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联(60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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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刚)
2025-04-24 20:57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以现 场/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 议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作为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 发 ...
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朱兵)
2025-04-24 20:57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作为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 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 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朱兵,1955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上海老港申菱电子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秘书 长。2022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 ...
新通联(603022) -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0:57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 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 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 章程》确定。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 议。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及 ...
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4-24 2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构, 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 2025-011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1 《舆情管理制度》的制定将帮助公司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新 制 订 的 《 舆 情 管 理 制 度 》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
新通联(603022) -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0:57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职权 2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召集 5 | | 第四章 | 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7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9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召开 11 | | 第七章 | 审议提案 12 | | 第八章 | 会议表决 13 | | 第九章 | 会议决议披露 16 | | 第十章 | 会议记录 17 | | 第十一章 | 附则 17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运作,保证股东会召集、召开、决议程序的合法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
新通联(603022) -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0:57
二○二五年四月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董事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1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5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6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46 | | 第一节 | 通 ...
新通联(603022)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4 20:50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 12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本期金额 | 说明 | | --- | --- |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 -29,573.06 | | |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 | 525,647.45 | | ...
新通联(603022)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4 20:50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22 公司简称:新通联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1 / 189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顾云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漠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霆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向全体股东进行 利润分配的方案为: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 0.78(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6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 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0 ...
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4-24 20:45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纸 业")、江苏理文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文造纸")、无锡荣成环保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无锡荣成")、平湖荣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荣成")存在原 纸采购业务往来,为确保无锡新通联的正常生产经营需求,拟由公司为无锡新通联向 景兴纸业、理文造纸、无锡荣成、平湖荣成就 2025 年度采购原纸业务申请的信用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7,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 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