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60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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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丽妆(605136) - 关于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26 17:11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6,791,082.86元,减少利润总额同额[1][11] - 减值准备金额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绝对值150.78%[1] 数据详情 - 存货跌价损失计提35,997,886.95元,期初47,815,813.59元,期末60,325,402.34元[1][3] - 应收账款冲回79,972.65元,较2024年半年度变动 -560.94%[1][3] - 其他应收款计提873,168.56元,期初67,264,707.16元,期末68,138,413.20元[1][5]
丽人丽妆(605136)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6 17:1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8.3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98%[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3276.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15.98%[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股,同比下降900.00%[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股,同比下降1000.00%[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3%,同比下降1.44个百分点[23] - 利润总额为-4049.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30.94%[21]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14.0%至8.31亿元(2024年同期:9.66亿元)[113] - 净利润由盈转亏至-3418.32万元(2024年同期:盈利172.50万元)[1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5.97万元(2024年同期:盈利269.41万元)[114]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8%至5.53亿元(2024年同期:6.64亿元)[117] - 母公司净利润亏损扩大至-1742.61万元(2024年同期:-1316.66万元)[118] - 营业收入831.02百万元同比下降13.98%[4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501.07百万元同比下降20.52%[49]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14.3%至8.35亿元(2024年同期:9.75亿元)[113]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0.5%至5.01亿元(2024年同期:6.30亿元)[113] - 研发费用同比微增0.7%至1184.96万元(2024年同期:1177.16万元)[114] - 财务费用因利息收入增加转为净收益1242.19万元(2024年同期:净收益814.26万元)[11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34.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27%[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3.34百万元同比下降54.27%[5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下降14.7%至9.407亿元[1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总额同比下降24.8%至10.389亿元[1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4.3%至6334万元[1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156.4%至9.384亿元[12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22.5%至7.321亿元[121] - 母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下降16.5%至6.312亿元[123]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4.5%至8462万元[123] - 母公司投资支付现金同比下降19.2%至2.14亿元[123]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同比下降22.1%至4.701亿元[1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同比收窄71.7%至7038万元[121] 资产和负债变化 - 交易性金融资产170.14百万元同比增加69.49%[55] - 其他应收款245.64百万元同比增加49.02%[55] - 应付账款206.58百万元同比增加104.92%[55]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70,136,118.71元,较期初100,381,369.86元增长69.5%[106] - 存货为387,071,067.71元,较期初435,666,051.57元下降11.2%[106] - 其他应收款为245,639,081.20元,较期初164,834,832.97元增长49.0%[106] - 预付款项为77,945,745.00元,较期初61,921,033.94元增长25.9%[106] - 流动资产合计1,758,279,086.13元,较期初1,774,590,887.11元下降0.9%[106] - 资产总计从2,748,938,027.69元下降至2,733,445,064.78元,降幅0.6%[107][108] - 货币资金从536,877,633.94元下降至425,244,637.58元,降幅20.8%[109] - 存货从320,950,833.76元下降至260,305,876.71元,降幅18.9%[109] - 应付账款从100,808,879.01元上升至206,581,379.51元,增幅104.9%[107] - 母公司应付账款从70,157,580.13元上升至175,726,331.14元,增幅150.4%[1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从76,338,693.23元上升至85,328,402.80元,增幅11.8%[107] - 未分配利润从1,227,262,170.02元下降至1,194,502,488.68元,降幅2.7%[108]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0元新增至70,109,452.04元[109]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从439,774,268.62元上升至536,900,914.94元,增幅22.1%[109] - 预付款项从16,948,657.56元上升至32,592,656.99元,增幅92.3%[109] 业务线表现 - 公司核心业务为化妆品电商零售,天猫平台占比最大[32] - 公司合作品牌以国际美妆品牌为主[32] - 公司自有品牌整体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超80%[45] - 玉容初胶肽紧塑精华油实现面部下颌线28天逆龄紧提29.17%[44] - 公司自有品牌发展重心聚焦于玉容初及美壹堂两个品牌[42] - 玉容初产品采用藏红花为核心成分构建差异化产品矩阵[43] - 美壹堂独创中式组方协同前沿成分打造功效型中式科技护肤品[44] 减值损失和投资收益 -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导致利润下降[23] - 资产减值损失-36.00百万元同比下降594.65%[50] - 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至-3599.79万元(2024年同期:盈利727.74万元)[114] - 投资收益0.81百万元同比上升292.71%[50] - 2025年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0.36亿元[72]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28.93万元,其中政府补助贡献94.28万元[25]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损益产生收益200.31万元[25]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21.90万元[25] - 其他营业外支出80.16万元[25] 子公司和投资表现 - 子公司丽人丽妆(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净亏损170.75万元[62] - 子公司上海丽人丽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净利润91.3万元[62] - 公司新设2家子公司并清算注销3家子公司,对净利润影响均低于10%[6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少至2.044亿元,同比下降2.17%[58] - 长期股权投资减少至754.5万元,同比下降15.97%[58]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为1.701亿元,本期购买金额为5.6亿元[59] - 私募基金投资期末数为1.102亿元,无变动[59] 管理层和治理变化 - 公司选举黄梅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77] - 公司选举叶茂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77] - 公司选举郑璐为职工代表董事[78] - 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韬离任[77][78] - 原董事韩雯斐辞职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78] 股东结构和承诺 - 控股股东黄韬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2][83] - 控股股东黄韬承诺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82] - 