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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60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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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603955.SH):新华发行集团已减持1.00%公司股份
格隆汇APP· 2025-09-16 18:15
股东减持情况 - 新华发行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5.72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1] -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华发行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00%下降至9.00% [1] - 王正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08万股 占其持股总数的25.00% 占公司总股本的0.30% [1] 减持计划执行状态 - 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1] - 公司收到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1]
大千生态:新华发行集团已减持1.00%公司股份
格隆汇· 2025-09-16 18:06
股东减持情况 - 新华发行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5.72万股 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1] -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华发行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00%下降至9.00%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1] - 王正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08万股 减持比例占其持股总数的25.00% 占公司总股本的0.30% [1] 减持计划执行状态 - 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1] - 公司收到新华发行集团《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1] - 公司收到王正安《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3 02:2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2][35][38] - 该决议已获董事会9票全票通过和监事会5票全票通过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36][37]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涉及四方面主要内容:取消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增加经营范围 根据法规对条款表述进行整体修订 [41] - 经营范围新增包括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宠物销售 宠物服务 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零售 互联网销售等业务领域 [39][40] 治理制度全面修订 - 系统性修订25项公司治理制度 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核心制度 [5][7][8][45] - 所有修订议案均获董事会9票全票通过 其中11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6][7][8][12] 股东回报规划更新 - 修订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 [23][24][25] - 议案获董事会9票全票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26] 业务架构调整 - 全资子公司江苏千宠家科技以2495万元交易价格转让部分线下门店经营公司100%股权至控股子公司杭州灵宠家管理咨询 [26] - 转让完成后 标的公司由二级全资子公司变为三级控股子公司 不改变合并报表范围 [26] 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包括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等重要议案 [29][49][5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49][50]
大千生态:9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18:52
公司治理调整 - 第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业务收入结构 - 2025年1至6月营业收入构成:文旅运营占比67.94% 宠物业务占比16.47% 工程施工占比7.3% 苗木销售占比5.25% 其他业务占比2.35% [1] 市值数据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0亿元 [1]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8:47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9] - 财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0] - 审计机构监督检查经营和内控情况[10] 占用处理 - 若发生占用,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10]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1] - 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经股东会批准[11][12]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对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2]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8:47
董事会秘书任职 - 任期3年,届满连选可连任[7] - 需取得上交所认可资格证书或培训记录[4] - 董事或高管可兼任,注会和律师不得兼任[7] 聘任解聘规则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8] - 连续3个月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10]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其他事项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8]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15]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8:4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人数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前暂停职权,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相关 - 不定期召开,主任委员或2名以上委员可要求开临时会[11] - 召开前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3] 档案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6] - 工作细则及其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8: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会议变更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延期或取消,应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9]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表决计票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部分股东表决单独计票[27] 投票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8] 董事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达到出席该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30] 补选股东会 - 如当选董事不足应选人数,下次股东会应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召开[30]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普通决议事项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37] -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37]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8][39]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2] 规则执行 - 本规则如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48]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8:47
关联方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等可实际控制的公司[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决策 - 总经理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12]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特殊关联交易 - 向非由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其他规定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5] - 本制度及其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最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10]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0]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股东会选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8]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8]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9]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3]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28] - 董事会对两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5] 会议资料与延期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8]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8]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5]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4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及其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