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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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橙子: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5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6.77元,募集资金总额687,097,559.00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0,884,42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6,213,138.68元 [1] - 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9,591.79万元 [2] - 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00万元 [2] - 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00万元 [2] - 项目总投资及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均为39,591.79万元 [2] - 因项目建设存在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 [2] 现金管理方案 - 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 - 同时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 -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3] -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产品(包括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委托理财等) [3] - 交易对手限定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3] 实施与决策机制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法律文件 [4] - 具体实施事宜包括选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及品种等 [4] - 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 资金使用效益目标 - 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2][4] -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 [2][4] - 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维护股东权益 [4]
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核心观点 - 淮河能源为规范与关联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往来 制定资金风险防范制度 重点保障存款安全性和财务独立性 明确禁止通过财务公司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或存放募集资金 [1] 关联交易规范 - 金融业务需遵循自愿平等原则 保证公司财务独立性 [1] - 禁止通过财务公司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及委托理财 禁止存放募集资金 [1] - 关联交易协议需规定存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 [2] - 存款每日余额限额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 且不超过监管部门规定 [2] - 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2] - 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需对公司存款安全作出承诺 公司需及时披露该承诺 [2] 信息披露要求 - 金融业务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要求 [1] - 董事需审慎决策 严格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风险评估机制 - 需评估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2] - 检查财务公司是否具备有效《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无证或过期不得开展业务 [2] - 关注财务公司是否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若基本财务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不得存放资金 [2] - 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 [3] - 指派专人评估资金风险状况 并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 [3] - 可不定期全额或部分调出存款以测试安全性和流动性 [3] 风险处置预案 - 建立以保障存款安全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 [3] - 当财务公司出现监管指标不符、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担保垫款、系统故障、被抢劫诈骗、高管涉案等情形时 需及时调出存款、暂停存款或要求整改 [3][4] - 出现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事项时需启动风险应对措施 [4] - 存款异常波动时需向财务公司、淮南矿业或监管机构了解信息 形成书面报告递交董事会 不得隐瞒、缓报或谎报 [4] 责任追究与制度更新 - 若资金无法收回造成实际损失将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5] - 若监管部门出台新规定和政策 公司将及时修订本制度 [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5] 其他风险情形 -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比例超过规定时需启动风险应对 [6] - 财务公司股东对财务公司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时需启动风险应对 [6] - 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责令整改时需启动风险应对 [6] - 董事会认为其他可能对资金安全带来隐患的事项时需启动风险应对 [6]
罗博特科: 罗博特科: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7 23:14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规范委托理财行为 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控制投资风险 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2] - 委托理财指委托银行 信托 证券 基金 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需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委托理财 [2] 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 - 委托理财需遵循规范运作 防范风险 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原则 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 [3] - 理财产品须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 稳健型产品 资金为闲置资金 不得挤占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3]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占50%以上且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 [3]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 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 [4] 实施与管理机制 - 董事会审议时需关注审批权授予 风险控制措施 受托方诚信记录 经营和财务状况 [5] - 选择资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无不良诚信记录 盈利能力强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签订书面合同 [6] - 委托理财由CEO和财务总监组织实施 财务部门具体执行 内审部负责审计监督 独立董事有权监督检查 [6] - 财务部门需建立委托理财台账 及时取得投资证明 归档合同协议 按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和列报 [7] 信息披露要求 - 对达到披露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需按规定披露 包括目的 金额 方式 期限 资金来源 审批程序等 [9] - 理财产品募集失败 提前终止 协议条款变更 受托方经营或财务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 [9]
手握多只“明星股”、投入多达数十亿,行情走强上市公司又要炒股了!