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次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价格[84] - 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84]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减持原因及数量说明[84]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84]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时将回购全部新股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85] - 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5] - 控股股东承诺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已公开发售股份[85] - 控股股东承诺依法购回已转让的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85] - 北京琳琅焕彩咨询合伙企业承诺限售70,376,745股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87] -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自2020年9月29日起长期承担信息披露违规赔偿责任[86] - 控股股东黄韬承诺自2020年9月29日起长期约束职务消费及关联交易行为[86]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41,975户[97] - 控股股东黄韬持股129,980,304股,占比32.46%,其中13,000,000股处于冻结状态[99] - 股东北京琳琅焕彩咨询合伙企业持股70,376,745股,占比17.57%[99] 关联交易 - 公司向阿里巴巴集团采购仓储运输服务上半年实际发生额为693.07万元,占年度预计金额3000万元的23.1%[89] - 公司向阿里巴巴集团采购平台运营服务上半年实际发生额为2832.53万元,占年度预计金额7500万元的37.8%[89] - 公司向阿里巴巴集团采购广告推广服务上半年实际发生额为12001.21万元,占年度预计金额40000万元的30.0%[89] - 公司向阿里巴巴集团提供分销服务上半年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占年度预计金额2000万元的0%[89] 研发和技术 - 公司系统追踪建模中国不同性别年龄段城市层级消费层级和消费偏好的消费者行为[36] - 公司聚焦皮肤屏障与情绪型敏感深入研究力求突破技术瓶颈[37] - 公司自行研发业界领先的OMS订单管理系统和IMS库存管理系统[39] - 公司通过IT系统支持实现全流程自动化管理大大提高效率[39] 市场环境与行业数据 - 中国网民规模达11.2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79.7%[28] - 网络购物用户规模9.76亿人,占网民整体86.9%[29] - 短视频用户规模10.68亿人,占网民整体95.1%[28] - 微短剧用户规模达6.26亿人[28]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风险,主要采购来自佳丽宝、汉高等品牌[67] - 存货账面价值为3.8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4.16%[72] 其他重要事项 - 半年度未拟定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79] -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88] -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担保情况[88]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88] - 公司2025年上半年残疾人就业安置支出44.8万元[80]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安置13位残疾人士就业[80] - 境外资产318.46百万元占总资产比例11.65%[57] - 财务收入12.42百万元同比上升52.55%[49] - 针对国货崛起风潮公司快速应变通过引入人才参与投资等方式积极应对[40]
丽人丽妆(60513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6 17:09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 - 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叶茂替换韩雯斐[5] 财务相关 - 2025年半年度预计计提减值损失3679.108286万元[3] - 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1500万元[3] 制度相关 - 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议案[5][6][7][8][9][10][11] - 审议通过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议案[12][13]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17: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 司"或"公司")选聘(含续聘、解聘或改聘等情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 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以及《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的相关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 业务的,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 ...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17: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5-08-26 17:07
资金占用防范 - 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长效机制[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5] 组织与交易规范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7] - 关联交易须签有真实交易背景经济合同[7] 占用处理机制 - 审计委员会发现非经营性占用应立即报告董事会[8] - 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9] - 实施“占用即冻结”,发现占用可冻结大股东股份[9] - 财务负责人发现占用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并含金额[10] - 无法按期清偿,公司到期后30日申请变现冻结股份[11] 违规责任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处分并提议罢免[13] - 公司不得违规担保,董事对担保损失担责[13] - 非经营性占用或违规担保造成损失,处分并追究责任[13] 其他规定 - 特殊原因资金往来应合规[14]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17][18]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7: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丽 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上海丽人丽妆化 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为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提供依据,及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除另有规定外,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2025-08-26 17:07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4] 重大事项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9] 流程与职责 - 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书面上报董事会秘书[12] - 董事会秘书2个工作日内安排公告[12] - 有关部门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备案[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通报及披露[15] - 总经理及时审核、阅签信息及文稿[16] - 各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收集资料上报[17]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17:07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年末提交年报[7] - 内部审计负责人会计年度前两月提交预算等供审批[9] - 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年度结束后两月提年度内审报告[9] 外部评价 - 外部评价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由外部独立人员检查[16] 审计机构与权限 - 公司设审计部为内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报告[4] - 董事会授予内审机构审计所有工作等权限[11] 审计工作范围与报告 - 内审工作包括对内控、会计资料等检查评估[7] - 审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报告,提交前征求意见[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参与内审负责人考核,监督评估内审工作[16]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提交报告[18] - 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18]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实施[20]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6 17: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 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