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盐井神(60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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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盐井神(603299)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
2025-04-02 20:52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三名独董,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董担任,委员内选举,报董事会批准[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3] - 过半数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现场、通讯或同时进行[14]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可列席,非成员无表决权[14]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改[18]
苏盐井神(603299)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02 20:52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淮安 (2025 年 4 月) | 第一章 | | 总则 - | 1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2 - | | 第三章 | 股 | 份 - | 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 3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 5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 6 - | | 第一节 | 股东 | - | 6 -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9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 11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2 -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 13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6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 20 - | | 第一节 | 董事 | - | 20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 23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 28 - | ...
苏盐井神(603299)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
2025-04-02 20:52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及其参会者 的行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现行的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资格及资格确认 第四条 公司股份持有人均为公司的股东。 公司根据有关登记机构提供的股东资料,编制公司股东名册,并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号码、各股东持股数。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公司股东名册即为公司股东 的合法证明。 第五条 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并与公司股东名册相符确认其股东资 格。 法人股股东凭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并与公司股东名册相符确认其股 东资格。 第三章 股东会的召集与通知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 ...
苏盐井神(603299)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
2025-04-02 20:52
江苏苏盐井神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工作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 ESG 工作组,由董事会秘书担任组长,公 司各部门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负责推进 ESG 相关工作。证券法务部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准备事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 ...
苏盐井神(603299)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后)
2025-04-02 20:52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 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计划周密、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 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当对 ...
苏盐井神(603299)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公告
2025-04-02 20:49
| | (七)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 | | --- | --- | | | 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 | | | 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 | | (八)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 | | | 妨碍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行使职权。 | | | (九)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外部审 | | | 计工作; | | | (十)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 | | 计划。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协调; | | | (十一)监督及评估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审核 |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 | | | (十二)评估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并向董事 | | | 会和管理层提出完善风险管理的建议; | | | (十三)对公司管理层在重大决策、重要业务、重大风险 | | | 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及风险控制制度及工作进行检查、 | | | 评估,并监督实施,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风险管理评估 | | | 报告,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 ...
苏盐井神(60329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力)
2025-04-02 20:4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杨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 ...
苏盐井神(60329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都晓芳)
2025-04-02 20:48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都晓芳 为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 出任江苏 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 立董事任职 资格,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其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 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
苏盐井神(603299)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4-02 20:48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 过,拟提名戴奇鸣先生、吴旭峰先生、郭建森先生、肖立松先生、丁光旭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杨力先生、胡永红女士、都晓芳女 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
苏盐井神(603299)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02 20:48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78196.8869万元变更为78192.8869万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781,968,869股变更为781,928,869股[3] -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仓储服务”[3]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4] - 一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完毕[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向法院诉讼[5] - 监事会、董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5]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8] - 下届董事、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可由上届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11]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1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10] 董事与监事选举 - 董事、监事候选人所获投票需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15] - 当选董事、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但不足应选人数,已选举的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人数重新选举[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设审计与风控等专门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或邮件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0]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1]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1]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22]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24] -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7] -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1]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2]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均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32][33]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34]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