] 审计程序 - 程序包括审计计划 准备 取证 报告 处理 复议及后续审计阶段 其中处理和复议非必经阶段 [20] - 审计计划需按风险导向原则配置资源制定年度计划 审计准备包括立项 审前调查 制定方案及发出通知 [21][22] - 审计取证需获取充分相关可靠证据支持结论 审计对象负责提供真实完整资料 [23] - 审计报告需体现客观性重要性及时性 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 审计对象可申请复议但决定照常执行 [24][25] - 内审部门需督促整改并安排后续审计 可实施联合审计或委托外部机构 [26][27] 考核与问责机制 -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需确保审计成果利用 高级管理层需督促整改并追究责任 [28] - 董事会需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考核评价履职情况 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及责任认定标准 [29] - 对内控制度不健全对象提出健全要求 对造成损失者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30] - 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或报请公司处理 [31] - 对报复陷害审计人员者追究刑事责任或依规处理 [32] - 对审计人员谋取私利 隐瞒问题 结论不符 违反保密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追究责任 [33] - 对挽回重大损失审计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34]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未来法规或章程抵触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35]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 由内审部负责解释维护 公司可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36]
新通联: 新通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7
总则与制度框架 - 信息披露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交所规则制定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大股东 [1] - 信息定义为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监管要求披露的信息,披露需在规定时间、媒体及方式下进行 [1] 制度实施与责任 - 制度由证券事务部起草,董事会审议后实施,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局和上交所备案及披露 [2] - 董事长为制度实施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行为,发现违规需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2] - 公司需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进行内部处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 [3]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 [5] - 未公开信息需严格内部流转,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不得早于指定媒体 [7] - 信息披露前需控制知情范围,禁止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7] - 信息披露文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文本需保持一致 [7] 信息披露范围与内容 - 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7]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第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年度年报 [8] - 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股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董事会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大事件、财务会计报告等 [8] - 中期报告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股东变化、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大诉讼及财务会计报告 [8] - 季度报告需披露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要会计数据 [9]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变化、重大资产重组、重要合同订立、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超过净资产10%)、新增借款(超过净资产20%)、丧失重要子公司控制权等 [9][10] - 公司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董事知悉重大事件时立即披露,若事件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证券出现异常交易需提前披露 [11]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价格时,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 [11] 信息披露实施与管理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为常设机构 [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上交所联络、组织信息披露事项、汇集公司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及办理信息发布 [15][16]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络人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部报告信息 [18] - 公司需定期对信息披露制度实施自查,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 [19]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络人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部报告 [22] - 子公司需提前编制财务报告,经审核后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及证券事务部 [22] - 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需立即报告董事长,后者需告知公司证券事务部或董事会秘书 [23]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 - 公司需敦促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时通报重大信息并履行披露义务 [23] -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诚信履职,不得擅自变更承诺,发生股份变化、破产重组等事件需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 [23][24] - 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对象需及时提供信息配合披露 [24] 监督与内部控制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发现重大缺陷需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上交所报告 [2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审部对财务收支及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25] 保密与责任追究 - 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接触信息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需控制知情范围防止泄露 [26] - 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披露不得早于指定媒体,重要会议内容需限定传达范围并提出保密要求 [26][27] - 信息披露违规导致损失时,公司可对责任人进行批评、警告、解除职务或追究赔偿责任 [27][28] - 公司保留对擅自披露信息的中介机构及人员追究责任的权利 [2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执行,监管部门新规定优先适用 [2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修改需履行相同程序,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9]
新通联: 新通联经营决策授权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7
