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60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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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2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新日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1] - 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胜利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 半年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 利润分配方案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2] - 以总股本230,143,790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014,379.00元(含税) [2] - 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 [2]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 2025年上半年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985,704.19元 [3] - 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 [3] - 计提后能公允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 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4] -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相应废止 [4]
新日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29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9月11日14点00分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 [1] - 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互联网平台)及交易时段9:15-9:25,9:30-11:30,13:00-15:00(交易系统) [1] 审议议案内容 - 议案一: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2] - 议案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 - 议案三: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 - 所有议案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 投票规则与程序 - 融资融券、转融通等特殊账户投票需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定 [2]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同类股份总和 [4] -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 股东需对所有议案完成表决后方可提交投票 [4] 参会资格与登记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4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证券代码603787)具有参会权 [4]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授权委托书 [5]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5] 会议联系信息 - 联系电话:0510-88109915 [5] - 传真:0510-88109915 [5] - 邮箱:dongshihui@xinri.com [5]
新日股份: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24
核心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对应每股分配比例为0.10元(含税)[1][2] - 以总股本230,143,790股为基准,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14,379.00元(含税)[1] - 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7.85%[1] 财务数据基础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00,904,350.24元[1] - 本次分配方案依据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1] 实施安排与调整机制 - 分配基数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准,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2] - 若公告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 -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2] 决策程序进展 - 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 - 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2] - 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2]
新日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2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新日大厦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9人全部实际出席,由董事长张崇舜主持 [1] -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及财务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确认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且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2] - 半年度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85,704.19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3] 利润分配方案 - 董事会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2] -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原有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 [3] - 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增设职工董事,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3]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3][4] 内部治理制度修订 -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9项制度 [5] - 其中1-3项子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所有制度详情可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 - 修订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董监高持股变动管理等关键制度 [5] 临时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全权负责会议筹备事宜 [5] - 股东会召开具体安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5]
新日股份(603787.SH):上半年净利润6080.18万元,同比增长21.73%
格隆汇APP· 2025-08-22 20:15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1.85亿元 同比增长27.7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0.18万元 同比增长21.73%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72.5万元 同比增长53.54%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26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1]
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19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为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11]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12] - 督促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公司做好后续整改与内部追责等工作[13]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执行职务行为[13]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4] - 同意后五日内发出通知,提议后两个月内召开[14][15] 股东请求诉讼 - 可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诉讼[16] - 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可豁免[1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细则实行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3]
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19
董事会秘书任职规定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指定联络人[2] - 存在特定情形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5] 聘任与解聘 - 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董事会秘书[13] - 聘任、解聘等需公告、说明原因[13][14][15] 履职要求 - 保证秘书参加后续培训,指派人员联系事务[15][16] 考核与责任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秘书违法担责[18] 细则相关 - 细则经审议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0][21]
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核准首次发行5100万股,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014379亿元[5] - 公司发起人张崇舜、赵学忠、陈玉英持股比例分别为70%、15%、15%[1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3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014379亿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不同情形下公司收购股份的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规定[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等转让限制[20]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赔偿及连带责任规定[2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担保相关规定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下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提案及相关时间规定[45]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规定[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47]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5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55] 董事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59] - 每位当选董事的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61]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董事长等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及相关时间规定[7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0] - 公司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规定[102]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定义[103] -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表决通过条件[105]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或解聘的决策流程[110] - 公司通知方式及公告披露指定媒体[113][115]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的通知及公告规定[116][11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2]
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19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5]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董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董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总数25% [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8] 减持规定 - 减持计划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9]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需在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9] 股票买卖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管理责任与义务 - 董高监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报告披露[12] - 董事长是董高监持股及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监身份及持股数据等[12] - 发现董高监违法违规应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1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14] - 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后续规定执行并修改[14]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15]
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19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编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编中期报告,第一、三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编季度报告[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需及时披露财务数据[7]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需报告并公告原因、方案和延期期限[7]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发生且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起因、状态和影响[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应及时披露[8] - 变更公司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9]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高管知悉时及时披露[10] - 重大事项难以保密等情形应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0] - 无法按时披露重大事项详细情况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合规公告[10]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0] 报告审议与审核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且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5] - 临时报告相关信息经评估、审核、审批后提交上交所审核并披露[15][16] 信息管理与通报 - 公司应报告、通报收到的监管部门文件[16][17] -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发布后报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备案[17][18]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因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0][21] 豁免与暂缓披露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22]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25]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相关信息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22][26][27] 责任人与保存期限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6]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26] - 董事会秘书应向持股5%以上股东通报信息披露制度内容[27]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28]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9]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31] - 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三日内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信息[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书面答复公司问询,超期未答视为不存在相关信息[33][34]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答复意见涉及信息披露的应履行披露义务,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4]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8][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36] - 公司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披露[37] - 公司董事会应与内幕信息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37]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44]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44] - 投资者关系活动前应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信息应拒绝回答[45]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并安排陪同记录[45] - 投资者关系活动前应要求来访投资者签署承诺书[45]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47] - 公司审计室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