第一财经· 2025-08-26 21:41
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规模 - 江苏国泰计划委托理财并开展证券投资,金额合计138.3亿元,但随后终止部分计划 [1][2] - 利欧股份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1][2] - 方大炭素拟以不超过2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3] - 联发股份计划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3] - 仙坛股份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3] - 塔牌集团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3] - 易点天下将证券投资额度从年初的1亿元增加至5亿元 [1][3] 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历史 - 江苏国泰炒股历史已有十年,2016年子公司紫金科技持有4只股票,期末账面金额5682.38万元 [5] - 2019年江苏国泰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持有申达股份和朗诗地产股票,账面价值合计1.28亿元 [5] - 2022年和2023年江苏国泰分别投入不超过10亿元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6] - 截至2024年8月22日,江苏国泰及下属公司的证券投资金额达到3.306亿元 [6] - 利欧股份自2021年起已披露5份证券投资公告,投入金额由20亿元增加到30亿元 [6] - 利欧股份2016年投资理想汽车A轮融资,以3.5亿元拿下11.745%股权,次年追加投资1亿元 [6] 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七匹狼证券投资覆盖多只A股和港股,包括贵州茅台、宁德时代、腾讯控股、中国平安、中国海洋石油、中国移动等 [7] - 截至2024年6月底,七匹狼持有腾讯控股期末账面金额3.66亿元,中国平安2.1亿元,中国海洋石油1.44亿元,中国移动超1亿元 [7] - 江苏国泰证券投资涉及申达股份、天际股份和朗诗绿色管理,对申达股份投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1430万元,账面价值剩余3630万元 [6] - 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江苏国泰持有申达股份1000万股,持股比例0.76%,为第三大股东 [6] - 利欧股份持有浙江大农2450.31万股,持股比例32.79%,为第一大股东 [7] 上市公司投资收益表现 - 江苏国泰2024年上半年证券投资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7195.6万元 [8] - 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江苏国泰证券投资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分别为-6045.51万元、-6927.04万元、-7195.60万元,合计亏损超2亿元 [8] - 利欧股份2020年因投资理想汽车等标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近60亿元,占利润总额的94.03%,净利润47.72亿元 [9] - 2022年利欧股份净利润亏损4.41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2.97亿元 [10] - 七匹狼2024年上半年证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354.38万元,投资收益3794.97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9739.8万元,合计占利润总额的七成以上 [10] - 塔牌集团2024年证券投资余额10.42亿元,全年实现损益1.26亿元 [11] 上市公司主业业绩表现 - 七匹狼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3.75亿元,同比减少5.93%,净利润1.6亿元,同比减少13.93%,扣非净利润0.29亿元,降幅超过六成 [10]
中岩大地: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9
委托理财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委托理财行为 保障资金安全并防范投资风险 依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委托理财定义为委托银行 信托 证券 基金等专业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 [1] - 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视同公司行为 需按制度审批 未经审批不得开展 [1] - 禁止通过委托理财规避资产购买或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 委托理财操作规则 - 选择资信良好 财务状况优秀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金额 期限及投资品种 [2] - 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现金收益为原则 通过商业银行理财等工具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2] - 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账户 禁止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 [2]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通过专户实施 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如结构性存款)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2] 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 委托理财需根据金额标准履行审批程序 单日最高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额度 [3] -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审批标准:占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 [3][4] - 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可对未来12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及额度进行合理预计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需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4] - 委托理财披露需包含目的 金额 方式 期限 资金来源 审批程序 公司影响及风险控制措施等信息 [5] 理财业务管理及监督 - 财务部为委托理财具体经办部门 负责内容审核 风险评估 手续办理及账务处理 方案需报董事长审批 [6][7] - 审计部负责监督与审计 每季度审查审批情况 操作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7] - 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不得泄露理财方案 交易情况及资金状况等信息 [7] 内部风险及处理程序 - 财务部需及时与金融机构结算并保存相关协议及文件备查 [8] - 委托理财实施需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发现不利因素时需及时通报财务负责人 必要时报董事会审议 [8]
中信证券:此轮行情高净值人群以及企业客户的参与热情明显更高
格隆汇APP· 2025-08-24 22:14
市场参与结构变化 - 高净值人群和企业客户参与热情明显更高 [1] - 2025年7月A股新开户196.36万户 同比增长71% 环比增长19% [1] - 新开户数显著低于去年10月和2015年极端情况 [1] 高净值投资者行为特征 - 传统行业高净值个人投资者转向权益市场寻求新兴行业布局机会 [1] - 入市目的偏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传统行业向新兴行业及行业龙头转移 [1] - 实业投资机会相对稀缺促使资金转向证券市场 [1] 企业资金配置动向 - 江苏国泰拟使用不超过120亿元委托理财及不超过18.3亿元进行证券投资 合计超138亿元 [1] - 公司下属企业终止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1] - 今年以来至少60家上市公司公告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其中8家投资额超10亿元 [1] 产业投资趋势变化 - 上市公司缺乏优质实业投资机会导致资金转向证券投资 [1] - 外部客观条件及行业环境变化影响实业投资项目实施 [1] - 企业出现从实业投资向资本市场投资转移的明确案例 [1]