总则 - 为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决策效率并保障战略目标实现而制定本制度 [2] - 授权体系包括股东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董事长、董事长对管理层及其他必要授权 [2] - 制度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 - 授权管理原则是在保障合法权益前提下提升工作效率与规范化水平 [2] - 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决策权限按专项制度执行 [2] 经营决策事项范围 - 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对内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资产租赁、委托管理资产业务、研发项目转让、放弃权利等12类事项 [3][4] - 明确排除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买及产品商品出售行为 [3] 股东会授权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批准 [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 [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 [3] - 交易利润占最近年度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 [3][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年度营收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 [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年度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 [5] - 连续12个月累计购买出售资产达总资产30%需股东会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5] 董事会授权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批准 [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 [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 [5] - 交易利润占最近年度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 [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年度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 [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年度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 [5] 其他决策授权 -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由管理层编制董事会审议 董事长可10%范围内调整 [6] - 员工奖励方案(不含董事及高管)由管理层制定报董事长批准 [6] - 董事长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6] - 年度财务预算调整由董事会执行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6] - 股东会决策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授权董事会10% 董事长5% [6][7] - 董事会决策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授权董事长10% 总经理5% [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营业执照号、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的章程修改 [8] 制度实施规范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9] -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并及时修订制度 [9] - "以上""高于"含本数 "少于""低于"不含本数 [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 由董事会解释 [9]
新通联: 新通联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公司章程[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与目的 - 管理定义是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增进了解与认同 提升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权益[2] - 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 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 形成服务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实现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富增长 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3]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基本原则涵盖充分披露 合规披露 投资者机会均等 诚实守信 高效低耗 互动沟通六项[3][4][5] 投资者沟通内容范围 - 沟通内容包含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重大事项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投资者诉求处理 风险与挑战 其他相关信息[5][6] 投资者沟通方式与渠道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 股东会 公司网站 一对一沟通 电话咨询 现场参观 分析师会议 业绩说明会 路演等[6][7][8] - 需在指定信息披露渠道第一时间公布重大信息 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重视网络平台建设[7][8] - 可开设网站投资者专栏 设立专用咨询电话传真 安排现场参观座谈 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8][10][11]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 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 负责分析研究 沟通联络 公共关系及其他相关工作[10][11] - 各部门需配合提供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 未经授权员工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1][12] 人员素质与档案管理 - 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 熟悉法律法规与市场机制 具备沟通协调能力与良好品行[11][12]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 记录参与人员 时间地点 谈论内容 泄密处理等[12] 培训与投资者说明会 - 可对员工特别是高管进行投资者关系知识培训 在重大活动时举行专门培训[12] - 在现金分红未达标 终止重组 证券异常波动 重大事件受质疑等情形下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1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修改亦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新通联: 新通联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7
总则 - 制定细则目的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 保证管理层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 [1] - 总经理工作需贯彻诚信 勤勉 守法 高效原则 [1] 总经理聘任 - 公司设总经理1名 副总经理2名 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 - 兼任高管职务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 可连聘连任 [2] - 总经理薪酬及奖惩事项由董事会批准决定 [2] 总经理职权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 - 职权范围包括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 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 [2] - 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并决定其他管理人员任免 [2] - 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 [2] 副总经理与财务总监职责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职责涵盖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 设备管理 项目建设 市场销售 采购 研发 品质管理及人力资源等 [3] - 财务总监分管财务工作 负责拟定财务制度 审核决算报告 资金运用及财务披露信息 [4] 总经理议事规则 - 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由总经理召集主持或委托其他高管代行 [5] - 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经营决策事项 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5] - 会议成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必要时可邀请职工代表及董事会秘书 [5] - 发生紧急情况 三名以上董事提议或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应在两天内召集临时会议 [5] 会议议题与记录 - 会议议题包括年度行政计划 生产经营重大部署 章程规定需总经理决策事项及其他重要工作 [6] - 会议记录需包含时间地点 出席人员 议题 发言要点及决定 保存期不少于10年 [6][7] - 会议决定需向董事会通报或审议事项应及时报告 [6] 报告制度 - 总经理需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接受董事会监督 [9] - 董事会闭会期间 每月需向董事长报告生产经营及资产运作情况 [9] 附则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9]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存在冲突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