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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邦照明(60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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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邦照明: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6 17: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3日获批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76,944,575元,股份总数为476,944,575股,均为普通股[5][12] 股份认购情况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认购6400万股,占比64%[12] -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认购2500万股,占比25%[12] - 金华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831万股,占比8.31%[12] - 倪强认购134.5万股,占比1.345%[12] - 廖剑波认购134.5万股,占比1.345%[12] 股份转让与收购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19]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诉讼[24]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4]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9] - 审议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担保事项[29]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事项[29] - 审议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1]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31]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3] - 特定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36][37]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35][36]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9]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9] 股东大会投票与记录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8]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董事选举与提名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4]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4]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54]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54] 利润分配与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57] 董事任职限制与任期 - 特定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1] 董事会组成与权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68]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一定交易审批权限[71] 董事会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7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75] - 临时会议召开2日前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5] 董事会决议通过条件 - 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6] 董事长选举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2] - 董事会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80] 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5] 监事会组成与职责 - 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2名股东代表、1名职工代表,设主席1人[93] -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审核并提书面意见,检查公司财务等[93]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3个月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96][9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0] 其他制度与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0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费用[10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12][11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6]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3]
得邦照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3-06 17:5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5,582,242.11元[3] 利润分配 - 每股派现0.333元(含税),每10股派现3.33元(含税)[2][3] - 拟派现金红利158,822,543.48元(含税),占净利润42.29%[3] 其他 - 2024年3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议案[6] - 监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方案尚待审议[5][6]
得邦照明: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6 17:58
监事会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临时会议特定情况10日内召开[3]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主席3日内发通知[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即时通知[13] 监事会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监事出席,一名监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或总数三分之一以上[20] 监事会表决与决议 - 表决1人1票,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25][27] 监事会会议记录 - 可全程录音,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与会人员签字,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9][31][35] 监事会决议处理 - 决议交董事会秘书抄送,监事督促落实,公告由秘书办理,监事保证内容准确[37][39] 监事会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43]
得邦照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制定)
2024-03-06 17:5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聘请议案[7] - 选聘应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多次变更情形[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8] 选聘评估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聘任相关 - 股东大会通过后签《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五年,后五年不得参与审计[11]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审计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1] 费用与改聘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 特定五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按程序进行[13]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5]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17] - 会计师事务所有四种严重行为,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再选聘[17][18]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18]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得邦照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2024-03-06 17:58
外汇交易计划 - 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可循环使用[2][5] - 交易品种含远期结售汇、掉期等[2][5] - 交易对方为有资质境内金融机构[5] 流程与期限 - 2024年3月5日会议通过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6] - 额度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起十二个月内[5] 风险与应对 - 交易存在市场、流动性等风险[7] - 加强汇率研究,授权董事长决策,严禁超规模交易等[8] - 按相关会计准则核算处理[9]
得邦照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6 17:58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相关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6][8][9]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临时股东大会通知[6][8][9] - 召集人提前20日通知年度股东大会、提前15日通知临时股东大会[13] 临时提案 - 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延期或取消通知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4]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8] 累积投票制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特定股份比例及选举情形采用累积投票制[24]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8] 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1]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股东大会决议[32]
得邦照明: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6 17:58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 - 特定主体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4] - 董事长10日内确定是否召集临时会议[15]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19]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24]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3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方式[36] 会议表决 - 1人1票,举手或书面方式[44] - 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49] - 董事回避时相关规定[52] 提案处理 - 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58] - 部分董事认为有问题可暂缓表决[60] 会议记录 - 秘书安排记录,含多项信息[64] - 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67]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可书面说明不同意见[69] 档案保存与规则生效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78] - 议事规则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及修改[84][85]
得邦照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项目定点意向书的公告
2024-02-23 15:38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4-003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项目定点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得邦车用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车用照明")收到延锋彼欧汽车外饰系 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锋彼欧")的项目定点意向书,得邦车用照明将为延 锋彼欧发光格栅项目供应发光格栅 PCB 支架总成产品。项目预计将于 2024 年开 始批量供货,项目总金额约 7,500 万元,项目周期预计为 5 年,预计将对公司未 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项目定点意向书只是对单一指定产品开发和供货资格的认可,在开发生 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项目变更、中止或终止等情况。同时,项目 定点意向书不构成订单或销售合同,实际供货量需以正式订单或销售合同为准。 汽车产业政策、汽车市场整体情况等因素均可能会对客户的生产和需求计划构成 影响,进而为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得邦照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存续分立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04 15:50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4-001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得邦照明")股东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森化学")存续分立 而发生,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存续分立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埃森化学因经营发展需要,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埃森化学(存续公司) 和浙江横润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公司,以下简称"横润科技"),分立后埃森化学持有的 1.02%本公司股份将全部归属于横润科技。埃森化学和横润科技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 人。具体 ...
得邦照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4 18:07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3-035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浙江埃 森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森化学")实施存续分立,分立为存续公司埃森化学和新 设公司浙江横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润科技"),分立后埃森化学持有的 1.02% 本公司股份将全部归属于横润科技,股份数量为 4,877,116 股。 埃森化学和横润科技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 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与横店控股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埃森化学存续分立发生,属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成员变更,是在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及向市场减持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埃森化学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