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吉翔股份(603399)
icon
搜索文档
吉翔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5-16 21:31
股票期权激励 -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5月16日[2] - 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份股票期权[2]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46元/股[2]
吉翔股份:关于吉翔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5-16 21:31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勤[2024]-F-【235】号 致: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管理办法》")以及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曾 用名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海勤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 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 法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 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 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21:31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5,352,64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29.9532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主会场位于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 议室,分会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39 号 A 栋 7 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峰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6 21:31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29 日 17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 7 人,会议由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应参加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5-16 21:31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锦州永杉锂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4 年 5 月 16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6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000.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7.46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6 21:31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思迦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达成。 3、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该 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峰、卢妙丽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 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 1 案,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2024-05-14 18:48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4 年 5 月 16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 --- | --- | --- | | A股 | 603399 | 吉翔股份 | 2024/5/10 |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 | --- | --- | | 4 | 关于续聘公司 |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暨取消2023年年度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4 18: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14 日 16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 7 人,会议由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特此公告。 一、《关于取消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暨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 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4 18:46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后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重新选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思迦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暨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 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 聘公司 2024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取消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5-14 18:46
关于取消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 051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外部 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号)。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近期,鉴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基于审慎性 原则,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