迈为股份: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59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理财行为及信息披露 确保资产安全并防范投资风险 [1] - 委托理财定义为委托银行 信托 证券 基金 期货等专业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子公司委托理财视同公司行为 [1] 委托理财基本原则 - 坚持规范运作 防范风险 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原则 以不影响正常经营为先决条件 [2] - 仅使用闲置资金 不得挤占运营和项目资金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 [2] - 理财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 风险可控的条件 [2] - 选择资信良好 无不良记录的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 并以公司名义设立账户 [2] 决策审批权限 - 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2]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未达上述标准的委托理财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2] - 因频次和时效要求可对未来12个月内额度进行预计 超审批标准需提前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3] 管理执行与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前期论证 选择受托方 跟踪产品进展及资金安全 [4] - 财务部需按月提取利息收益 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 [4] - 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及组织召开相关会议 [5] - 内审部负责审计监督委托理财的审批 操作及资金使用情况 [5]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监督 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内容需包含委托理财目的 金额 方式 期限 资金来源 审议程序 风险分析及公司影响 [6][7] - 不得通过委托理财规避资产购买或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6] - 理财产品发生募集失败 提前终止 到期不能收回等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及应对措施 [8] - 董事会需持续跟踪委托理财执行进展及安全状况 出现较大损失需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 [8] 合规与责任 - 相关人员需对委托理财业务保密 不得擅自泄露信息或买卖相同标的 [8] - 违反法律法规或制度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 自董事会审议后执行 [9]
东贝集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58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规范委托理财交易行为 保证资金安全并防范投资风险 根据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1] - 委托理财指将闲置资金委托商业银行 信托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进行投资管理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的行为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经公司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任何理财活动 [1] 委托理财操作规范 - 公司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 防范风险 谨慎投资和保值增值原则 仅使用闲置资金且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2] - 公司需选择资信状况良好 无不良诚信记录且盈利能力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金额 期限 投资品种及双方权利义务 [2] -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委托理财账户 禁止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进行理财相关操作 [2] 审批权限及披露要求 - 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2] - 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后实施披露 [2] - 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难以每次审议披露的 可对未来12个月内理财范围 额度及期限进行合理预计并按金额审批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 [3] 信息披露具体内容 - 公司披露委托理财事项需至少包含目的 金额 方式 期限 资金来源 审批程序说明 对公司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及监管要求的其他必要信息 [3][4] - 发生理财产品募集失败 提前终止 到期不能收回 协议主要条款变更 受托方出现重大风险事件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进展及应对措施 [4] 管理职责与风险控制 - 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管理部门 负责年度额度预计 理财方案提出上报 协议签署 账户管理 资金结算 投资期间管理及收益跟踪等职责 [4][5] - 财务部需建立委托理财管理台账 持续跟踪产品安全状况 出现异常时及时向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报告以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5] - 审计部负责监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 办理 盈亏及账务处理情况 证券部负责按监管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 [5]
郴电国际(600969.SH):使用不超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格隆汇APP· 2025-08-21 20:30
公司财务决策 - 郴电国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1] - 授权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1] - 委托理财金额包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1]
莱绅通灵: 莱绅通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8:22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 全体9名董事出席 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1]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该报告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 - 会议全票通过所有议案 包括银行授信、黄金租赁、委托理财及制度修订事项 [1][2][3] 财务运营安排 - 公司拟向江苏银行南京分行申请6000万元授信 宁波银行南京分行5000万元授信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5000万元授信 [1] - 综合授信总额度包含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及流动资金借款 授权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1] - 黄金租赁业务最高金额为2亿元 折合黄金不超过250公斤 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2] 治理制度更新 - 公司修订七项基本管理制度 包括董事持股变动、独立董事工作、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登记及年报差错追究制度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已通过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3] - 制度修订旨在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决策机制、加强风险控制及提升治理水平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