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60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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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17:18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8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30,005,42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4.257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和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 ...
三祥新材: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7:18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9/10/13/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Tel):010-65219696 传真(Fax):010-88381869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祥新材"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祥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
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3-12-25 16:07
市场合作 - 三祥新材与南京佑天2023年12月22日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1] - 双方拟就“锆铪生态链”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合作[6] 采购数据 - 南京佑天预计采购三祥新材产品,首年1500 - 2000吨,逐年递增[5][7] - 三祥新材预计采购南京佑天产品,首年250 - 500吨,逐年递增[6] 其他情况 - 协议有效期五年,期满可续签[7][8] - 正式订单未签,预计不影响2023业绩[9] - 部分合作事项及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1][10]
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12-20 15:38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票代码:603663) 会 议 材 料 福建•寿宁 2023 年 12 月 28 日 | 2023 |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 | --- | --- | --- | --- | | 2023 |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4 | | 2023 |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 | 议案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 | 议案 | 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 | 议案 | 3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 | 议案 | 4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5 | | 议案 | 5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则》的议案 | 16 | | 议案 | 6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17 | | 议案 | 7 | 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8 | | 议案 | 8 |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19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
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12 16:51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 ...
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3-12-12 16:49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 用途。公司应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情况及材料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以下简 ...
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23-12-12 16:49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6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 ...
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16:49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 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 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 ...
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12 16: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获批发行3355万股[3]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423,593,082元,股份总数423,593,082股,每股面值1元[4][9] 股份相关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5]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0]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3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10日内反馈[32][33]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任期3年[64] - 董事任期3年,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超总数1/2[5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1] 监事相关 - 监事会设三名监事,由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职工代表组成[8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8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8]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总额10%[91] 其他重要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提前15天通知[9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5]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9]
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12 16:4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 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