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达医疗(60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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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达医疗(6031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5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会议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日前至少两日公告说明[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记载相关内容,保存不少于十年[21]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23] 提案表决 - 除累积投票制外,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25]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9] 弃权处理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0] 计票监票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表决时律师、股东代表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41]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他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19] 会议结束时间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7] 决议公告 - 决议应及时公告,统计并公告不同类型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23] - 公告应包含相关内容,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8] 会议异常处理 - 因特殊原因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向上海证监局及上交所报告[25] 董事就任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决议通过后立即就任[26] 分红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7]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28] 决议撤销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规则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32]
润达医疗(603108) -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58
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5月8日核准发行2360万股,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7953.4079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7953.4079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股东朱文怡持股1896.1140万股,持股比例28.7290%[13] - 股东冯荣持股1191.8412万股,持股比例18.0582%[13] - 股东卫明持股529.9206万股,持股比例8.0291%[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74]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7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0] 审计与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9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101] 公司合并、解散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2]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23]
润达医疗(6031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5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和《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 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作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的部门,董事会 秘书负责分管证券事务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
润达医疗(6031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5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9] - 8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0] - 变更事项提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3]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13]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13] - 审议关联交易有委托限制[14] - 董事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22]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19] - 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0] - 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20] - 情况不明会议暂缓表决[22] 会议记录与公告 - 秘书安排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24] - 董事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24] - 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26] 档案保存与规则生效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6] - 规则股东会通过生效,原规则同日废止[26]
润达医疗(603108)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58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4]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提供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况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交易标的要求 - 交易达到相关标准,交易标的为股权时需对其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10] - 交易达到相关标准,交易标的为非股权资产时需进行评估并披露评估报告[8]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受赠现金资产等不涉及对价支付的交易可免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购买或出售股权按股权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6]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规定,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9] 其他交易规则 - 提供担保按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10] - 公司放弃权利按不同情况以放弃金额与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10]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等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外,免于按本制度披露和履行程序[11] 决策程序 - 交易事项除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外,由公司经营班子会议研究讨论,总经理审批[11] - 涉及关联交易的决策事项,依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11] 冲突处理 - 制度决策标准冲突致多机构有权批准同一项事项时,由较低一级有权批准机构批准[1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冲突,按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12] - 本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1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2]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原制度同日废止[12]
润达医疗(6031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5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证券 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润达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
润达医疗(60310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58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 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 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 ...
润达医疗(6031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5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
润达医疗(603108)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5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系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究。 第四条 公司必须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 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该 控股子公司或其他企业同样适用本办法。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1 上海润达 ...
润达医疗(6031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57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 和。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具体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