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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60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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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7:17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张千帆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714,600股,占总股本的0.1744% [1] - 持股来源包括IPO前取得314,600股及其他方式取得400,000股 [2] - 张千帆先生非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也非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2]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减持计划,张千帆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78,650股(占总股本0.0436%) [1] - 减持期间为2025年7月3日至10月2日,实际减持于2025年7月7日完成 [1][2]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78,650股,价格区间为11.85~11.95元/股,总金额2,122,303.23元 [2] 减持结果 - 减持比例0.0436%,与原计划一致 [2] - 减持后持股数量降至535,950股,持股比例降至0.1308% [2] - 实际减持情况与计划一致,未提前终止且达到最低减持数量 [3]
贵州三力(603439)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公告
2025-07-08 17:02
减持情况 - 减持前张千帆持股714,600股,占比0.1744%[2] - 计划减持不超178,650股,占比0.0436%[2] - 首次披露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5] - 减持期间为2025年7月3 - 7日[5] - 累计减持178,650股,占比0.0436%[2] - 减持价格11.85 - 11.95元/股[5] - 减持总金额2,122,303.23元[5] - 减持后持股535,950股,占比0.1308%[5] 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314,600股,其他方式取得400,000股[4]
贵州三力(603439)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2025-07-07 19:00
人员变动 - 副总经理张红玉2025年7月7日因退休申请辞职[1][2] - 张红玉原定任期到2027年5月17日[2] -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1][2] 工作交接 - 张红玉所负责工作已完成交接,离任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3] 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红玉持有公司股票259,500股,占总股本0.06%[3]
贵州三力(603439)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5-07-01 16:03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9月13日[3] - 实施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12月[3] - 预计回购金额8000万元至12000万元[3] 回购情况 - 累计已回购股数786.93万股,占总股本1.92%[3][5] - 累计已回购金额9995.44万元[3][5] - 实际回购价格11.82 - 14.20元/股[3][5] - 2025年6月未实施回购[5]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搜狐财经· 2025-06-22 07:27
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1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 190 200股及待回购注销的792 000股不参与分配 [1] - 差异化分红方案:总股本409 802 216股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404 820 016股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34元(含税) 合计派发137 638 805 44元 [2] 差异化分红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 3359)元/股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为0 3359元 [3][5] - 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 不涉及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分红实施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已指定交易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 未指定交易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保管 [6] - 股东张海、王惠英的现金红利及其他股东的限制性股票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7] 扣税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 1-12个月10%) [8]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QFII及沪股通投资者均按10%税率代扣税 税后每股0 306元 [9]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税 实际派发每股0 34元 [10] 其他信息 - 权益分派咨询联系方式为证券事业部 电话0851-38113395 [11]
贵州三力: 北京中伦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01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包括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60,000股,以及因2024年经营业绩未达标拟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的732,000股限制性股票 [3]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合计4,190,2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且待回购注销股份共计4,982,200股均不参与利润分配 [4][5] - 公司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因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 [5] 分红方案 - 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5] - 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9,802,216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4,982,200股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638,805.44元(含税) [5] 除权除息计算 -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1.68元/股 [6]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3359元,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1.6841元/股 [6]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351%,影响较小 [6] 法律意见 - 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股份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
贵州三力: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7:44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7,638,805.44元(含税)[2] - 差异化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本总数为409,802,216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4,982,2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404,820,016股[2] -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3359)元/股,其中0.3359元/股为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26日[1][3] - A股股东无需经过最后交易日环节,直接进入除权除息程序[1]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3] - 特定股东(张海、王惠英)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5] - 限制性股票的现金红利也由公司直接发放[5]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6]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306元[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306元[7]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306元[8]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实际派发每股0.34元(含税)[8]
贵州三力(603439) - 北京中伦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9 17:31
股份回购 - 2024年激励计划1名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60,000股[6] - 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拟回购注销732,000股[7] - 回购专用账户及待回购注销共4,982,2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7] 利润分配 - 2025年5月16日股东大会通过预案,每10股派3.4元(含税)[8] - 以404,820,016股为基数,拟派红利137,638,805.44元(含税)[8] 股价相关 - 2024年5月29日收盘,总股本409,802,216股,股价12.02元/股[10] - 实际除权(息)参考价11.68元/股[11] - 虚拟分派红利约0.3359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约11.6841元/股[11][12]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绝对值约0.0351%[12]
贵州三力(603439)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9 17:30
业绩总结 - 2024年年度A股每股现金红利0.34元[3] - 本次实际参与分配总股本404,820,016股,派发现金红利137,638,805.44元[5] - 总股本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0.3359元/股[5]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6/25,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6/26[3][6] 税收政策 - 持股超1年个人股东及基金暂免个税,每股实派0.34元[10] - 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以上至1年税负10%[10] - 限售股等股东税后每股派0.306元[11][12]
贵州三力:耗资1.5亿与高校签署专利转让及技术合作合同,开展1.2类中药新药开发
财经网· 2025-06-13 11:31
技术转让与开发合同 - 公司拟与广东药科大学签署技术转让及开发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虽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但因涉及长期发展战略,决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进行自愿披露 [1] - 公司以人民币5000万元受让金缕半枫荷保肝与防治纤维化发明专利及相关7件专利,包含PCT专利权 [1] - 专利权转让首期款项为人民币500万元,在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按里程碑分期支付 [2] - 技术开发合作总费用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将分期支付,由广东药科大学或第三方进行SL&GDPU-001(1.2类中药新药)开发 [2] 专利交易细节 - 广东药科大学于2025年6月3日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金缕半枫荷专利,交易编号GZ2025JE1005465 [1] -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成功以人民币5000万元竞得该专利 [1] - 转让专利包括金缕半枫荷在制备预防和治疗肝损伤药物中的应用(专利号202410173256.6)等7件专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